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2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为不超过40,000万元(含)且不少于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2021年3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9)等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本轮回购。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2.34元/股,未超过公司回购股票价格上限。
二、其他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
3、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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