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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1-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434号)。收到通知书后,公司积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的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1-022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主体关于

  特定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宜。公司董事长刘庆峰先生于近日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在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即2021年1月19日)前6 个月内,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未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2、在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即2021年1月19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6个月之内,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任何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的情况;

  4、本人承诺上述内容的真实、准确与完整,如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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