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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44版)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下转D46版)

  (上接D44版)

  2、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四)股东权益变动表

  1、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千元

  注:含子公司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8,941,386元。

  单位:千元

  注:含子公司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61,447,757元。

  单位:千元

  注:含子公司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46,638,218元。

  单位:千元

  注:含子公司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8,507,616元。

  2、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千元

  单位:千元

  单位:千元

  单位:千元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本行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二)主要监管指标

  报告期内,本行的主要监管指标如下表所示:

  四、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本行的非经常性损益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分析

  (一)主要资产分析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资产总额分别为3,804.42亿元、3,434.72亿元、3,110.86亿元和2,841.18亿元,2020年6月30日较上年末增长10.76%,2019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增长10.41%,2018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增长9.49%。本行资产主要由发放贷款及垫款、金融投资、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类型的资产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资产总额及主要构成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1、发放贷款及垫款

  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大。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分别占同期资产总额的45.73%、45.22%、44.11%和40.82%。

  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近年来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净额为1,739.6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00%;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净额为1,553.2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19%;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净额为1,372.2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8.34%。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保持较快增长,主要得益于本行业务规模扩张、客户数量增长;本行的市场认同程度不断增加;以及本行不断加大对有地方特色产业的贷款投放。

  (1)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分布情况

  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由公司贷款及垫款与个人贷款及垫款组成。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具体构成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注:公司贷款含贷款、贸易融资及垫款。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分别为1,805.21亿元、1,604.18亿元、1,413.27亿元和1,194.17亿元,2020年6月30日较上年末、2019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2018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分别增长12.53%、13.51%、18.35%。

  ①公司贷款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公司贷款占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6.31%、54.91%、63.18%和70.36%。本行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公司贷款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公司贷款分别为1,016.54亿元、880.86亿元、892.87亿元和840.24亿元,2020年6月30日较上年末增长15.40%,2019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下降1.35%,2018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增长6.26%。

  ②票据贴现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票据贴现占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77%、9.92%、5.30%和3.19%。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票据贴现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票据贴现总额分别为158.24亿元、159.10亿元、74.95亿元和38.11亿元,2020年6月30日较上年末下降0.55%,2019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增长112.29%,2018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增长96.64%。2017-2019年度,本行票据贴现规模的增长,主要是本行根据市场行情与客户需求变化进行经营策略调整所致。

  ③个人贷款及垫款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贷款及垫款占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4.92%、35.17%、31.52%和26.45%。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按照产品类型划分的本行个人贷款及垫款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贷款及垫款总额分别为630.44亿元、564.21亿元、445.45亿元和315.82亿元,2020年6月30日较上年末增长11.74%,2019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增长26.66%,2018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增长41.04%。个人贷款及垫款总额于2018年末增长较快,主要是因为本行自2017年下半年起开始开展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的网贷业务,2018年业务发展成效显著,导致2018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贷款余额大幅增长。

  (2)按行业划分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分布情况

  本行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按行业划分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本行公司贷款(含贴现)涉及行业较广泛,主要集中于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等行业。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五个行业的贷款及垫款总额合计分别为904.20亿元、784.00亿元、740.32亿元和676.96亿元,分别占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50.09%、48.87%、52.39%和56.69%,主要行业贷款占比基本保持平稳。

  (3)按地理地区划分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分布情况

  本行对发放贷款及垫款进行地区划分的依据为贷款及垫款主办分支机构的地理位置,由各地分支机构主办发生于其所在地的业务。报告期内,本行按地理地区划分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按区域划分来看,本行贷款业务主要集中在苏州市。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在苏州市的营业网点提供的贷款及垫款总额分别为1,131.88亿元、1,051.73亿元、909.22亿元和762.83亿元,分别占贷款及垫款总额的62.70%、65.56%、64.33%和63.88%。报告期内,本行在苏州市的营业网点提供的贷款及垫款总额不断增长,占比保持稳定。

  (4)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分布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抵押贷款占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0.36%、39.85%、40.55%和42.48%。报告期内,本行抵押贷款规模不断增长,占比保持稳定。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保证贷款占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7.88%、37.95%、39.67%和44.53%。报告期,本行保证贷款规模不断增长,占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重有所下降。

  (4)借款人集中度

  根据《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本行向任何单一借款人发放贷款,以不超过本行资本净额10%为限。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向最大一家借款人提供的贷款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为2.05%,向前十大单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余额合计占资本净额14.56%,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向十大单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余额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5)本行贷款的资产质量

  ①本行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本行根据中国银监会(现更名为中国银保监会)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衡量及管理信贷资产的质量。《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要求中国商业银行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贷款被视为不良贷款。本行不断完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体制,针对不同级别贷款采取不同风险管理措施。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贷款五级分类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注: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82号),本行在计算2017年12月31日的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及贷款拨备率时,将本行在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中因持有部分劣后级份额导致的继续涉入部分计入统计口径。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上述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交易中设立的信托计划已完成清算分配,对本行分配所得的尚未结清的信贷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本行按其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并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而在计算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的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及拨备覆盖率时,为与前期口径保持一致,本行将分配所得的尚未结清的信贷资产以贷款债权的本金余额计入统计口径。

  本行一直坚持审慎的贷款管理原则,依据近年的市场环境特点,加强贷款贷后管理和日常风险监测力度,根据信贷客户风险状况变化,及时调整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26.47亿元、24.48亿元、23.81亿元和17.11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47%、1.53%、1.68%和1.43%。2018年,本行主动加强了对贷款偏离度的管理,将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全部划分为不良评级的同时对未逾期和逾期90以内的贷款评级也更为审慎,贷款偏离度由2017年末119.50%降至82.90%,由此导致本行于2018年12月31日的不良贷款金额和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2019年以来,本行加大了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导致不良贷款余额减少,因此不良贷款率呈下降趋势。

  ②按行业划分的公司贷款不良余额分布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行业划分的公司贷款不良余额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注:各行业不良贷款率=该行业不良贷款余额/该行业公司贷款(含贴现)总额。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制造业公司贷款的不良余额分别为11.51亿元、11.94亿元、11.57亿元和8.13亿元,占不良公司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3.72%、56.95%、56.82%和61.88%,不良贷款率分别为3.64%、4.57%、4.41%和3.07%。本行制造业公司贷款不良贷款率保持较高水平,主要是因为本行对中小制造业企业公司贷款的发放规模相对较大,随着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制造业困难现象持续,实体经济尤其是制造行业面临一定的影响和冲击。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批发与零售业公司贷款的不良余额分别为4.63亿元、5.19亿元、4.52亿元和1.96亿元,占不良公司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1.63%、24.77%、22.19%和14.92%,不良贷款率分别为3.11%、3.93%、3.63%和1.94%。近年来,本行部分传统零售行业客户受到电子商务及消费升级等因素影响,导致企业资金周转紧张,因而产生不良贷款。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建筑业公司贷款的不良余额分别为2.06亿元、1.23亿元、1.00亿元和1.29亿元,占不良公司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62%、5.89%、4.92%和9.84%,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65%、1.04%、0.97%和1.38%。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农、林、牧、渔业公司贷款的不良余额分别为1.16亿元、0.66亿元、0.61亿元和0.30亿元,占不良公司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40%、3.15%、2.98%和2.30%,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20%、1.44%、1.14%和0.67%。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公司贷款的不良余额分别为0.74亿元、0.57亿元、0.87亿元和0.88亿元,占不良公司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47%、2.72%、4.28%和6.68%,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46%、0.43%、0.81%和0.91%。

  本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服务业等其他行业的不良贷款金额较小。

  ③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贷款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公司贷款的不良余额分别为21.42亿元、20.96亿元、20.35亿元和13.14亿元,公司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82%、2.02%、2.28%和1.56%。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公司贷款不良余额及不良率均有所上升,2019年以来,本行公司贷款不良余额基本稳定,不良贷款率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票据贴现均属正常类。

  个人贷款不良率在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分别为0.80%、0.61%、0.66%和0.74%。报告期内,本行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同时提高新增贷款质量,将个人贷款不良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④按担保方式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担保方式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保证贷款和抵押贷款是本行最主要的贷款类型。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保证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53%、1.64%、2.13%和1.98%;抵押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64%、1.87%、1.79%和0.81%;质押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01%、0.00%、0.01%和0.60%;信用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26%、1.51%、0.50%和0.51%。

  (6)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本行以摊余成本计量贷款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注:上述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不包含应计利息的减值准备。

  报告期各期,本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计提的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分别为16.16亿元、21.48亿元、15.23亿元和13.15亿元。报告期内,本行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因为本行贷款业务的快速增长,以及因近年来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导致的区域性和行业性风险增加。

  (8)贷款逾期情况

  本行的逾期贷款指本金或利息逾期,包括利息逾期但本金未逾期的贷款;对于分期偿还的贷款,如果一期逾期,逾期和未逾期部分全部作为逾期贷款。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贷款的逾期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逾期贷款余额占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77%、1.66%、1.74%和2.01%,其中逾期3个月及以上的比重分别为1.34%、1.16%、1.36%和1.57%。

  2、金融投资

  2017年至2018年,在原金融工具准则核算下,本行将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持有至到期投资;(4)应收款项类投资。

  自2019年1月1日起,本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基于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下转D4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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