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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1-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1,054,557股,限售期为自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 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4月15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8日出具了《关于同意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0股,并于2020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6,804,55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3,195,443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涉及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的363名股东,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054,5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46%,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4月1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75,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公司上市后,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其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6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宏力达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保荐机构同意宏力达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054,5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46%,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4月1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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