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律师送达的关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公司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起诉状和资料副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4日披露的《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公司就该案件涉及的事项向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以下简称“烟台经侦”)报案,并于2021年4月2日收到烟台经侦出具的《受案回执》。
公司将积极配合烟台经侦工作,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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