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美元、人民币定期存款或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一、已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2020年12月28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购买建设银行的结构性存款,详细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2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2021年3月29日,该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金20,000万元,取得收益1,745,205.48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5%。
2020年12月28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购买南京银行的结构性存款,详细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2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2021年4月1日,该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金20,000万元,取得收益1,827,777.77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50%。
二、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主要情况
(一)公司于2021年4月1日与建设银行签订产品协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结构性存款,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认购金额:40,000 万元
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预期收益率(年化):3.70%-3.90%
投资起始日:2021年4月1日
投资到期日:2021年6月30日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述受托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能够保证本金安全,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持续完善低风险投资理财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稳健投资理念,根据外部环境变化适当调整投资策略与投资组合。
(3)理财产品业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选择合作金融机构,针对相关市场信息变动及风险评估提出申请,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进行操作,并对相关业务进行核算与登记归档。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公司关于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已审批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暂时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情况(含本次购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赎回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已到期赎回,共计赎回本金20,000万元,获得投资理财收益2,163,287.67元。
2、理财产品“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已到期赎回,共计赎回本金20,000万元,获得投资理财收益1,788,888.89元。
3、理财产品“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已到期赎回,共计赎回本金20,000万元,获得投资理财收益1,575,000元。
4、理财产品“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已到期赎回,共计赎回本金20,000万元,获得投资理财收益1,745,205.48元。
5、理财产品“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0年第53期34号94天”已到期赎回,共计赎回本金20,000万元,获得投资理财收益1,827,777.77元。
6、理财产品“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已到期赎回,共计赎回本金20,000万元,获得投资理财收益1,745,205.48元。
七、备查文件:
1、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9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规定发生变化,其投票时间相应增加9:15-9:25的交易时间段,其他事项不变。为此,现就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相应更正如下: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4月28日14:00 时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或“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上午9:15- 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21年4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双星大道18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审议《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公司关于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议案《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特殊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故,上述所有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4月22日(8:30-11:30,13:00-17:00)
2、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23808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
传真:0527-84253042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 持股凭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股东应仔细填写《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1年4月21日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
传真:0527-84253042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23808
联系人:花蕾
电子邮箱:002585@shuangxingcaisu.com
(三)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5。
2.投票简称:“双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 9:25、9:30- 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1年4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7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2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2.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票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有关上述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2,641,96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9%,最高成交价为10.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8,862,788.1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方式、回购数量、回购交易的委托时段、回购价格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本次回购计划实施中,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12月2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02,773,292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25,693,323股)。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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