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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1-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签订的协议为双方针对拟投资项目达成的合作协议,投资协议项下具体投资事项的实施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落实,并分别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本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协议的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拟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还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取消的风险。

  投资合作协议中的项目投资规模、建设规模、预计产值等数值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6.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秦装备”)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公司在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天秦装备产业园项目相关事项达成合作共识。

  (二)协议对方介绍

  名称: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性质: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关联关系: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天秦装备产业园项目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规定,本次计划实施该项目的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天秦装备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相关的全部事宜,公司将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四)本协议签署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 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合作双方

  甲方: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资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天秦装备产业园项目(以下称“项目”)

  2.项目内容及规模:从事专用改性工程塑料、弹药防护箱、防护筒、助推器防护箱、集装托盘等军用防护装置及弹箭用防潮塞、单兵多用途攻坚弹系统零部件及其他弹药零部件等生产。

  达产后,预计新增年产值2-3亿元。

  3.投资规模、亩均投资强度及亩均税收: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人民币4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预计3.696亿元(包括厂房、设备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流动资金预计0.2亿元。投资强度308万元/亩,亩均税收(指在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缴纳的税收,下同)每年不低于25万元(乙方享受减免增值税等部分纳入计算)。

  4.投资和建设进度:项目建设规模共计约8.3万平方米,一次性建设完毕,自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之日起36个月内建成投产。

  (三)项目用地

  1.甲方拟为乙方安排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的土地约119亩(以实测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期限为50年,拟供地位置为御河道以北、太湖路以西,具体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2.在乙方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前,如甲方需要调整乙方用地安排,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支持。

  3.乙方参与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况下,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4.本宗项目用地只能用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该宗土地上建设经营本协议约定以外的项目。

  (四)政策支持

  甲方根据国家、省、市现行有关产业支持优惠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向乙方提供优惠扶持政策,支持项目发展。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项目资金到位、投资规模、亩均投资强度、开工建设、建设进度以及亩均税收等乙方义务的履行状况。

  (2)若乙方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甲方有权指派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对出让给乙方的土地进行收储。

  2.甲方义务

  (1)按照本协议相关约定,为乙方推荐项目用地。

  (2)协调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及时组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根据项目建设时序要求提供项目建设用地,并保证项目用地交付使用时达到八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雨水、通电、通路、通暖、通讯、通燃气、平整土地)的交付条件,提供的基础设施配套能够保障项目生产经营的要求。

  (3)甲方应协调相关部门使项目用地具备开工条件。

  (4)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土地出让及项目开工、建设等相关手续。

  (5)甲方应当依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积极、按时、按质兑现优惠政策。

  3.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参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用地招拍挂。

  (2)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享有优惠政策。

  (3)若甲方不履行相应约定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相应赔偿。

  4.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提供的相关信息真实可信,无虚假或夸大描述情况存在。

  (2)乙方承诺在甲方辖区内注册公司,依法依规经营,并在甲方辖区内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纳税义务。

  (3)乙方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以及节能、环保、安全等规定;其投资强度、建筑系数、容积率等各项指标应符合秦皇岛市及开发区的相关规定。

  (4)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列明的建设内容、投资及建设进度、投资规模、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实施投资建设行为,并依照本协议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完成项目投资、开工、建设、投产、纳税等义务。

  (5)当甲方监督、检查、督促项目资金到位、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开工建设、建设进度以及亩均税收等乙方义务的履行状况时,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6)若乙方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同意项目用地由甲方指派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先按照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进行收储。

  (7)若项目用地因涉及重大民生工程、规划调整等情况需搬迁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项目用地进行依法收储。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均属违约。除非本协议或法律另有规定,若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采取继续履行协议、赔偿损失等措施,直至解除,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七)协议终止与修改

  1.若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竞买项目建设用地未能成功,本协议即自行终止。协议因此而终止的,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项目用地闲置,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由双方协商对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1)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

  (2)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需要对约定、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的;

  (3)因军事管制、文物保护等无法动工开发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无法动工开发的。

  3.除出现上述情形及本协议约定的情况外,非经双方协议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八)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3. 如甲、乙双方对土地是否闲置有争议,由甲方协调自然资源部门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确定的程序,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认定。

  4. 如甲、乙双方对投入的投资金额、开工建设规模、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有争议,从争议发生之日起十日内由乙方委托甲方认可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予以评估,以评估值为准。

  5.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土地闲置,甲方可以选择由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通过行政手段解决,亦可选择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来解决。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意见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天秦装备产业园项目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签订天秦装备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有利于巩固公司在防务装备防护领域的领先地位,努力打造装备防护系统集成优势,抓住军工行业的发展机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协议项下规划的投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要求,有利于巩固公司在防务装备防护领域的领先地位,努力打造装备防护系统集成优势,抓住军工行业的发展机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公司将根据产业园项目分布实施投资规划,本次投资对公司2021年报告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预计不会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投资对公司长期收益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具体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行业市场的发展情况以及政府产业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

  五、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拟签订的协议为双方针对拟投资项目达成的合作协议,投资协议项下具体投资事项的实施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落实,并分别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本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协议的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拟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三)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四)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还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取消的风险。投资合作协议中的项目投资规模、建设规模、预计产值等数值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六)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1-023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9:15至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雪山路5号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4月13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雪山路5号,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06600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素荣

  电  话:0335-8501159-8242

  传  真:0335-8500184

  邮  箱:qhdtqgs@163.com

  联系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雪山路5号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922,投票简称:天秦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议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托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3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签订天秦装备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有利于巩固公司在防务装备防护领域的领先地位,努力打造装备防护系统集成优势,抓住军工行业的发展机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朱清滨                  孙孝峰                 孙涛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1-02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秦装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9日以书面、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金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的天秦装备产业园项目经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项目评审和管理工作领导审查通过,被予以准入。经审议,同意公司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天秦装备产业园项目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天秦装备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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