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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经营重要合同公告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1-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客户签订了七份型号产品订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合计51,496.42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因合同部分信息敏感,公司根据相关对外信息披露管理规定,豁免披露销售对象的具体信息。

  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款项一般为专款,具备履约能力。

  客户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 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客户一

  1、合同标的:某两型型号红外热像产品;

  2、合同金额:17,416万元人民币、3,051万元人民币;

  3、合同生效条件、时间和履行期限: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具体时间按约定执行;

  4、合同变更及解除:按《合同法》执行;

  5、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应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产品付款方式、质量保证、交(提)货地点和方式、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验收标准、方法和提出异议的期限、结算方式及时间、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等条款做了明确的规定。

  (二)客户二

  1、合同标的:某型号综合光电系统产品;

  2、合同金额:9,920万元人民币;

  3、合同生效条件、时间和履行期限: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具体时间按约定执行;

  4、合同变更及解除:按《合同法》执行;

  5、其他:技术标准、供应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交(提)货地点和方式、运输费用承担、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方法和提出异议的期限、随机备件、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期限、结算方式与期限、违约责任、保密条款、其他约定事项等条款做了明确的规定。

  (三)客户三

  1、合同标的:某型号红外热像产品;

  2、合同金额:6,279.66万元人民币;

  3、合同生效条件、时间和履行期限: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具体时间按约定执行;

  4、合同变更及解除:按《合同法》执行;

  5、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应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交(提)货地点和方式、结算方式与期限、违约责任、其他违约事项等条款做了明确的规定。

  (四)客户四

  1、合同标的:某型号红外热像产品;

  2、合同金额:5,400万元人民币;

  3、合同生效条件、时间和履行期限: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具体时间按约定执行;

  4、合同变更及解除:按《合同法》执行;

  5、其他:质量标准、包装及资料、检验验收、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运输费用、售后服务、资金结算、知识产权、保密责任、违约责任、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合同附件等条款做了明确的规定。

  (五)客户五

  1、合同标的:某型号综合光电系统产品;

  2、合同金额:1,908万元人民币;

  3、合同生效条件、时间和履行期限: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具体时间按约定执行;

  4、合同变更及解除:按《合同法》执行;

  5、其他:交付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费用负担、质量保证要求、质量保质期及售后服务、质量问题责任、验收标准、方法、随机备品、配件、工具及检验报告、合格证、出厂数据等质量文件、产品计价及结算方式、保密义务、违约责任、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知识产权等条款做了明确的规定。

  (六)客户六

  1、合同标的:某型号红外热像产品;

  2、合同金额:4,818.96万元人民币;

  3、合同生效条件、时间和履行期限: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具体时间按约定执行;

  4、合同变更及解除:按《合同法》执行;

  5、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应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方法及保密事项、交(提)货地点和方式、运输方式、达到站(港)和费用负担、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验收标准、方法和提出异议的期限、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期限、结算期限、违约责任、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等条款做了明确的规定。

  (七)客户七

  1、合同标的:某型号红外热像产品;

  2、合同金额:2,702.8万元人民币;

  3、合同生效条件、时间和履行期限: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具体时间按约定执行;

  4、合同变更及解除:按《合同法》执行;

  5、其他:合同订立依据、交付的技术状态、主要性能指标要求、价格与经费支付、质量保证、交付地点和运输方式、违约责任、合同附件等条款做了明确的规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署的合同金额合计为51,496.42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1.44%,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公司延续了2020年度各型号产品订单呈持续快速增长的态势,此次多个订单集中性的签署,进一步体现了公司多年来在红外行业的技术领先和创新优势。近年来公司在多类型型号产品竞标项目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并陆续承担了多个重点型号高端系统产品的研制、生产任务,大幅提升了公司产品在众多型号领域的批量应用。

  公司本次签署的七份合同,其中与客户四、客户五、客户六签署的三份合同为新型号的首批订货,与客户五签署的合同为公司前期中标产品的首次订货(产品中标通知公告详见2020年11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某型号系统产品〈胜出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其余四份合同均为既有型号项目的持续批量供货。公司将积极做好排产计划,以保证传统型号产品及新增型号产品的如期交付;同时持续科研创新并进一步拓展红外技术在多品类型号产品中的广泛应用。

  3、本合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产能等方面基本不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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