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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扩大公司产业规模,充分利用当地区位优势布局制造中心,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日辰食品(嘉兴)有限公司参与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披露媒体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年产5,000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日辰股份变更为日辰嘉兴公司实施,实施地点由日辰股份现有厂区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21-014地块,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2年9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追加日辰食品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日辰上海”)为共同实施主体;将“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9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扩大公司产业规模,充分利用当地区位优势布局制造中心,公司全资子公司日辰食品(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辰嘉兴”)参与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

  1、土地位置: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21-014号地块。

  2、土地性质和用途: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其他工业用地)。

  3、使用年限:50 年。

  4、土地面积:约65,228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合同签署确定的面积为准) 。

  5、容积率:1.6≤容积率≤2.6。

  6、土地使用权总价:34,24.47万元。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是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旨在利用海盐县的区位优势,布局公司制造中心,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公司将按照项目进展节奏分批投入,短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长远看符合公司利益和战略方向,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安排,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

  地点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辰股份”)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年产5,000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日辰股份更为日辰食品(嘉兴)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日辰嘉兴”)实施,实施地点由日辰股份现有厂区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21-014地块,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2年9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追加日辰食品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日辰上海”)为共同实施主体;将“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9月。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34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15.70 元,募集资金总额387,16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2,660,630.87元。相关款项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030017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如下: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拓展和规模扩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为利用华东地区的区位优势,更好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吸引高端研发人才,对公司生产中心进行区域布局,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年产5,000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日辰股份变更为日辰嘉兴实施,实施地点由日辰股份现有厂区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21-014地块,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2年9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追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日辰上海为共同实施主体;将“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9月。变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变更系项目实施主体在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履行了必要的审议、表决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其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日辰股份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程序完备、合规。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日辰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隋锡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年产5,000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日辰股份变更为日辰食品(嘉兴)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日辰嘉兴”)实施,实施地点由日辰股份现有厂区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21-014地块,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2年9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追加日辰食品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日辰上海”)为共同实施主体;将“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9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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