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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上接D34版)

  7.2 《董事、总经理李亚萍女士薪酬》

  7.3 《独立董事马锁明先生津贴》

  7.4 《独立董事唐民琪女士津贴》

  7.5 《监事王凤女士薪酬》

  7.6 《监事傅润炜先生薪酬》

  8、《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就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议案7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姚致清、李亚萍、王凤、傅润炜。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4月27日9:00至11:30及14:00至16: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1 年4月27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stock@ketop.cn),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下文4、“登记手续”)的扫描件。

  3、现场登记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②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③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一);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原件);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下午13:40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5、会议联系人:王峥夏

  联系电话:0374-3219525

  传真:0374-3219525

  电子邮件:stock@ketop.cn

  6、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签名:

  附件二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 年4月27日16:00之前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3008,投票简称:开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13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由监事会主席李志勇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0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9),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

  3.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1与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及《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社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关联监事李志勇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同意2票,占全体非关联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6.2 与许昌君逸酒店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8.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1 监事王凤女士薪酬

  表决情况:关联监事王凤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同意2票,占全体非关联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8.2 监事傅润炜先生薪酬

  表决情况:关联监事傅润炜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同意2票,占全体非关联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李志勇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中监事薪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10.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

  11.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23-10000号),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4,259,742.7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3,262,140.95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326,241.1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6,524,623.53元,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2,460,550.38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制订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业务近期及未来持续发展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充分兼顾股东回报与业务持续发展之间协调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15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1年度全年与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社)、联营企业许昌君逸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逸酒店”)涉及的采购商品及劳务、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公司关联董事张喜玲已按规定对相关子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四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与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联营企业君逸酒店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547.91万元,2021年度与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联营企业君逸酒店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569.25万元。

  上述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以下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2020年与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联营企业君逸酒店经审批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813.61万元,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547.91万元,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部分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喜玲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地址:许昌市尚德路17号

  主要经营业务:电力装备、智能电器领域内的标准研究、制订、修订、标准技术评估、技术服务;试验检测设备、仪器仪表的校准;校准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技术服务;会议会展服务;设备租赁;物业管理。

  2、公司名称:《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社

  法定代表人:韩万林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地址:许昌市许继大道1706号

  主要经营业务:《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的编辑、出版、发行;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电脑图文、视频及多媒体设计制作;标牌铭牌的设计制作;网站设计及建设;摄影服务;庆典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室内外装修设计与施工;计算机及配件、耗材的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其他印刷品(不含出版物)的印刷;技术检索服务。

  电气研究院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合并报表数据,包含《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社)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公司名称: 许昌君逸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晓蕾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地址:许昌市魏武大道与尚德路交汇处

  主要经营业务:住宿;餐饮服务;足疗;保健按摩;健身服务;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办公用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卷烟的零售;汽车租赁;保洁服务;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屋租赁;工艺品(不含文物)的销售。

  君逸酒店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 关联关系

  关联人电气研究院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22.50%的股份;《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社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电气研究院的全资子公司;君逸酒店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君逸酒店19%的股权;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联营企业君逸酒店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 履约能力分析

  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联营企业君逸酒店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采购、销售商品: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均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成本、运费以及合理收益等因素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2、接受、提供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若发生的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同时也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3、房屋租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若发生的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同时也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情况如下:

  1、房屋租赁协议:2021年1月,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与公司签署办公场地房屋租赁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租赁金额59.09万元;2021年3月,电气研究院及下属单位与公司签署会议场地房屋租赁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租赁金额9.45万元。

  2、园区委托管理协议:2021年1月,电气研究院与公司签署园区委托管理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提供劳务金额85.65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较小,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参照同类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且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情况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实际需要,属于正常、合理和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公司内部批准程序,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公司内部批准程序,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其他的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将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履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17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拟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修订的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租赁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新租赁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租赁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16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本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信具有涉及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经验。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3、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敏康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审计报告、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审计报告、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裴灿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020年度审计报告、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郝学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2020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有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2019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公司拟续聘大信提供年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与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一致。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财务与审计委员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4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会议,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2020年对公司开展审计等相关工作中客观公正地履行了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按时良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能够公允的发表审计专业意见。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按时良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能够公允的发表审计专业意见。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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