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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1]613号”文予以注册。

  发行人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7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4.54元/股。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未超过《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进行跟投。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235.0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一定市值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调整为3,360.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发行数量调整为1,339.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

  根据《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8,464.18492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940.00万股)从网下回拨到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420.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279.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8.50%。回拨机制启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201053545%。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方式、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1年4月2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创业板、科创板、主板、中小板、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创业板、科创板、主板、中小板首发股票项目及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并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3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3号)、《关于明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规则适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中证协发[2020]112号)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1年3月31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披露的34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524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10,406,97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其中余股697股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配售原则配售给“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配售对象“睿远均衡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上初步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初步配售情况详见附表。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56177253、010-56177255

  发行人: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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