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重组 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1-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纳思达”)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图电子”)现有股东持有的奔图电子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一、本次交易相关进程

  纳思达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22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20-066)。

  2020年7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29日上午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复牌的公告》(2020-067)等相关公告。

  2020年9月24日、2020年10月23日、2020年11月21日、2020年12月19日、2021年1月19日、2021年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2020-104、2020-121、2020-133、2021-005、2021-007),说明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2021年2月8日,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2月8日开市起停牌,将于2021年2月10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2021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纳思达,证券代码:002180)于2021年2月10日开市起复牌。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2月2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3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要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评估机构、律师对相关问题进行完善并发表意见,并于2021年3月4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公司收到《重组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评估机构、律师及公司相关人员对《重组问询函》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回复,鉴于《重组问询函》涉及内容较多,部分问题回复工作需要进一步核查确认并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迟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回复问询函并对外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迟回复<关于对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2021年3月12日,公司再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迟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回复问询函并对外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迟回复<关于对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2021年3月19日,公司发布《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及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原因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为2021年6月30日。由于上市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来自境外,中介机构的核查、审计等工作均受到疫情的影响,核查、审计相关工作的时间受到限制,上市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披露时间较晚,故本次交易上市公司的备考财务报表以上市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1-9月财务报告为基础编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为2021年3月31日。

  三、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时限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

  根据上述规则,公司特申请将本次交易与上市公司相关的财务数据的有效期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1年3月31日延期至2021年4月30日。

  四、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重组的影响

  1.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会计基础规范、经营状况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具有延续性和可参考性。

  2.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会计基础规范、经营状况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及经审阅的备考财务报表具有延续性和可参考性。

  3.新冠疫情虽然对公司本次重组进程造成了一定影响,但本次重组仍处于有序推进中,申请上市公司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长后,公司将竭尽全力协同各中介机构落实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相关工作。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