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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1-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源于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未触及要约收购。

  ● 因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非公开发行股票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金国培先生、股东杭州文心致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其股份比例被动稀释分别累计超过5%、1%;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持股比例增加超过5%。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8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46,633,418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公司本次向11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633,41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5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35,044,29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81,677,708股。

  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15,686,274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国培先生、股东杭州文心致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从而使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金国培先生,中国国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住所位于上海市闵行区。

  (二)杭州文心致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三、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 金国培先生

  

  注:1、以上权益变动为上市公司历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及回购注销、转增股本、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原因导致其持股比例累计减少5.62%,不涉及增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2、以上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杭州文心致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1、以上权益变动为上市公司历次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及回购注销、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原因导致其持股比例累计减少2.00%,不涉及增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三)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1、本次变动为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不涉及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注:1、上表中金国培先生、杭州文心致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为限售流通股。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公司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桥信息

  股票代码:603918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国培

  通讯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

  联系电话: 021-33674999

  股份变动性质:因公司发行新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1年4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桥信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桥信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于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由于:

  2016年6月17日公司完成2015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工作,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股份总数8,800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8,800万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由88,000,000股增加至176,000,000股,控股股东持股数量由26,328,000股增加至52,656,000股,持股比例不变。

  2017年4月27日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76,000,000 股增加至177,325,000股,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018年5月9日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77,325,000股增加至177,750,000 股,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018年6月6日公司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77,750,000股增加至179,420,000 股,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018年12月26日公司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79,420,000股增加至179,515,000股,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019年4月8日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34,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79,515,000股变更为179,481,000股,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2019年6月12日公司完成2018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工作,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股份总数179,481,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转增53,844,3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由179,481,000股变更为233,325,300股,控股股东持股数量由52,656,000股增加至68,452,800股,持股比例不变。

  2020年4月21日公司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9,36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233,325,300股变更为233,315,940股,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2020年6月19日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148,85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233,315,940股变更为233,167,090股,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2020年11月6日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233,167,090 股增加至 235,117,090 股,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020年11月25日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72,8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235,117,090股变更为235,044,290股,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2021年4月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46,633,418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本增加46,633,418股,公司总股本由235,044,290股增加至281,677,708股,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上述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累计超过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因降低股权质押比例等合理的个人资金需要,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采取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5.00%。截止目前,具体交易方式及交易对象未确定,且未与任何交易对象商谈相关事项。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金桥信息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金桥信息股份的情况请见下表:

  

  注1:此处的持股比例系根据金桥信息于2015年5月19日公告的《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列明的金国培先生在金桥信息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的总股本计算填写。

  注2:此处的持股比例系根据金桥信息于2021年4月7日公告的《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所列明的金国培先生在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填写。

  二、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公司历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及回购注销、转增股本、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原因导致控股股东金国培先生持股比例累计减少5.62%,持有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金国培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为43,16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63.05%,占公司总股本的15.32%。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查阅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本报告书文本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金国培

  (签名):

  签署日期:2021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金国培

  (签名):

  签署日期:2021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金国培

  (签名):

  签署日期:2021 年      月      日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桥信息

  股票代码:60391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207号13号楼419室

  通讯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蚂蚁Z空间

  联系电话:0571-26888888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通过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签署日期:2021年4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桥信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桥信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云鑫持有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603776)约8.36%的股份、持有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SZ.300339)约5.00%的股份、持有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300682)约11.37%的股份、持有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Z.300248)约6.28%的股份、持有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SH.603636)约5.06%的股份、持有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SZ.003029)约11.25%的股份。

  (注:此处的持股比例均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相关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除以该上市公司最近一次披露的总股本为计算口径。)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认购金桥信息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对金桥信息进行战略投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金桥信息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控制或拥有权益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金桥信息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金桥信息股份的情况请见下表:

  

  注:此处的持股比例系根据金桥信息公告的《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所列明的金桥信息在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填写。

  二、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金桥信息根据《股票认购合同》的约定向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意认购该等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即7.62元/股。本次发行价格7.65元/股相当于本次发行底价7.62元/股的100.39%。

  三、《股票认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股票认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股票认购合同》的签署双方为金桥信息和信息披露义务人。

  2、认购数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5,686,274 股。

  3、认购价格及金额

  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意按照人民币每股 7.65 元的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金桥信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款金额总计为人民币 119,999,996.10 元。

  4、认购款及股票的交付时间和交付方式

  (1)认购款交付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 17:00 前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规定将认购余款足额划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主承销商的指定账户。

  为免疑义,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缴认购保证金自动转为认购款的一部分。

  验资完毕后,主承销商将扣除相关费用后的款项划入金桥信息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股票交付

  金桥信息应在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程序足额交付认购款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部门规定的程序,将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认购的金桥信息股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证券登记系统记入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下,以实现交付。

  (3)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能在《股票认购合同》约定期限内足额缴付认购款的,则视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动放弃对应股票的认购权,则金桥信息有权另行处理该等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须按照《股票认购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生效条件

  《股票认购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参与本次发行的资金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金桥信息之间未发生任何重大交易;除《股票认购合同》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金桥信息之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安排,未来如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金桥信息之间发生重大交易或形成其他安排,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发行涉及的批准程序

  2020 年 4 月 28 日,金桥信息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

  2020 年 5 月 21 日,金桥信息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

  2020 年 9 月 24 日,金桥信息公告其已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本次发行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8号)。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金桥信息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所认购的金桥信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6个月。锁定期届满后,相关股份转让和交易将遵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外,本报告书签署之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金桥信息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查阅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金桥信息签署的《股票认购合同》。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2021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2021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2021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1-003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

  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发行数量:46,633,418股

  ● 发行价格:人民币7.65元/股

  ● 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限售期

  

  ● 预计上市时间: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6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一、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年4月28日,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信息”、“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该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并决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该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3、2020年8月31日,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4、2020年9月1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8号)核准本次发行,公司于9月24日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c.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46,633,418股

  4、发行价格:7.65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56,745,647.70元

  6、发行费用:人民币9,543,098.08元(不含税)

  7、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47,202,549.62元

  8、限售期: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特定投资者持有股份锁定期另有法律规定或约定的,则服从相关规定或约定。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验资情况

  2021年3月22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21]130号《验证报告》:截至2021年3月19日17时止,参与本次发行的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11名认购对象在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账户缴存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叁亿伍仟陆佰柒拾肆万伍仟陆佰肆拾柒元柒角(?356,745,647.70)。

  2021年3月2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21]131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3月2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11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633,41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5元,募集资金总额356,745,647.7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543,098.0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7,202,549.62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46,633,418.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00,569,131.62元。

  2、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2021年4月2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四)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金桥信息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向中国证监会已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核准;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符合《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要求,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认购获配对象及获配股数。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7.65元/股,发行股数46,633,418股,募集资金总额356,745,647.70元,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规定上限。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配售股数、配售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6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发行对象

  1、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周英

  

  3、孙学成

  

  4、周喆

  

  5、林关羽

  

  6、过鑫富

  

  7、张建君

  

  8、吴志萍

  

  9、张奇智

  

  10、谢恺

  

  11、吴建昕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上述获配的认购对象不存在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的发行对象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亦不存在接受其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补偿。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2月26日,公司前10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注:表格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存在的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A股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截至股份登记日2021年4月2日,公司前10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注:表格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存在的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金国培先生,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本结构的变动详见“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本次发行前,金国培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权比例为29.12%。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46,633,418股,本次发行后,金国培先生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综上,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净资产有所提高,资产负债率下降,公司资产结构得到优化,公司资产质量得到提升,增强了公司抗风险能力。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和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加大新技术研发力度、加深行业应用,加快推进各业务领域战略布局,公司的研发能力和业务拓展实力将得到提升。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及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因为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五)本次发行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由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方面的情况不会发生变化。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

  保荐代表人:杨丽华、张文亮

  项目协办人:李潇白

  其他项目组成员:吴旻琪、欧力源

  联系电话:021-54034208

  联系传真:021-54047165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利国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经办律师:李大鹏、孟文翔、刘靓

  联系电话:010-88004488

  联系传真:010-66090016

  (三)发行人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翁伟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经办人员:朱国刚、洪涛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联系传真:0571-88216999

  (四)发行人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翁伟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经办人员:朱国刚、洪涛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联系传真:0571-88216999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1-005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4月2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相关审议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因此,同意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1-006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6,633,418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633,41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745,647.7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543,098.0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202,549.62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46,633,418.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00,569,131.6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31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予以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6,5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公司拟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募投项目轻重缓急等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相关审议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因此,同意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上市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相关事宜,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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