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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L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张志斐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张志斐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截止本公告日,张志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辞职后,张志斐先生将仅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张志斐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张志斐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志斐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L1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L16)。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在披露上述公告时遗漏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第二项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补充如下:

  原内容: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阳光上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东商业”)拟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人民币38,000万元授信,授信期限为180个月。公司拟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东商业控股子公司成都锦尚置业有限公司、上东商业拟以其资产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补充后: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阳光上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东商业”)

  拟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人民币38,000万元授信,授信期限为180个月。公司拟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东商业控股子公司成都锦尚置业有限公司、上东商业拟以其资产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L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本次董事会决议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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