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40号)核准,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泰控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85,865,200股新股。本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5,865,2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75,629,824.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6,579,570.4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69,050,253.52元。截至2021年3月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1)第0020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根据《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75,629,824.00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额用于“磷石膏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运用的总体安排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本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1年3月5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803,727,541.2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相关安排。
四、 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803,727,541.26元。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3月31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03,727,541.26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少于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803,727,541.26元。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1)第0098号),认为,三泰控股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三泰控股截至2021年3月5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三泰控股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3月3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三泰控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34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所需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或公司资金账户。前述现金管理品种为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仅需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4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85,865,200股新股。本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5,865,2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75,629,824.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6,579,570.4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69,050,253.52元。截至2021年3月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1)第0020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实施周期,且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后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拟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所需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8.5亿人民币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计划如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存储效益、增加投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且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以结构性存款或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分别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和8.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或公司资金账户。
(三)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现金管理品种为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且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决定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管理相关的全部事项。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将严格进行筛选,满足保本、流动性好的要求,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非关联方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由公司总裁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或公司资金账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适度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或公司资金账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使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使用自有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且现金管理品种为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或公司资金账户。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8.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35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补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补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1,994,386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15%),其计划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639,569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补建
2、股东持有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补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1,994,386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1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所需。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二级市场增持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7,639,569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股份减持计划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和期间:集中竞价方式,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
(二) 股东补建先生曾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承诺已于2012年12月到期,已实际履行完毕。
2、补建作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上述承诺已于2020年2月到期,已实际履行完毕。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补建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股东补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补建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补建先生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30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对报告期内公司从事主要业务和产品相关情况分析如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磷化工主营业务发展,剥离了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在“稀缺资源+核心技术”经营指导思想下,公司积极推动磷化工业务产业升级,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扩大精细磷酸盐产品范围,提高公司在精细磷酸盐细分领域市场份额。具体来讲,核心产品工业级磷酸一铵进一步稳固行业龙头地位,饲料级磷酸氢钙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精细磷酸盐梯级开发配套的肥料级磷酸一铵和复合肥,均保持稳中有升态势;同时,公司积极布局增量市场,自主研发聚磷酸铵、磷酸二氢钾等精细磷酸盐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工业级磷酸一铵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级磷酸一铵产量为36.48万吨,同比增长52.57%,系全球产销量最大同时也是国内出口量最大的工业级磷酸一铵生产企业,出口量超过国内出口总量的50%。报告期内,工业级磷酸一铵系公司最大盈利来源产品。
工业级磷酸一铵是一种很好的灭火剂,广泛应用于森林灭火剂和干粉灭火剂;在农业领域,主要用作高端水溶肥;同时,随着近年来新能源电池材料技术进步,工业级磷酸一铵已成为新能源电池(磷酸铁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的前驱体磷酸铁的重要原料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已开始向国内领先的磷酸铁生产商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湖北虹润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工业级磷酸一铵。
需求端,随着全球灭火剂需求不断上升以及科学施肥管理和技术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工业级磷酸一铵的需求随之不断增大;同时随着新能源电池市场的蓬勃发展,工业级磷酸一铵作为原料之一,需求景气度有望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工业级磷酸一铵已成功进入该领域进行销售。供给端,随着国内环保整治不断持续,工业级磷酸一铵行业产能增长缓慢,行业集中度预期将进一步提升。综上,公司预计工业级磷酸一铵供需可能继续保持紧平衡,整体市场有望持续向好。
(2)饲料级磷酸氢钙
报告期内,公司饲料级磷酸氢钙产量为36.78万吨,为国内产量最大的饲料级磷酸氢钙生产企业。其中襄阳基地具有行业难以复制的硫磷钛循环经济优势,同时随着襄阳基地自有白竹磷矿达产,产业链配套逐步完善,该基地盈利能力将有所提高,有利于巩固其行业领先地位。
饲料级磷酸氢钙是目前我国畜禽养殖领域主要采用的一种“钙+磷”类添加剂,是不可或缺的饲料添加剂产品。公司作为饲料级磷酸氢钙行业领军企业,是现行磷酸氢钙、二氢钙和一二钙国家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蟒牌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公司饲料级磷酸氢钙主要采取直接向牧原股份、温氏股份、海大集团、新希望六和等大型饲料企业等生产厂商进行直接销售模式,同时借助控股公司宁波龙新集中销售磷酸氢钙产品,公司在磷酸氢钙领域的整体竞争力得到增强。
(3)肥料级磷酸一铵
肥料级磷酸一铵主要直接用于磷肥或生产复合肥,公司施行“肥盐结合,梯级开发”的经营模式,在生产工业级磷酸一铵的同时配套生产肥料级磷酸一铵等产品,是国内主要生产企业之一。报告期内公司随行就市,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根据市场需求,科学规划、灵活调整产品产量生产销售计划,既保证了资源最大限度的综合利用,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复合肥
公司实行“肥盐结合,梯级开发”的经营模式,主要利用磷资源生产精细磷酸盐,同时具备利用工业级磷酸盐副产品生产各种专用复合肥,通过资源的综合利用实现了磷酸盐与复合肥效益最大化。公司复合肥装置配套齐全,喷浆、高塔、转鼓、挤压、水溶肥等各类装置一应俱全。可以生产各类传统复合肥和功能性复合肥。复合肥具有养分含量高、副成分少且物理性状好等优点,对于平衡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促进作物的高产稳产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5)磷石膏
“磷石膏综合利用工程项目”是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已到位,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目前,公司磷石膏年产能200万吨,上述募投项目达产后,将实现对磷石膏的综合利用,变废为宝,预计将实现年产90万吨水泥缓凝剂、175万吨建筑石膏粉、1200万㎡石膏墙板、800万㎡石膏砌块、20万吨抹灰石膏、20万吨石膏腻子的生产能力。同时,通过开发α石膏粉等市场前景好、附加值较高的高端石膏建材系列产品,提高磷石膏业务板块综合毛利率,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和绿色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上述项目部分装置已经逐渐投入运营,同时公司积极推进与国内外顶级涂料企业间的产业合作,为磷石膏及其深加工产品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6)农业技术服务
为响应国家减肥增效、科学种田的号召,公司组建了“龙蟒科技小院”,联合中国农业大学等专业院校,大量引进具备专业农学知识、技术的高校人才,旨在以技术赋能农业,通过蹲点现场发现问题,提供种子种苗供给、水肥一体化设计安装、肥料农药销售、农产品贸易、农业技术服务等服务,为农民在选种、施肥、治病、收割、储销、信息等方面提供全面解决方案。截至报告期末,“龙蟒科技小院”已在川渝地区设立34个网点,技术服务深得农户青睐,并获得了当地政府的积极支持。未来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进一步增加网点规模,通过技术服务渠道下沉,为公司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
(7)磷矿采选业务
公司坚持矿化一体,不断完善产业链,公司拥有磷矿资源和先进的磷矿石采选生产技术,生产的磷矿主要作为生产自用。
目前,襄阳基地白竹磷矿年产100万吨磷矿石生产规模已基本建设完毕,正在进行矿山验收,待验收完毕后,即可投入正式生产,达产后如有富余,富余部分磷矿产品将对外销售;襄阳基地红星磷矿目前已到矿山开采尾期,每年仍可开采出约15万吨的磷矿石。绵竹基地年产60万吨矿山(板棚子矿山),因受四川九顶山自然保护区和大熊猫公园红线影响,当前公司正在办理矿权避让退出工作,公司已将相关资料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正在审核当中,目前绵竹基地所需磷矿全部外购。
2、主要产品之间的关联情况
公司采用“肥盐结合、梯级开发”模式,运用分段除杂技术,生产出与之对应价值的产品,实现了产品附加值的不断提高。以下为公司各种主要产品之间的联系图:
3、主要产品及应用
(1)磷酸盐产品
A、磷酸一铵系列
磷酸一铵(又称为磷酸二氢铵,英文简称“MAP”)是一种白色的晶体,呈白色粉状或颗粒状物,具有一定的吸湿性及良好的热稳定性。磷酸一铵主要用于速效复合肥、高端复合肥原料、消防干粉灭火剂配料、磷酸铁锂前驱体原料等产品领域。
按国家标准,磷酸一铵可以分为肥料级磷酸一铵(执行《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标准GB 10205-2009)、工业级磷酸一铵(执行《工业磷酸二氢铵》标准HG/T 4133-2010)和食品级磷酸一铵(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磷酸二氢铵》标准GB 25569-2010)。公司生产的磷酸一铵属于工业级磷酸一铵以及肥料级磷酸一铵。
①工业级磷酸一铵
工业级磷酸一铵是一种很好的阻燃、灭火剂,广泛用于木材、纸张、织物的阻燃,防火涂料的配合剂,干粉灭火剂等,同时也用作高档水溶肥料、磷酸铁锂前驱体原料,执行标准HG/T 4133-2010。目前国内生产的工业级磷酸一铵是纯度96%、98%、98.5%三种规格的产品,公司主要生产98%和99%两种规格的工业级磷酸一铵。
②肥料级磷酸一铵
公司生产的肥料级磷酸一铵是指用于生产复合肥、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的粉状磷酸一铵,执行国家质量标准GB10205-2009。该标准规定的肥料级磷酸一铵根据氮、磷养分含量的不同主要有52%、55%、58%三种规格,目前国内生产的肥料级磷酸一铵主要为磷养分含量55%、58%、60%三种规格的产品。公司主要生产55%、58%、64%、66%、68%五种养分含量规格的产品,其中,55%、58%总养分的磷酸一铵主要用于生产高溶度复合肥,64%、66%、68%总养分的磷酸一铵主要用于生产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B、磷酸氢钙系列
①饲料级磷酸氢钙
饲料级磷酸氢钙(英文简称“DCP”),是一种在畜禽饲料中添加的用于补充畜禽钙和磷两类矿物质营养元素的饲料添加剂,是目前我国畜禽养殖领域主要采用的一种“钙+磷”类添加剂,在饲料中的添加量一般为1%-3%。主要功效是为畜禽配合饲料提供磷、钙等矿物质营养。DCP具有易于消化吸收的特性,可加速畜禽生长发育,快速增重,缩短育肥期;能提高畜禽的配种率及成活率;具有增强畜禽抗病耐寒的能力,对畜禽的软骨症、白痢症、瘫疾症有一定防治作用。
饲料级磷酸氢钙质量标准执行《饲料添加剂磷酸氢钙》GB 22549-2017。国内常见的饲料级磷酸氢钙产品包括磷含量16.5%、17%、18%、21%四种规格,公司主要生产17%和18%两种规格的饲料级磷酸氢钙。
②肥料级磷酸氢钙
肥料级磷酸氢钙(又称“白肥”),它含水溶性磷、枸溶性磷和一定的中微量元素,有速效和缓效双重特点,可直接施用于农田或用于经济作物专用复合肥、复混肥的配制。
肥料级磷酸氢钙质量标准执行《肥料级磷酸氢钙》HG/T 3275-1999。国内常见的肥料级磷酸氢钙产品按有效五氧化二磷(P2O5)含量15%、20%、25%分合格品、一等品和优等品等规格,公司主要生产有效五氧化二磷(P2O5)含量为25%、28%和30%三种规格的肥料级磷酸氢钙。
(2)复合肥产品
公司的复合肥产品按照养分含量可分为高浓度复合肥和中低溶度复合肥。复合肥是指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营养元素的化肥,复合肥具有养分含量高、副成分少且物理性状好等优点,对于平衡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促进作物的高产稳产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复合肥料质量标准执行《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 15063-2009。国内常见的复合肥料按总养分(N+P2O5+K2O)含量分为高浓度(≥40.0%)、中浓度(≥30.0%)和低浓度(≥25.0%)三种。公司高浓度复合肥和中、低浓度复合肥三种均有生产。
4、主要产品的上下游产业链
公司主营产品中工业级磷酸一铵、饲料级磷酸氢钙、肥料级磷酸氢钙、复合肥全部外销;硫酸、液氨作为中间产品自用;肥料级磷酸一铵在部分满足自身复合肥生产需要后,大部分用于外销;水泥缓凝剂、建筑石膏粉作为产业链副产品全部外销。
5、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磷酸一铵、磷酸氢钙、复合肥,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1)磷酸一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2)磷酸氢钙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3)复合肥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1、工业级磷酸一铵行业发展情况
随着全球安全生产及消防形势日益受到更广泛关注,全球磷系灭火剂占比不断提升;同时由于全球淡水资源匮乏,农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水溶肥大面积应用及推广形成市场共识,工业磷酸在农业领域的应用有望迎来较快增长;另外伴随新能源电池行业的蓬勃发展,作为磷酸铁锂前驱体磷酸铁重要原料的工业级磷酸一铵获得增量应用市场。工业级磷酸一铵作为上述三大行业主要原料之一,需求呈快速增长态势。供给端,受国内产业政策限制,新增产能短期难以形成,加之国际中东安全形势日益严峻,行业整体供给略有不足,报告期内国际国内市场均呈现出一定程度的供不应求,预计工业级磷酸一铵将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供应趋紧的市场格局,其市场价格有望保持相对高位运行。
鉴于下游行业需求增长以及存量市场供需格局实际状况,报告期内,公司工业级磷酸一铵产销量、盈利能力同比取得了较快增长,进一步坚定了公司向精细磷酸盐纵深发展的战略思路。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工业级磷酸一铵36.48万吨,占国内全行业总产量的17.37%(全行业国内2020年共生产约210万吨)。随着公司磷资源梯级利用经营策略的进一步推进和下游需求的持续增长,公司作为工业级磷酸一铵细分行业最大的生产企业,竞争优势将得到进一步巩固与扩大。
2、饲料级磷酸氢钙行业发展情况
我国是饲料产销大国,伴随非洲猪瘟等不利因素的影响逐步缓解,报告期内生猪存栏量随之提高,禽类、水产存栏维持较高水平,受益于下游需求提升,2020年我国商品饲料产量达到2.4亿吨,同比增长10%,预计我国饲料产量可能保持稳步增长的格局。公司饲料级磷酸氢钙作为主要的饲料添加剂品种是畜禽补磷补钙不可替代的核心产品,需求稳中有升。供给端,受国家产业政策限制,饲料级磷酸氢钙短期无新增产能出现,部分区域受安全环保政策影响产能发挥不足,行业的总体供应量短期无增长,并出现一定程度的区域性供给减量现象。综上,饲料级磷酸氢钙全年保持了较好的盈利水平,未来随着行业发展环境的变化,集中度有望提升,这为头部优势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生产饲料级磷酸氢钙36.78万吨,占全行业总产量的13.47%(全行业2020年共生产约273万吨)。随着下游需求回暖,行业景气度提升,饲料级磷酸氢钙业务将持续稳步发展,公司作为国内饲料级磷酸氢钙行业最大的生产企业,竞争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巩固。
3、肥料级磷酸一铵行业发展情况
肥料级磷酸一铵与二铵共同构成了基础磷肥,主要应用于农业领域,全球对基础磷肥需求较为稳定,供给较为充足,行业整体盈利能力较低。2020年,全球疫情形势严峻,海外主流产区产量下降,供给减少。我国肥料级磷酸一铵60%以上产能集中在湖北地区,上半年受湖北疫情影响,肥料级磷酸一铵主流企业停产2个月左右,量能有所减少;同时,受国家产业政策限制,逐步淘汰落后生产装置,存量装置因磷石膏产销平衡政策导致开工不足,加之主流企业产品结构向高附加值产品调整,肥料级磷酸一铵产能进一步减少,2020年肥料级磷酸一铵预计减产200万吨左右,减产幅度15%左右。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肥料级磷酸一铵整体成本和费用管控水平均处于行业前列,随着局部地区出现供需紧平衡市场格局,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科学调整产品结构,该产品盈利能力提升为公司整体盈利增长有所贡献。
4、复合肥行业发展情况
我国是世界化肥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化肥产能和产量占世界31%,消费量占世界30%,随着国家“减肥减药”政策的逐步推进,传统肥料的空间受限,但是肥料利用率高、环保性能好的新型功能性肥料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预计未来五年新型肥料将以10%以上的复合增长率增长,未来环境友好、利用率高、具有土壤修复功能的高效生态肥料将迎来巨大发展空间。公司顺应市场,自主研制的黄腐酸功能性复合肥也将迎来较好的发展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资源特点,陆续推出系列功能性复合肥、套餐肥等产品,在市场上赢得了广泛的关注和认同,同时也提高了复合肥类产品的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复合肥类产品原料价格维持较低水平,而产品销价下降幅度相对较小,从而导致复合肥业务板块盈利水平同比增长。
5、石膏建材行业发展情况
石膏与水泥、石灰并列为世界三大凝胶材料,具有安全(耐火性好)、舒适(具备呼吸功能)、快速(施工效率高)、环保(轻质、节能、减排)等特点,广泛用于建筑、建材、工业模具等众多应用领域。在建筑施工中,非承重墙体砌筑、墙(顶)面抹灰、地面找平等应用方面均可使用石膏建材产品替代传统水泥。我国受传统建筑结构及建材使用习惯、资源分布不均、优质资源匮乏、传统天然石膏建材附加值和品位低、装配式建筑发展滞后等因素影响,石膏建材使用占比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欧美发达国家水泥和石膏用量比是6:1,而我国则为70:1。我国水泥年产量约23亿吨,未来随着石膏使用渗透率提升,石膏建材行业有望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每生产1吨水泥,要排放约0.9-1.2吨二氧化碳,而每生产1吨石膏,仅排放约0.1-0.2吨二氧化碳。在国家倡导“2035碳达峰,2060碳中和”的背景下,利用石膏代替水泥,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重要举措之一,按我国每年新增建筑面积20亿平方米计算,如果用高性能石膏部分代替水泥,可减少3亿吨二氧化碳排放。石膏分为天然石膏、工业副产石膏,天然石膏开采具有破坏环境、损害地表植被的弊端,因此利用工业副产石膏代替天然石膏,符合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也是行业发展的趋势,磷石膏作为工业副产石膏重要组成部分,亦将迎来发展机遇。
根据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石膏建材分会统计,2019年全国石膏消耗量是12,035万吨,其中水泥缓凝剂用量最大,达到8,850万吨(占比73.5%),其次是纸面石膏板,用量达到2,200万吨(占比18.3%)。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建材产品绿色化要求的提高,以抹灰石膏、石膏基自流平砂浆、石膏墙板等为代表的石膏产品需求量急剧上升。根据协会统计,2019年度抹灰石膏的全国需求量是1,200万吨/年,石膏基自流平砂浆的全国需求量是2,205万吨/年,石膏墙板四川等地的需求量2,400万m2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引进先进技术设备与自主研发相结合方式,在行业内率先建成工业化的磷石膏净化装置,通过降低磷石膏中的杂质,使其达到绿色建材产品的品质要求,并为下一步的磷石膏高质量应用提供了原料保障。
注:以上行业数据以百川盈孚及其他相关行业报告为基础,并结合行业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于2020年3月完成都带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有关规定,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相应对以前年度部分财务数据做了追溯调整)。
主要财务数据概览:
2018年-2020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营业收入主要构成 其中:磷化工业务营业收入主要构成 单位:亿元
报告期毛利主要构成 其中:磷化工业务毛利主要构成 单位:亿元
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
2018年-2020年报告期同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对比
2018年-2020年报告期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对比 单位:亿元
(二)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三)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 是 √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是公司彻底实现战略转型的开局之年。这一年公司聚焦精细磷酸盐领域,主营业务实现了较快增长;同时公司积极推动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国资控股股东川发矿业,为公司成为优势矿产资源及深加工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创造有利条件;此外,公司完成了对传统金融服务外包业务主体维度金融的剥离,聚焦磷化工主业,彻底实现了战略转型。
报告期内,面对全球疫情蔓延、复杂多变的国内国际形势,公司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过不断夯实业务基础、优化成本管理、敏锐捕捉国内外市场机会、灵活调整产品结构等举措,实现了主营业务的快速增长。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51.80亿元,同比增长171.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9亿元,同比增长690.5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0亿元,同比增长938.4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82%,同比增加16.21个百分点;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总资产73.35亿元,同比减少5.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8.32亿元,同比增长20.58%,公司资产质量及整体盈利水平得到显著提升。2020年公司净利润高速增长主要系2020年度开始全年合并龙蟒大地财务数据,加之公司确认对智递科技减资产生的投资收益综合所致,其中龙蟒大地2020年业绩表现良好,实现扣非净利润4.34亿元,超额完成收购对赌承诺业绩(3.78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通过向川发矿业非公开发行股票385,865,200股,募集资金净额1,969,050,253.52元。2021年3月19日,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川发矿业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1.87%。根据《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补建与四川发展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相关约定,公司董事会人数将由7名增加至9名,目前公司正在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川发矿业推荐的半数以上董事候选人(4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董事会换届改选后,川发矿业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随着国资控股股东入主,将助力公司完善在矿产资源、产业配套、运营资金等方面的资源配套,同时依托龙蟒三十余年在磷化工领域深厚的人才、技术、机制、品牌、成本管控等方面的深厚沉淀,公司整体竞争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是 □ 否
为聚焦磷化工主营业务发展,公司于2020年12月转让维度金融100%股权,剥离了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公司由磷化工业务与金融服务外包共同发展变更为磷化工业务为主。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系上年度仅合并了龙蟒大地第四季度财务数据,2020年度合并全年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系上述全年合并龙蟒大地以及本报告期减资中邮智递股权,产生较大投资收益等原因综合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在编制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在于收入确认时点由风险报酬转移转变为控制权转移。执行新收入准则不影响公司的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无差异。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2020年(首次)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公司2020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年初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仅为负债重分类,对公司年初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总额均无影响。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年初财务报表的影响仅为负债重分类,对公司年初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总额均无影响。
(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三)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比上年度增加3家,其中同一控制下购买2家,新设3家,注销2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江
2021 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28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上午0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公司独立董事陈宏民先生、吴越先生、罗宏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同意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真听取了朱江先生所作的《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落实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以及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努力。
同意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51.80亿元,同比增长171.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9亿元,同比增长690.5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0亿元,同比增长938.4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82%,同比增加16.21个百分点;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总资产73.35亿元,同比减少5.78%;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资产38.32亿元,同比增长20.58%。
董事会同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经营结果的审计确认。
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873.83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6,503.11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71,500.63万元,未分配利润为-64,577.44万元。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鉴于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即计划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1年全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5亿元。
以上经营计划并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实际情况取决于磷化工业务的发展、市场环境状况、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相关报告及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3月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803,727,541.26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803,727,541.26元。
独立董事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相关报告及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所需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或公司资金账户。
前述现金管理品种为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其中,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暂不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另行发布。
三、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一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