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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土地及房产租赁与买卖框架协议书》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1-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规范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海钢集团划拨土地的租赁及使用,公司与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钢集团”)于2021年2月26日签署《土地及房产租赁与买卖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向海钢集团退租9宗划拨土地,并续租其他20宗土地;同时,向海钢集团出售公司拥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标的资产,并就标的资产中需要继续使用的房产、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售后回租。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长及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关于与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土地及房产租赁与买卖框架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为了落实《框架协议》的约定,近日,公司与海钢集团就《框架协议》所约定续租土地范围内的“北一地采深部开采项目用地”及“深部矿石选矿技术(跳汰)工程”用地的租赁,签署了《有偿使用土地协议书》,主要内容为:公司向海钢集团租赁两宗土地面积合计148,434.66㎡,折合222.65亩;租赁期限自2020年8月15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租赁费用暂按6.6元/㎡/年计算,之后每年递增4%;最终租赁费用由海钢集团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并报海南省国资委备案通过,双方根据备案价格,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签订补充协议。

  针对《框架协议》约定将继续租赁的剩余土地,公司后续将与海钢集团签署相关的租赁协议予以落实。公司后续尚需与海钢集团就土地租赁、标的资产买卖及部分标的资产售后回租的等事项分别签署具体协议,公司会根据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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