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1-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授权即将到期,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金融产品开展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结构性掉期等业务,2021年度远期外汇资金交易日峰值最高不超过5亿美元(含)。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目的

  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资产、负债和盈利水平变动影响,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在2021年度继续与银行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增值。

  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概述

  1.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指公司及子公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等。

  2.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及进口付款预测,外汇锁定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收付款预测量,远期外汇锁定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回款或进口付款时间相匹配。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该事项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业务期间、业务规模及拟投入资金

  1.业务期间及预期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金额: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对外业务的发展情况,2021年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日峰值最高不超过5亿美元。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效期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和协议。

  2.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主要使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根据相关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四、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执行,公司及子公司以实际业务为背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持稳健经营为目的,开展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锁定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组织机构,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能够有效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五、远期外汇资金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可以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外汇资金交易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营销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关注汇率市场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2.公司已制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3.为防止远期外汇资金交易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公司严格控制远期外汇交易规模,进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余额合计金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适度防范外汇风险,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既是必要也是可行的。通过加强相应交易的内部控制,并确保其有效执行,交易的总体风险是可控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1-17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接受关联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了支持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方—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宗申产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的无息借款,单笔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宗申产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储备情况另行协商确定,借款有效期十二个月。

  2.宗申产业集团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控制,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其中三名关联董事左宗申先生、胡显源先生和李耀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3.本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23%,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构成借壳,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虽构成关联交易,但属于公司接受关联人无偿提供财务资助,可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左宗申

  3.注册资本:80,300万元

  4.成立时间:1995年3月17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622073773X

  6.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花溪镇炒油场

  7.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8.主营业务:制造:摩托车和发动机(按行政许可核定期限从事经营);设计、开发、制造、批发兼零售摩托车零配件、汽车零部件、农耕机械、机械模具、电瓶。摩托车修理。批发兼零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摩托车润滑剂。本企业生产的机电产品的出口。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润滑油调配、分装(不含危禁品)。

  9.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先生。左宗申先生持有90%股权、袁德秀女士持有10%股权。

  

  10.历史沿革:宗申产业集团始建于1982年,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集研制、开发、制造和销售于一体的大型民营科工贸(高科技)集团。业务主要涵盖产、融、网三大领域:以动力、机车、大型农机、通用航空、无人机、新能源、智能装备为主的实体产业群;以小贷、保理、融资租赁、银行、互联网金融、资产管理、基金为主的金融服务链;以汽摩交易所、汽车后市场O2O、电子商务为主的互联网服务平台。

  11.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宗申产业集团(母公司)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6,506.58万元,净利润-1,043.97万元,资产总额647,412.59万元,净资产121,756.48万元。

  12.关联关系说明:宗申产业集团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宗申产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的无息借款,单笔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宗申产业集团资金储备情况另行协商确定,有效期十二个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宗申产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有利于保证公司中短期资金需求。本次接受关联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不提供任何担保,也不支付任何借款费用,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但由于具体借款金额和期限需另行协商确定,公司暂无法预计本次关联交易对2021年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宗申产业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81万元:其中提供劳务或商品的金额0.15万元,接受劳务或商品金额53.23万元,支付租赁费用金额21.79万元,收取租赁费用金额0万元,代收代付水电气5.83金额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前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对上市公司的支持,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接受关联方无息借款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1-18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0年12月15日,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非关联方—重庆创思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创思特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简称“原协议”):公司拟向创思特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重庆宗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融资租赁公司”)70%股权,合计14,000万股。

  2020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宗申融资租赁公司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69)。

  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股权交易的各项工作,但因创思特公司财务指标、未来规划等不符合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融资租赁公司控股股东的审核,经交易双方协商,决定终止本次股权交易事项并签署《终止协议》。

  二、《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和创思特公司一致同意解除双方于2020年12月15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基于原协议产生的双方权利义务消灭,公司和创思特公司均不按原协议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2.截至本终止协议签署之日,创思特公司未向公司支付任何款项,公司无需返还创思特公司任何款项。

  3.截至本终止协议签署之日,公司和创思特公司未办理目标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股权转让的工商及相关行政机关的股权变更手续。公司和创思特公司确认本终止协议签署后亦无需办理任何股权变更手续。

  4.公司和创思特公司一致同意,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各方自行承担因原协议及本终止协议产生的任何费用。

  5.终止协议由公司和创思特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的宗申融资租赁公司70%股权尚未交割,公司未收到创思特公司任何款项,《股权转让协议》未实际履行,虽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但还未正式实施。本次终止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不会对公司业绩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终止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不会对公司业绩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终止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1-07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四川华信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会计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质,以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诚信记录良好,符合审计独立性要求,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需要。

  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四川华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22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7人。

  四川华信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7,425.3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7,425.3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908.09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34家上市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3,831.46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况。

  近三年四川华信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映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3年5月,自1997年8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均,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4年7月,自2012年7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7月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201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小龙,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5年7月,自2011年7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7月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何均,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7年12月,自1999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2月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支付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13.7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76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89.70万元(含税),系按照四川华信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量和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级别收费标准确定。2020年度支付的审计费用总额比2019年度增加11.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四川华信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0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四川华信在执业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字[1996]1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07]第40号)等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已为公司服务22年。

  2.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3.同意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审核意见

  我们经认真审议就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四川华信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时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所作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能够公允的发表审计专业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1-21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合计11,388.13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1,297.94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90.19万元(不含由以前年度递延收益转入损益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合计750.99万元,均与收益相关。

  具体补助情况如下:

  获得各类政府补助明细表(2020年1-12月)

  

  获得各类政府补助明细表(2021年1-3月)

  

  二、补助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收到补助11,388.13万元,其中直接计入其他收益金额为11,140.89万元(不含由以前年度递延收益转入损益的金额),直接计入财务费用金额为133.05万元,直接计入递延收益90.19万元,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24.00万元。

  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收到补助750.99万元,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增加公司2020年度税前利润11,297.94万元,增加2021年第一季度税前利润750.99万元。

  三、备查文件

  1.政府补助依据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1-12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1.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为进一步扩大公司产业链金融业务经营规模,公司拟授权控股子公司—深圳前海宗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授权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外提供贷款,额度为2亿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上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相关规定,为充分保障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办理与以上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相关协议的签署、批准额度内款项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1.贷款对象为经营稳定、还款来源明确、抵押物充足且易于变现的企业;

  2.若贷款对象为公司关联方,则根据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履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相应的审批及披露程序;

  3.贷款对象必须有第三方全额担保或足额的抵押担保措施。

  三、贷款额度、期限及贷款利率

  1.本次公司委托控股子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对外提供贷款的额度为2亿元,在日峰值不超过2亿元的情况下(单笔贷款额度均不得超过1亿元),该额度可重复使用,有效期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2.年化资金利率按不低于(含)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30%或不低于(含)公司实际融资利率上浮30%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风险防范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是基于公司产业链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升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对外提供贷款,在企业信用征信、资产处置、贷款回收等方面都有一定的优势,且贷款对象需提供足额的抵押担保措施,能够较好地保证借款的本金安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授权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授权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且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内部审批流程清晰,风险控制制度完备,贷款风险可控。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董事审核通过,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将根据交易金额、交易对手方等具体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规定履行相应的披露或审议程序。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1-11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规定,在股东大会上审议《关于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时,关联股东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一、事项概述

  1.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鉴于公司以前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授权即将到期,根据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继续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为15亿元的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1)向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宗申小贷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9亿元(含);

  (2)向深圳前海宗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资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1亿元(含);

  (3)向重庆宗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保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2亿元(含);

  (4)向重庆宗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3亿元(含)。

  以上财务资助利率方案为:年化资金利率按不低于(含)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30%或不低于(含)公司实际融资利率上浮30%执行。

  为确保上市公司的整体权益,公司一直以来均按照“孰高”原则执行财务资助标准:即当“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和“公司实际融资利率”出现差异时,则选取“两者中较高的利率”上浮30%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上财务资助总额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35%,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公司关联方—重庆宗申机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宗申机车公司”)和重庆宗申汽车进气系统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进气公司”)分别持有宗申小贷公司股份。因上述财务资助的具体实施时间和单笔额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无法预计具体实施时宗申机车公司和宗申进气公司能否全额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在股东大会上审议《关于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时,关联股东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4.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相关协议的签署、上述额度内款项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跃

  注册资本:5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3年11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08306923X0

  注册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水港综合大楼A栋2308

  主营业务:开展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其50%股权,关联方重庆宗申机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持有其11.76%股权、重庆宗申汽车进气系统制造有限公司持有其4.71%股权,其他非关联股东持有其33.53%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深圳前海宗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跃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成立时间:2016年4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B6LN6D

  主营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赁。

  产权及控制关系:为宗申小贷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宗申小贷公司50%股权,关联方重庆宗申机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持有其11.76%股权,重庆宗申汽车进气系统制造有限公司持有其4.71%股权,其他非关联股东持有其33.53%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重庆宗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跃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19号4-1-81

  成立时间:2015年5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339549094P

  主营业务:商业保理。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85.16%股权,其他非关联法人合计持有其14.84%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4.重庆宗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培国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空港综合大楼B栋B389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9UYT8K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企业管理及财务咨询;与租赁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70%股权,环球石油有限公司持有12.5%股权,银丰金融有限公司持有12.5%股权,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资助额度、期限及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及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分别提供总额不超过9亿元(含)、1亿元(含)、2亿元(含)和3亿元(含)的财务资助,且单笔周期不高于12个月(含)。

  2.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意时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资助的资金额不得超过财务资助额度。

  3.财务资助利率方案为:年化资金利率按不低于(含)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30%或不低于(含)公司实际融资利率上浮30%执行。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将按照实际借款天数收取费用。

  四、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项下约定的交易种类及范围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资金;

  2.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可根据业务需求情况,在总额度范围内向公司提出资金申请,经公司财务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资金后,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应至少每个月将对应的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存在风险等情况向公司书面汇报;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资金,按年化资金利率不低于(含)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30%或不低于(含)公司实际融资利率上浮30%收取资金使用费;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应根据每个月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提供资金额及应收费用,在次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使用费;

  5.若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未按期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或到期未归还财务资助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立即终止本协议;

  6.上述协议有效期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五、交易目的和风险防范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其信贷业务需求。公司将参照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规定,结合公司自身融资能力和上述控股子公司的金融业务需求,在业务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公司已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应遵守的条件、审核流程及违约责任,能够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向控股子公司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自有资金的资金收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上述控股子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资金安全可控。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董事审核通过,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1亿元、2亿元和3亿元的财务资助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说明

  1.其他股东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由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含公司关联股东—宗申机车公司和宗申进气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股权,截至目前,宗申小贷公司其他股东未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因此,公司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单独将《关于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根据宗申小贷公司和宗申资管公司的股权结构,原则上其他股东应同比例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由于关联股东—宗申机车公司和宗申进气公司的流动资金不足,不具备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能力,因此宗申机车公司和宗申进气公司已将其所持宗申小贷公司的所有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且承诺在公司发生财务资助损失时按投资比例承担相应损失。除此之外,其他10家非关联股东的持股比例较低,也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绝大部分股东的经营规模较小,也不具备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能力。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的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为18亿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02%。上述财务资助生效后,公司审批的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为15亿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35%,除此之外,公司未向其他控股子公司或外部第三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4.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1-22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批准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效期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以上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均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请见附件《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表》。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附件: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预期收益为本报告期的预期收益(包括公允值变动损益)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