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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74版)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D74版)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11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230Z0858号),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87,383,650.9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84,969,924.05 元。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 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情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提议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41,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2,504,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转增42,504,000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拟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资本公积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 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 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科学、审慎决策,合理确定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 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等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稳定、持续、健康的发展,同时也兼顾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请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 其他说明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需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13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拟与关联方安徽连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营电子”)发生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9,200元(含税)。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彭友先生回避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安徽连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92650903P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F1栋506室

  注册资本:1,3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2年3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彭友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系统集成的研究开发、销售及产品运营;网络游戏、教育类软件产品的研发;教育项目与教育科研文献研究与开发,教育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广告发布,游戏产品销售;通讯科技产品、弱电智能系统、网络系统、监控系统的开发、安装、维护、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字实验室设计、安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建筑机电工程设计、安装施工、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连营电子的总资产1005.67万元,净资产915.5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31.63万元,净利润-141.89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连营电子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彭友、王玲丽夫妇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连营电子经营状况正常,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因公司办公楼部分楼层暂时闲置,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2021年公司拟与连营电子按照市场价格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期一年,租金按季度支付,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为参考标准,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

  2、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租赁主体

  出租方(甲方):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租赁方(乙方):安徽连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租赁物

  租赁物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C栋三楼,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3)租赁物用途及期限

  租赁物用途:办公。

  期限: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4)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本合同项下的季租金为人民币4800元(大写:肆仟捌佰圆整)。

  付款方式:租金是每3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应在每个租金支付周期开始前15日,提前预付下一个租赁周期的租金。

  四、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实施、决策程序及以前年度实际交易情况等的核查,现就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1、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2021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属公允、合理的行为,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公司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12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 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所担任高级管理职务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未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含税)。

  3、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4、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在年末发放。

  四、其他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管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薪酬按月发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人员绩效工资部分因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上述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审核。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19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彭友先生,独立董事宋良荣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唐先胜先生以及保荐代表人彭江应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4月6日(星期二) 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15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过3.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事项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3,54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2020年4月22日止,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9,397,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33,492,028.3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905,371.7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5,42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90,485,371.70元。社会公众股东均以货币出资,上述资金已经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051”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 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权益凭证等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公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 投资决策及实施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权益凭证等权益凭证等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权益凭证等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 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权益凭证等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3.4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

  七、 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16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安徽芯瑞达科技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包括:保本型、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等,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此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购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会议审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 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合理布局资产,创造 更多收益,拟进行的投资品种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包括:保本型、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等,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三) 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四) 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5.1亿元人民币,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六)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受托方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等专业理财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现金管理产品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现金管理,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现金管理产品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现金管理,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实际的资金使用中,公司将事先对资金状况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公司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可以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提高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会议审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董事会权限,公司将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5.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以,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5.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17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18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电子邮箱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工作需要,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子邮箱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启用新的投资者联系电子邮箱地址,具体如下:

  

  除上述电子邮箱变更外,公司投资者热线电话、网址、传真、办公地址等其他联系方式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14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

  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 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修改为单一模型。原租赁准则要求以风险和

  报酬转移为基础将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经营租赁承租人不确认相

  关资产和负债。新租赁准则取消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

  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

  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2、改进出租人的租赁分类原则及相关会计处理。新租赁准则总体上继承了现行准则中有关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保留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双重模型,即出租人的租赁分类是以租赁转移与标的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为依据的。在分类方面,新租赁准则强调了要依据交易的实质,而非合同的形式,有关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分类的规定更原则化,并增加了可能导致租赁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其他情形。同时,根据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变化,调整了转租出租人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和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

  3、完善租赁的识别、分拆及合并等相关原则。新租赁准则对于租赁合同的

  合并、分拆和修改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例如,满足特定条件,出租人可以将多

  份合同合并为一份;合同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出租人应当将该合同包

  含的各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4、对特殊交易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新租赁准则对于一些特殊交易,如售

  后回租、转租赁、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的使用权资产等也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方法1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方法2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方法2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排。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无需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租赁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21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Mini LED显示项目投资框架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该协议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但双方后续的合作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交易双方具体合作项目与金额均以日后实际合作中签订的各项正式合同为准。暂时无法预计本次合作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3、本协议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瑞达”、“公司”或“乙方”)与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于2021年3月29日签订《投资框架协议》,公司拟在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Mini LED显示项目,拟投资总额8亿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名称: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2013年晋升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环渤海经济圈与京津冀经济圈的交汇处,是京滨高科技产业发展轴上的重要节点,天津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发展,北辰开发区已经形成包含经济技术开 发区核心区、滨海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北辰科技园、高端装备产业园、 陆路港物流装备产业园、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在内的“一区四园”总体布局和“一轴两翼”的空间布局,总规划面积达56平方公里。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关联关系:公司与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Mini LED显示项目。

  2、项目投资:总投资8亿元,具体合作项目与金额均以日后实际合作中签订的各项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具体业务开展的情况,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将乙方作为长期、稳定、优选的战略合作伙伴,在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为芯瑞达Mini LED显示项目的落地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以及高效的服务。

  (2) 乙方将北辰开发区作为芯瑞达Mini LED显示项目落地主要区域,通过芯瑞达Mini LED显示项目对相关科研和产业链条的拉动,全方位积极参与北辰区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并将在集团资源配置上予以大力支持和战略倾斜。

  (3) 甲方将指定天津北辰科技园区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招商投资合作协议的具体履行主体,就芯瑞达Mini LED显示项目的具体政策 支持以乙方与天津北辰科技园区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招商投资合作协议为准。

  (4) 甲乙双方主要领导,就双方深化合作事宜保持经常性沟通,指导推进各项合作事项。同时成立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合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签订的项目框架协议,有利于公司业务战略布局,可以加速公司在Mini LED显示领域的竞争力,形成公司新的盈利能力,将对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交易双方具体合作项目与金额均以日后实际合作中签订的各项正式合同为准。暂时无法预计本次合作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为合作的原则性、框架性规定,后续对具体项 目的实际投资实施前,公司尚需按照规定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内部审议程序。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二)本次签约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三)鉴于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备查文件

  1、《芯瑞达Mini LED显示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10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续聘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收费情况与其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 人,其中 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总收入共计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7 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熊明峰,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口子窖(603589)、中鼎股份(000887)、淮北矿业(600985)、皖新传媒(601801)、智能自控(002877)、中环环保(300692)、宝明科技(002992)、芯瑞达(002983)、同庆楼(605108)等多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业务审计15年。

  拟签字会计师:吴岳松,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金牛电气(870014)、福民生物(870255)、诚拓股份(872670)、九华旅游(603199)、安泽电工(831945)等多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业务审计9年。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庞红梅,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铜陵有色(000630.SZ)、斯迪克(300806.SZ)、芯瑞达(002983.SZ)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熊明峰、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岳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庞红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40万元(含税)。公司为新上市公司,无可比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审计费用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且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22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安徽芯瑞达科技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于2020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0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购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一、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赎回,收回本金1,000万元,取得现金管理收益88,767.12元。

  二、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及其他相关要求,公司近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东莞银行合肥高新区支行的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三、 审批程序

  公司2020年5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5月25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东莞银行合肥高新区支行无关联关系。

  五、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现金管理,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七、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到期的情况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情况(含本次现金管理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该次会议之后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33,000.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批准额度。

  八、 备查文件

  1、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收回相关凭证;

  2、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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