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接C1版)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C3版)

  (上接C1版)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未来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回报填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蒋瑜慧、实际控制人蒋瑜慧、蒋生华、王明珍签署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侵占公司利益。

  本人作为上述承诺的责任主体,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承诺主体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规定,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并签署了《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若发行人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其将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发行人未能完全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若发行人控股股东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其将促使发行人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完全履行该等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前,控股股东不得减持所持的华生科技股份。控股股东未能完全履行相关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其将促使发行人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完全履行该等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前,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所持的华生科技股份。实际控制人未能完全履行相关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促使发行人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完全履行该等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持有华生科技股份,则其所持股份不得转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完全履行相关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公开发行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七、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制定上市后执行<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上市后章程》明确了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当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盈利,且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4、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应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可以留做公司发展之用,也可以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现金或股票分红。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变更机制和程序

  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根据本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现金及投资需求提出,独立董事对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分红条款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应听取股东对公司分红的意见与建议,并接受股东监督。公司应尽可能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董事会、独立董事可以向上市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但不得采用有偿或变相有偿的方式进行征集。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1/2以上同意。

  如公司董事会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决定的,应就其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若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征求独立董事、监事和投资者的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方案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八、特别风险提示

  请投资者对下列风险予以特别关注,并请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全文。

  (一)市场竞争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专注于气密材料、柔性材料等塑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具备塑胶复合材料整经、织造、压延、上浆、贴合等全流程生产能力。公司所生产的拉丝气垫材料等气密材料产品质量稳定、品质优良,在行业内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产品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公司需持续提升自身的产品研发能力和产品品质,以保障自身的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优势。但若行业内竞争对手通过仿制或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各种营销手段,以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和价格吸引下游客户,将对公司形成竞争压力,从而导致收入、利润存在下滑风险。

  截至目前,国内能实现拉丝气垫材料持续稳定量产并对外销售的企业较少,除发行人外,仅有中国龙天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明士达股份有限公司等少数生产制造企业;国际市场上,拉丝气垫材料供应商主要为德国海德思、韩国源丰等,该等企业亦与发行人形成一定程度的竞争。

  报告期内,拉丝气垫材料销售收入分别为15,442.42万元、15,590.94万元和21,572.64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49.03%、49.45%和58.96%;销售数量分别为164.55万平方米、178.64万平方米和328.89万平方米。拉丝气垫材料收入规模及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销售数量均呈持续上升趋势,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增长的主要驱动力。报告期内,公司拉丝气垫材料平均售价分别为93.85元、87.28元和65.59元/平方米,毛利率分别56.60%、56.70%和53.81%。2019年和2020年单价分别同比变化为-7.00%和-24.85%,因单价下降带来该产品各期毛利率分别下降3.27%及14.32%,系报告期内该产品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公司拉丝气垫材料毛利率对其单价变化敏感性如下:

  拉丝气垫材料收入、价格的变化对公司整体收入及净利润的变化产生较大影响。

  报告期内,尽管我国拉丝气垫材料行业增长较快,未来市场前景广阔,但受产品较高利润率等因素影响,不排除现有竞争对手持续扩大产销规模,抢占客户资源及现有市场份额,亦不排除随着下游应用领域的持续扩大,产生新的拉丝气垫材料进入者,导致拉丝气垫材料产品销售价格和销售毛利率进一步下降,从而导致公司收入和净利润增长速度甚至收入和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二)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投入,一方面不断加强现有生产工艺改进,适时增加新设备投入,寻求现有产品生产技术及生产工艺的创新;另一方面寻求新的产品及应用领域的突破,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支出分别为1,142.72万元、1,056.96万元和1,227.4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9%、3.33%和3.33%。公司未来仍将围绕市场需求变化,持续加大在研发创新上的投入,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但是塑胶复合材料行业的新产品具有研发难度高、资本投资大的特点,如公司拉丝气垫材料从2011年开始研发,至2012、2013年才研发成功并逐步推向市场;在单台设备上的投入亦较大,如单台压延机,其单价在2,000万元左右。如公司的研发投入未能带来实质性研发成果,或由于应用市场导入周期较长,研发成果未能在短时间内形成规模化销售,则将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9.83%、41.84%和44.37%,主营业务毛利率较高,其中拉丝气垫材料毛利率分别达到56.60%、56.70%和53.81%。公司拉丝气垫材料目前主要用在划水板、体操垫、瑜伽垫等运动、休闲产品,上述应用市场对终端成品气密性、安全性、便携性等的要求较高,进而对产品材料的品质要求较高,市场竞争者相对较少。公司拉丝气垫材料毛利率较高既得益于公司产品本身具有较高技术含量且资本投入密集的特性,也得益于公司在拉丝气垫材料产品领域竞争优势带来的较高产品定价。

  报告期内,公司拉丝气垫材料平均售价分别为93.85元、87.28元和65.59元/平方米,2019年和2020年单价分别较上年变化为-7.00%和-24.85%,因单价下降带来该产品各期毛利率分别下降3.27%及14.32%,系报告期内该产品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有新的竞争者进入,拉丝气垫材料产品价格水平仍可能趋于下降,进而导致公司在拉丝气垫材料上的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此外,若未来随着下游划水板、充气床垫等产品应用领域使用材质或标准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对拉丝气垫材料等产品的技术标准提出全新的要求,进而公司为研发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而研发和生产投入大幅增加,可能导致拉丝气垫材料等产品盈利能力下降,间接导致毛利率下降。

  (四)国外市场环境、政策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10,205.61万元、8,103.68万元和5,512.65万元,分别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32.40%、25.70%和15.07%。公司主营的篷盖材料、灯箱广告材料主要出口到欧洲、北美、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出口比例分别为79.75%、78.89%和76.62%),拉丝气垫材料和充气游艇材料虽较少直接出口(报告期内出口比例分别为8.43%、5.75%和2.97%),但其终端制成品划水板、充气游艇等产品的最终销售区域主要为北美、欧洲、澳洲等海外市场。

  若未来受到经济危机等外部经济环境重大不利变化的影响,导致市场需求下滑;或出现与公司主要终端产品出口国发生单边或多边贸易摩擦等情况,将会对公司海外销售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亦会间接对公司内销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产业用纺织品制造企业的生产成本中,原材料成本是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占比分别达到75.75%、76.00%和78.02%(不考虑运输费用对成本影响),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产品成本的影响较大。公司主要生产原料包括各种性能、规格的涤纶工业长丝、PVC树脂粉、增塑剂等,为石油加工行业的下游产品,报告期内上述三种主要原材料占直接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均在70%以上。国际原油价格的起伏将通过原材料采购价格直接或间接影响产品的生产成本,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直接材料价格变化对主要产品毛利率的敏感性如下:

  若未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国际局势变化、环保标准提高等因素影响,导致石油等大宗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大幅上涨,从而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上升,且公司不能够及时将原材料价格波动传递到销售价格的调整上,公司经营业绩将会受到较大影响。

  (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的风险

  2020年初,国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虽然截至目前国内疫情得到了较为有效的控制,公司持续生产经营未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但全世界范围内疫情的延续时间及影响范围尚不明朗。公司产品的终端客户多集中于欧美市场,由于国外疫情仍在进一步传播,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九、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一)2021年1月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发行人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所处经营环境、经营模式、税收政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2021年1-3月的经营业绩预计

  公司根据2021年1-3月的生产经营计划、各项业务收支计划及其他有关资料,考虑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下列经营业绩预计:公司2021年1-3月营业收入预计为8,000万元-9,000万元,较上年同期预计增长73.12%-94.7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2,000万元-2,350万元,较上年同期预计增长67.00%-96.2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1,900-2,250万元,较上年同期预计增长62.38%-92.29%。收入及利润同比增长明显主要系2020年1-3月公司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较为明显。经公司及时采取产品结构调整,自2020年下半年至目前,公司订单充足,经营正常,不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况。

  上述2021年1-3月业绩情况系公司初步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

  (二)发行费用概算(不含增值税)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情况

  发行人系由华生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

  2017年12月29日,经华生有限股东会决议,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改制以2017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发起人委托坤元评估和天健会计师对公司进行评估和审计。

  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7〕752号”《资产评估报告》,华生有限截至2017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92,124,724.53元。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17〕8520号”《审计报告》,华生有限截至2017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222,408,987.47元。

  2018年1月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7〕752号”《资产评估报告》和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17〕8520号”《审计报告》;按照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222,408,987.47元,以3.12:1的折股比例折股后,股份公司总股本为7,125.00万股,超出股本部分的净资产151,158,987.47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原股东以其持有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股份公司股份。

  2018年1月7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天健验〔2018〕4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发行人已收到全体股东以截至2017年10月31日浙江华生经编新材料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222,408,987.47元,按照公司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7,125.00万元,其余151,158,987.47元计入资本公积。

  华生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表:

  注:王明芬为王明珍的妹妹。

  2018年1月18日,公司完成了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工商变更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华生科技整体变更设立时的发起人为5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发行人有关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5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以公开发行2,500万股新股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各股东的股本及比例情况如下:

  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一)持股数量和比例

  1、前十名股东

  2、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二)本次发行前各股东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股东蒋瑜慧为股东蒋生华和王明珍之女,其中蒋瑜慧直接持有公司49.88%的股权,蒋生华直接持有公司10.69%的股权,王明珍直接持有公司5.94%的股权,蒋生华、蒋瑜慧和王明珍三人通过持股100%的浙江华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3.75%的股权,蒋生华、蒋瑜慧和王明珍合计持有公司90.25%的股权。王明芬持有公司4.75%的股权,系王明珍胞妹。

  除上述外,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与主要产品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塑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产品在气密性标准上的不同,公司主要产品可分为气密材料和柔性材料两大类。其中,气密材料包括拉丝气垫材料和充气游艇材料,主要应用在划水板、体操垫、充气游艇等运动、休闲领域;柔性材料包括篷盖材料和灯箱广告材料,主要应用在交通物流、平面广告等领域。

  (二)经营模式

  公司在国内及海外均采取直接向下游客户销售的销售模式。公司的产品属于专业性较强的产品领域,最主要的销售渠道是通过参加国内外专业的行业展销会,有效接触到客户并深入地了解到客户的需求及一些新的产品工艺,方便公司及时掌握相关的市场信息及竞争对手的最新动态。公司参加的行业展会主要有: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产业用纺织品及非织造布展览会、上海国际游艇展、上海国际广告技术设备展览会、荷兰游艇展、美国丹佛户外夏季运动用品展、德国纽伦堡国际划桨运动展览会、法兰克福国际产业用纺织品及非织造布展览会等。

  (三)所需主要原材料

  产业用纺织品的主要原材料为涤纶、锦纶等各类化学纤维产品,与石化行业密切相关。除涤纶丝外,公司所生产的塑胶复合材料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还包括PVC树脂粉、增塑剂等,上述原材料均与石化行业相关。其中,涤纶丝主要原材料为PTA和MEG,PTA、MEG均系石化下游材料,其价格走势与原油价格较为一致;PVC树脂粉主要由PVC树脂加工而来,其价格走势与PVC树脂高度相关;增塑剂的种类较多,其价格变动趋势总体上与原油价格相符,整体而言,PVC树脂粉及增塑剂与原油价格的相关性低于涤纶丝。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化程度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发展较早,市场发展较为成熟,行业集中度高。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占据全球产业用纺织品市场领先地位,中国、印度等新兴市场呈现高增长势头。按行业内企业规模划分,规模型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较高。

  20世纪90年代以来,出于劳动力、原材料等成本因素的考虑,欧美等发达国家厂商在其国内将重心转向产品研发、品牌建设、渠道拓展等方面,从而使得生产和制造产能逐步向东亚国家转移,尤其是其中的中低端产品。近年来,在产品应用方面,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品种类更为丰富,终端产品在文化、体育、娱乐休闲、军工、家居等多样化领域广泛应用,并逐步向更加环保、高附加值等中高端领域延伸。在产量方面,我国继超越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后,已经跃升为第一生产大国,同时在产品品种、质量、技术、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正逐渐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全球产业用纺织品生产基地主要集中在美国、日本、韩国、台湾,欧洲的产业用纺织产业向亚洲和美国转移。行业内生产基地的分布情况如下:

  回顾我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的发展,其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兴起,至今在中国发展已有二十多年。起初,国内市场基本由国外厂商垄断,后随着国内上下游产业链的日益完善和发展,市场进入者逐步增多,打破了国外厂商在国内垄断的格局,并积极开拓出口市场,在国际市场上占据了一定的份额,但我国在生产高端产品方面的技术仍落后于发达国家,仅有少数制造商有能力在高端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国内制造企业也在持续加大研发创新的投入,积极开发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和新技术,不断加强品牌的拓展力度,逐步从简单的生产加工企业发展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材料供应商,并在国内外市场中确立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大型生产厂商不仅可为低端至高端市场提供不同的多元化产品,亦可按客户指定的要求生产具有特别功能及性能的产品。未来,随着国内技术的不断提升,相信将会有更多的国内制造商通过逐步改良技术进入高端市场。

  2019年1-11月,我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20.2亿元,同比增长2.2%,2020年1-8月,我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0.9%,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010.34亿元,同比增长31.16%;实现利润总额253.31亿元,同比增长237.95%;利润率为12.60%,同比增加7.71个百分点。而在快速发展当中,行业体系却尚不健全,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中小规模企业较多,行业集中度不高。由于行业处于快速发展期,行业初期形成的大量技术水平较低、生产设备相对落后和产品性能相对较低的企业仍可通过低端同质化产品竞争获利,但随着行业市场份额越来越向高端市场和先进企业集中,再加上成本上升以及竞争加剧,规模偏小的企业将逐步被淘汰出市场,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高。

  此外,国家产业政策也支持规模较大、技术含量更高的制造企业通过发展高附加值产品提升市场份额,行业正向着良性竞争方向发展。在此背景下,少数优秀企业脱颖而出,通过在资本、人才、技术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持续投入,不断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从而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和技术优势,行业内部分化加剧。

  2、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深耕塑胶复合材料行业二十多年,管理层及研发团队的行业经验丰富,历年来积累了良好的技术研发优势,公司现有设备大多产自德国、瑞士、台湾等地,客户遍及全球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公司近年获得的部分企业荣誉/产品荣誉如下表所示:

  根据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的数据,我国2019年的产业用纺织品行业纤维加工量为1,620.31万吨,其中文体与休闲用纺织品、交通工具用纺织品、篷帆类纺织品及其他类纺织品四大类产品的产量为433.05万吨。公司目前收入规模在3亿元多,规模仍较小,市场占有率较低。

  发行人各主要产品在所处行业中的竞争情况如下:

  气密材料生产技术难度较大、加工工艺复杂,行业内竞争者相对较少,产品售价及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发行人为拉丝气垫材料、充气游艇材料领域的先行者,是国内较早进入该领域的生产企业,拥有产品相关核心生产技术。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主推气密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带来报告期内气密材料的销售收入快速上升。报告期内气密材料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呈持续增加趋势,分别为64.96%、70.30%和81.62%。拉丝气垫材料、充气游艇材料是发行人业务发展的重点领域,亦是未来收入、利润增长的主要来源。

  拉丝气垫材料目前主要应用于充气式划水板等休闲、运动器材,国内下游客户生产后主要用于出口销售,因此公司拉丝气垫材料业务的发展与国内休闲、运动器材出口业务发展及国际市场需求紧密相关。根据UNComtradeDatabase数据,全球划水板及其他水上运动器械出口量大的国家主要集中在中国、美国、意大利、泰国、法国、德国等。根据国际市场调研机构Technavio发布的报告,预计从2015年至2020年,全球划水板(SUP)市场规模将从49.56亿美元增长至99.90亿美元,年均增幅15%左右。得益于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来自拉丝气垫材料产品的收入亦快速增长。

  公司充气游艇材料主要用于漂流艇、皮划艇、冲锋舟等水上休闲娱乐运动产品。充气游艇材料与拉丝气垫材料现阶段应用领域均主要为水上休闲、运动器材,下游厂家多同时生产划水板、皮划艇等水上休闲、运动器材,因此公司在该两种产品上的直接下游客户群体较为重叠。伴随着报告期内拉丝气垫材料客户的稳定合作及不断拓展,充气游艇材料销量亦呈稳步增长趋势。

  因此,在公司的重点业务、即气密材料的发展上,发行人主要面对的是国内下游的划水板、皮划艇等休闲、运动器材生产企业。尤其在拉丝气垫材料产品上,该产品作为新型材料产品目前仍处于行业发展初级阶段,未来成长空间较大,预计未来五年,拉丝气垫材料行业需求量增速将保持在15%以上。发行人未来仍有望保持持续良性发展。

  总体上看,拉丝气垫材料、充气游艇材料及其终端应用产品划水板、体操垫、皮划艇、漂流艇等的市场虽处于快速成长的阶段,但市场规模尚不及大宗产品市场,未来发行人在该等业务上的发展仍需与产业链下游一道拓展新的应用领域,以实现进一步快速发展。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生产经营使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有房屋建筑物、生产设备等,均为公司所拥有并已取得相关权属证明的资产,各类固定资产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房产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主要有9处,详细情况如下:

  2、主要机器设备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的主要机器设备情况如下:

  (二)公司主要无形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商标和专利,公司无形资产的情况分项说明如下: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4项土地使用权,具体如下:

  (1)一处厂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情况

  上表第3项土地上存在面积为2,226.22平方米的地上建筑物,原用途为华生针织厂的厂房。截至目前该处厂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该处地上建筑物系发行人前身华生针织厂的老厂房。当年发行人在建设该处老厂房时未重视建设资料的汇总工作,因此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近年发行人向相关部门申请就上述厂房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由于时间久远、当时的建设资料缺失,且目前海宁市政府基于市政发展的考虑对该区域已进行规划调整,该地块面积狭小,已不适合用于生产经营,目前已停止办理工业用地的房屋所有权证。

  上述房屋目前处于空置状态,没有任何设备、人员,发行人未于其中开展任何生产经营。发行人已取得房屋产权证明并投入生产经营的房屋所有权面积合计53,486.69平方米,此处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并闲置的房屋面积仅为2,226.22平方米,占比仅为4%左右。上述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厂房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另根据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证明并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未因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取得相关事项受到过行政处罚。

  综上,该处房产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也未因此受到过行政处罚,该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2)发行人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使用合法合规情况

  根据海宁市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9月6日出具的《关于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状拥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说明》,发行人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均符合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取得方式合法、并已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不存在违法占用耕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违规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使用均符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相关必要的审批程序均已履行。

  2、专利技术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利21项,其中已授权的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具体如下所示:

  3、注册商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注:第6994182号商标第24类续展注册已获核准,续展注册有效期至2030年8月27日。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说明,发行人的商标来源于发行人的自行设计并申请获得,为原始取得,不存在受让取得的情形;发行人的专利均来自于发行人职工的职务发明,相关权利均归属发行人,并由发行人自行申请获得,为原始取得,不存在受让取得的情形。

  (三)公司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本公司主要从事塑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自然人蒋瑜慧,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蒋瑜慧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还持有华生投资40.00%股权和香港迈克隆股份有限公司40.00%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除持有华生科技、华生投资、香港迈克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外,并未持股其他企业。华生投资经验范围为:投资管理;企业经营性资产管理;实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香港迈克隆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化工材料,医疗保健,船务运输,建筑,服装纺织,进出口贸易;该公司经营范围与发行人明显不同。公司与控股股东持股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实际控制人蒋瑜慧、蒋生华和王明珍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还持有华生投资100.00%的股权;王明珍持有香港永鑫100%的股权;蒋瑜慧持有香港迈克隆股份有限公司40.00%的股权。除此之外,实际控制人未控制或参股其他企业,未实质从事任何与公司相同、相似的业务或活动。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公司与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前,除实际控制人蒋瑜慧、蒋生华和王明珍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华册投资。华册投资除投资本公司外,未控制其他企业。华册投资的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采购如下表:

  单位:万元

  (2)销售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销售如下表:

  单位:万元

  (3)关联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出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9年4月末,发行人与上述关联方的租赁已终止。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系最高额保证担保,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该担保项下不存在任何债务;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出具《证明》:“上述担保合同目前已终止,且自2018年1月1日后无相应担保债务。”

  注2:系最高额保证担保,截至报告期末该担保项下不存在任何债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于2019年3月出具《证明》:“现由于被担保人与乙方双方无信贷业务发生,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也不再发生需要担保的乙方债权,双方协商后决定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不再履行。”(上述“被担保人”指发行人、“乙方”指建设银行)。

  (2)其他

  1)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及履行法定程序审批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报告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定价公允,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或确认程序,符合交易当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2018年1月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蒋生华、蒋瑜慧、王建平、范跃锋、王明芬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蒋生华为董事长。

  2018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免除王明芬公司董事职务,增选方园、计望许、徐亚明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1月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蒋生华、蒋瑜慧、王建平、范跃锋、方园、计望许、徐亚明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蒋生华为董事长。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及简历如下:

  蒋生华: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EMBA总裁研修班结业、纺织工程工程师。历任海宁市马桥华生经编针织厂厂长、浙江华生经编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海宁市马桥商会副会长。蒋生华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曾领导、参与开发抗静电加筋风管布、阻燃环保超薄型篷盖布、保健充气床垫材料、仿生多用途防滑垫等产品,并通过省级新产品鉴定,领导发明一种游艇用复合材料的生产工艺、一种五层柔性复合材料的贴合方法、一种气垫的生产工艺、一种基布上浆装置、一种用于复合布的糊状树脂及复合布等专利。蒋生华曾被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评为“海宁市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被海宁市总商会评为“创新达人”。

  蒋瑜慧:女,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1月至今在公司销售部从事销售工作。现任公司董事。

  王建平: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化工工程师。2007年加入公司,2008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总经理助理,负责车间的生产安排、协调及日常事务;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建平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曾领导、参与开发:保健充气床垫材料、仿生多用途防滑垫等产品,并通过省级新产品鉴定。王建平曾被评为海宁市马桥街道“十佳科技创新人物”。

  范跃锋: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3年2月至2005年5月,就职于海宁市马桥华生经编针织厂,任会计;2005年5月至2018年1月,就职于浙江华生经编新材料有限公司,任主办会计、财务部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2018年9月起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方园:男,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民盟成员。自1988年至2018年6月,先后在浙江丝绸工学院、浙江理工大学材料与纺织学院担任教授,主要从事纺织专业针织方向教学、研究生指导及科学研究工作。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计望许: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2008年12月至2009年12月,在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从事审计工作,担任部门经理;2010年1月至今在浙江天誉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先后担任法定代表人、副主任会计师、副总经理,目前还担任海宁凯达信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徐亚明: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1993年8月至1996年9月,就职于海宁市司法局,任基层科科员;1996年10月至今,就职于浙江海翔律师事务所,历任部门主任、事务所负责人,目前还担任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2018年1月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蒋秦峰、王蒋松为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与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的职工监事戚水江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蒋秦峰为监事会主席。

  2021年1月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蒋秦峰、王蒋松为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与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的职工监事戚水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蒋秦峰为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监事会成员名单及简历如下:

  蒋秦峰: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纺织工程工程师。2009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蒋松: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纺织工程工程师。1996年至今在公司工作,任公司织造车间主任;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王蒋松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曾参与开发抗静电加筋风管布、阻燃环保超薄型篷盖布等产品,并通过省级新产品鉴定。王蒋松曾获“马桥街道先进工作者”、 “马桥工匠”、“马桥街道职业技能带头人”等荣誉。

  戚水江: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纺织工程工程师。2003年3月至2005年5月,就职于海宁市马桥华生经编针织厂,任包装组长;2005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包装组长、质量管理专员、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2018年 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2018年1月8日,公司召开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蒋生华为公司总经理,王建平、范跃飞为公司副总经理,范跃锋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2018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范跃锋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范跃锋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021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蒋生华为公司总经理,王建平、范跃飞为公司副总经理,范跃锋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简历如下:

  蒋生华:简历参见本节“一、董事会成员”之“蒋生华”。

  王建平:简历参见本节“一、董事会成员”之“王建平”。

  范跃锋:简历参见本节“一、董事会成员”之“范跃锋”。

  范跃飞:男,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5月至2003年9月,就职于海宁市德嘉经纬布业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03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公司销售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四)核心技术人员

  蒋生华:简历参见本节“董事会成员”之“蒋生华”。

  王建平:简历参见本节“董事会成员”之“王建平”。

  王蒋松:简历参见本节“监事会成员”之“王蒋松”。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及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下转C3版)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