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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 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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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个人投资者在盈米基金的申购起点 金额、最低赎回(转换、保有)份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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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招商银行定投起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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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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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协商一致,自2021年3月31日起,调整个人投资者在盈米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申购业务的起点金额、赎回业务的最低赎回份额、转换业务的最低转换份额、最低保有份额。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调整内容
(1)自2021年3月31日起,个人投资者通过盈米基金办理前述基金的申购业务,单笔申购申请的申购起点金额调整为1元(含)。
(2)自2021年3月31日起,个人投资者通过盈米基金办理前述基金的赎回业务,单笔赎回申请的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单笔转换(含转入和转出)申请的最低转换份额调整为1份,单个基金账户的最低保有份额调整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渠道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相应的最低赎回限额或最低保有份额时,余额部分的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盈米基金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盈米基金的具体规定。相关业务规则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盈米基金的相关公告。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0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62只基金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3月3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具体基金明细如下: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899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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