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年激励计划》”)、《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以下合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64.125元/股调整为63.625元/股,对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94.125元/股调整为93.625元/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95元/股调整为94.5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19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19年9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2、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0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9-018)。
3、2019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19年10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20)。
4、2019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19年10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5、2020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10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6、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4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二、公司2020年第一期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20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第一期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第一期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0年3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2、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24日,公司对2020年第一期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0年第一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3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15)。
3、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3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7)。
4、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年4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5、2020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年10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6、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4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三、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1年2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2、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3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13)。
3、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3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5)。
4、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3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5、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4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四、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2021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0,030,5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第二条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2020年激励计划》以及《2021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64.125-0.5=63.625元/股;
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94.125-0.5=93.625元/股;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95-0.5=94.5元/股
五、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19年、2020年第一期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2020年激励计划》《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64.125元/股调整为63.625元/股,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94.125元/股调整为93.625元/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95元/股调整为94.5元/股。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2019年激励计划》《2020年激励计划》《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分别在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此次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八、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乐鑫科技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次调整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上网公告文件
(一)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 )于2021年3月31日在公司304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TEO SWEE ANN(张瑞安)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TEO SWEE ANN(张瑞安)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021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0,030,5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据此,董事会同意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64.125元/股调整为63.625元/股,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94.125元/股调整为93.625元/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95元/股调整为94.5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2021-02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12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1-02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5.494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4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1-024)。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为员工购房提供免息借款事项有利于更好地吸引和激励核心人才,进一步完善公司员工薪酬福利体系。该管理办法在充分考虑员工的职位级别、绩效情况、履约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相关风险可控。该管理办法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据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
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12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9.2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000万股的0.366%。
(3)授予价格:65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6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共计21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根据激励对象司龄不同,激励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激励对象19人,第二类激励对象2人。
(5)公司对两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之日起至各批次归属日,须满足以下要求: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根据激励对象类别划分为两类,第一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为2019-2022四个会计年度,第二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为2020-2023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第一类激励对象
第二类激励对象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19年9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2)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0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9-018)。
(3)2019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19年10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20)。
(4)2019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19年10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5)2020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10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6)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4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
(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已归属30,500股。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12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第二类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二类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0年公司年度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020年公司年度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021年3月1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因此本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限为2021年3月19日至2022年3月18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因此,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2人均已达到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归属4.12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2万股,归属期限为2021年3月19日至2022年3月18日。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19年10月21日。
(二)归属数量:4.12万股。
(三)归属人数:2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63.625元/股(公司2019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65元/股调整为64.125元/股,公司2020年权益分派方案于2021年4月1日实施,因此授予价格由64.125元/股调整为63.625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归属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2020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75元(含税),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第二条规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为64.125元/股。
2、2021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0,030,5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利润分配方案将于2021年4月1日实施,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第二条规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为63.625元/股。
3、截止本次归属,公司无取消归属情形,因此限制性股票会计核算无相关变化。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乐鑫科技实施本次归属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本次归属的情况,符合《管理办法》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项下第二类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法律意见书;
(三)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5.4940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6.8884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000万股的0.3361%。
(3)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95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9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激励145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根据岗位薪酬结构不同,本次计划的激励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激励对象1人,第二类激励对象144人;预留激励31人,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根据岗位薪酬结构不同,第一类激励对象5人,第二类激励对象26人。
(5)公司对两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根据激励对象类别划分为两类,第一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为2020-2021两个会计年度,第二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为2020-2023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1、第一类激励对象
2、第二类激励对象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部分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则考核年度为2020-2021年两个会计年度,若预留部分授予第二类激励对象,则考核年度为2020-2023年四个会计年度,各年度公司层面考核指标与上述首次授予部分对应年度的考核指标一致。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B,则该类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第一期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第一期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0年3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2)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24日,公司对2020年第一期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0年第一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3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15)。
(3)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3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7)。
(4)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年4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5)2020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年10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6)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4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5.494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3月31日,因此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限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因此,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45人均已达到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45名激励对象归属5.494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45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940万股,归属期限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0年3月31日。
(二)归属数量:5.4940万股。
(三)归属人数:145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93.625元/股(公司2019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95元/股调整为94.125元/股;公司2020年权益分派方案于2021年4月1日实施,因此授予价格由94.125元/股调整为93.625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无董事参与)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2020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75元(含税),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第二条规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为94.125元/股。
2、2021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0,030,5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利润分配方案将于2021年4月1日实施,根据《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第二条规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为93.625元/股。
3、截止本次归属,公司无取消归属情形,因此限制性股票会计核算无相关变化。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乐鑫科技实施本次归属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本次归属的情况,符合《管理办法》及《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项下第一类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法律意见书;
(三)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暨2021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适用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10: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已于 2021年2月26日发布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并将于2021年4月16日发布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2021年4月16日举行2020年度暨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发布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在新型冠状病毒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本公司现就2020年度业绩 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10: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瑞安先生,董事会秘书王珏女士,财务总监邵静博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00-12: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进入业绩说明会专区,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espressif.com。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61065218
电子邮箱:ir@espressif.com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 以现场方式在公司304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志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志华女士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19年、2020年第一期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64.125元/股调整为63.625元/股,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94.125元/股调整为93.625元/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95元/股调整为94.5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2021-02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归属4.12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1-02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45名激励对象归属5.494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1-024)。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为员工购房提供免息借款事项有利于更好地吸引和激励核心人才,进一步完善公司员工薪酬福利体系。该管理办法在充分考虑员工的职位级别、绩效情况、履约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相关风险可控。该管理办法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制定《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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