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0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1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一直专业从事新型显示光电系统、智能健康光源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提供从光源设计、光电系统设计、显示设计、控制系统设计、外观设计、产品制造及技术服务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1、新型显示光电系统
(1)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是将发光源按照光学规则和电子学规则排布在背光模组上的光电系统,搭配扩散板、扩散膜、增亮膜、反射膜等光学膜片、配套件等组成直下式背光模组,并通过显示光源设计、光学透镜设计、光电系统设计、区域调光设计等,以实现高画质的显示效果,产品在液晶显示器、液晶电视、高端商务显示、智能教育显示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2)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
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是将显示光源置于背光模组单侧、两侧或四侧的光电系统,并搭配导光板、扩散膜、增亮膜、反射膜等光学膜片,使显示光源发出的光从背光模组边缘透过导光板,经折射、反射、散射至整个显示区域。侧入式背光模组无需搭配扩散板,因此具有超轻薄、窄边框、产品美观的特点,目前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液晶显示器、液晶电视等消费电子领域,以及车载显示器、工控显示器等新兴显示领域。
(3)量子点显示光电系统
量子点显示光电系统通过On-Chip方式,直接将量子点与封装胶混合后通过点胶、烘烤、封装成量子点显示光源,结合背光模组显示技术,并搭配扩散板、扩散膜、增亮膜、反射膜等光学膜片,可以实现高色域的显示效果,其色域范围超过110%,大幅超过NTSC标准色域范围,比目前主流的背光模组显示光源更适合用于平板显示。公司量子点显示技术入选合肥市重大科技专项,目前量子点显示技术的研发已进入量产阶段,相关产品和技术已逐步推向市场,最新的超薄高色域量子点区域调光平板显示技术已应用于华为智慧屏项目。
(4)Mini LED显示光电系统
Mini LED显示技术是指利用小间距RGB三基色LED依次拼接而成的显示设备。其利用芯片规格在80至300微米之间的倒装芯片直接固晶在PCB基板上,并通过电路控制系统,使显示光源亮度达到2000 nits以上,具有自发光、高光效、高色域、低能耗、发光寿命长、响应速度快等优势。Mini LED显示技术还可结合特殊电路控制系统,实现高对比度、高清晰度、超轻薄化等显示效果。公司Mini LED显示技术入选安徽省重大科技专项,目前已进入研发阶段,应用市场包括大尺寸商用显示、高端消费电子产品、车载显示器等诸多领域。
2、健康智能光源系统
(1)灯具产品
目前公司主要的灯具产品包括健康智能护眼台灯、智能吸顶灯、面板灯等。灯具产品是指能够分配、透出或转变一个或多个光源发出的光线的一种器具,其包括支撑、固定和保护光源必需的所有部件,以及必须的电路辅助装置和将它们与电源连接的装置。
公司研发推广的全光谱健康护眼台灯,其具有与自然光接近的连续光谱,短波高能量蓝光占比小于50%,具有高显色性的特点,显色指数达98%以上,同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使产品之间具有互联互通、远程控制等功能,实现健康护眼和智能控制的有机结合。公司将全光谱光源技术和超高光效光源技术应用于面板灯、吸顶灯、骨架灯等灯具产品,使灯具产品的出光效率达到140Lm/W,显色指数达98%以上,具有领先的性能优势和市场竞争力。
(2)光源产品
公司目前主要的光源产品包括LED灯管、LED球泡灯等。光源产品是指发光体和保持其燃点所必需的元件并使之为一体的灯源,该种灯源在不损坏其结构的情况下是不可拆卸的。
公司光源产品核心技术体现为光源产品在显色指数、色温、光色、眩光、功率、PF值、亮度、外观等方面的产品方案设计,以及生产工艺流程中对产品品质的管控。公司目前研发试产的全光谱光源、超高光效光源、智能调节光源系统,将引领照明行业未来全光谱、超高光效、智能控制的发展趋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我国经济韧性强劲,经济呈持续恢复的走势,2020年GDP增速达到2.3%,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面对疫情冲击及国内外经营环境变化,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采取积极措施有效应对。2020年,公司主要产品背光模组光电系统出库8,685.31万件,同比增长31.38%;全部营业收入55,978.68万元,同比增长7.1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38.37万元,同比下降6.5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后净利润6,486.59万元,同比下降18.88%。公司净利润降低的主要原因:①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同比增加;②受有色金属行业价格回暖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铝基板成本增加;③根据公司全球发展战略,体现竞争力,主动调整了部分技术相对成熟的产品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积极复工复产,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
在疫情爆发初期公司第一时间制定了《疫情期管控与防控措施预案》,积极做好自身防控工作,且主动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通过向安徽轻工技师学院等组织捐款捐物,助力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随着疫苗接种,全球疫情得到一定缓解、经济复苏预期进一步加强,但防疫工作仍不可松懈,公司对此深刻认识、高度关注疫情变化,在防护措施、监控与物资等方面已形成体系,有力保障生产管理高效运营。
2、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根据内部部环境变化及时变更实施方式,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2020年下半年,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经济进入了“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市场需求呈现一定程度的区域与结构性恢复。为快速抢占市场份额,提升产能规模与竞争力,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效率与效果,最大可能利用现有车间尽快购置设备上线投产,公司通过优化工艺技术布局,在现有车间释放3000平方米可用面积,用于实施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2020-040)。同时,因受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2020年初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带来的人员流动限制等影响,与募投项目的建造准备、设备比对、采购调研、物流运输、安装调试等环节进度均不及预期。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高效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考虑后期项目建造、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时间等因素,基于严谨的判断,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将延长(详见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0-029)。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6,205.81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4.57%,完成延长后的募投项目投资计划进度的79.45%。
3、加大研发力度,积极推进产品技术创新
公司持续完善研发与创新管理机制,加速Mini LED背光与显示产品的试产与推广(Mini LED显示技术是指利用小间距RGB三基色LED依次拼接而成的显示设备,其利用芯片规格在80至300微米之间的倒装芯片直接固晶在PCB基板上,并通过电路控制系统,使显示光源亮度达到2000nits以上,具有自发光、高光效、高色域、低能耗、发光寿命长、响应速度快等优势。Mini LED将会推动并带来新型显示行业革命性的进展);继续加大教育显示、汽车电子显示应用、智慧城市照明等领域的研发与创新力度。报告期内,公司申报各项专利47项,其中:发明专利21项,进入实审13项。
4、优化市场布局,稳步开拓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为客户提供具有技术优势、性能优势及成本优势的产品方案,引领新型显示行业超轻薄化、高色域、高动态对比度、健康护眼等趋势,推动显示技术的发展革新,持续为客户创造技术亮点和市场增长点。重点加强了与全球一线品牌厂商的技术与产品交流,为持续巩固与增强市场地位夯实基础。
5、强化内部管理,固化文体基因,持续打造与提升团队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持续推进价值导向评价与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全方位锻造并固化“诚信务实创新高效”的文化基因,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对内部各项费用支出和生产成本的控制,减少低效运营支出;通过工艺改进、技术革新以及自动化设备等方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在生产制造系统持续推进精益生产模式,进行流程梳理和岗位优化配置,鼓励员工开展合理化建议,不断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6、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重点投入资源以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尤其是董监高履职能力的建设。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互动易、投资者咨询电话专线、专用邮箱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06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会议由董事长彭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反应了公司2020年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宋良荣、冯奇斌、代如成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彭友代表管理层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情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41,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2,504,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转增42,504,000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项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自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2021年公司拟继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该项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项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项提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 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项提案;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9、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该项提案。
董事长彭友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 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需要,拟提请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相关议案以及监事会提交的《监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据此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20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30点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1)截至2021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二、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案 1.00: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宋良荣、冯奇斌、代如成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做《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提案2.00: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3.00: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提案4.00: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提案5.00: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提案6.00: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提案7.00: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提案8.00:审议《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提案9.00: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提案10.00: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均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提案编码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9:00-11:30及14:00-16:0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5月18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zqb@core-reach.com)。
3、现场登记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4、现场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传真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0551-68103780,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的,扫描件必须直接发送至本通知指定的邮箱zqb@core-reach.com。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传真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屈晓婷
电话:0551-62555080传真:0551-68103780
电子邮箱:zqb@core-reach.com
6、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3
2、投票简称:芯瑞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9:15—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本人(本公司)在该次会议上的全部权利。本人(本公司)对如下全部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1、投票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07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会议由苏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情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提议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41,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2,504,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转增42,504,000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等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根据2020年经营情况制定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自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 2021年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 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09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3,54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2020年4月22日止,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9,397,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33,492,028.3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905,371.7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5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了专户存储制度,2020年4月22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4月30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明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各募集资金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访谈沟通、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芯瑞达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及方式包括:(一)走访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二)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募集资金专户月度对账单;(三)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四)查阅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相关公告;(五)查阅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抽查募集资金大额支付凭证及原始凭证;(六)查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七)现场走访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等。
保荐机构认为,芯瑞达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表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下转D7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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