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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8日~2021年4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36号天誉花园二期501房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于2021年3月29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5、主持人: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王斌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17人,代表股份65,129,431股,占上市公司总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39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有3人,代表股份数41,866,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528%;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14人,代表股份数23,262,6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867%。

  8、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会议通知公告列明的各项提案进行了审议并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同意65,028,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8%;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3,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12%;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以下为子议案:

  议案2.01关于本次交易整体方案的议案

  同意65,028,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8%;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3,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12%;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

  议案2.02-议案2.04为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之子议案

  议案2.02 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的议案

  同意65,028,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8%;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3,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12%;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3 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标的的议案

  同意65,028,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8%;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3,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12%;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4 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议案

  同意65,028,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8%;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3,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12%;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5 关于标的资产作价支付安排的议案

  同意65,028,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8%;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3,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12%;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6 关于标的公司借款安排的议案

  同意65,028,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8%;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3,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12%;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7 关于标的资产交割的议案

  同意65,028,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8%;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3,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12%;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8 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渡期安排的议案

  同意65,028,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8%;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3,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12%;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65,028,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8%;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3,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12%;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同意65,028,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8%;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3,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12%;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 关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65,028,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8%;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3,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12%;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同意65,028,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8%;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3,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12%;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 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审计、评估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同意64,629,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31%;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2%;弃权39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84,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754%;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8%;弃权39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35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同意64,629,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31%;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2%;弃权39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84,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754%;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8%;弃权39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35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9.00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同意64,629,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31%;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2%;弃权39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84,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754%;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8%;弃权39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35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0.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同意65,028,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8%;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3,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12%;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1.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的议案

  同意65,028,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8%;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3,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12%;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2.00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同意65,028,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8%;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3,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12%;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3.00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同意65,028,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8%;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3,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12%;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4.00 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议案

  同意65,028,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8%;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3,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12%;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5.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65,028,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8%;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3,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12%;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6.00 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同意65,028,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8%;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3,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12%;反对10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联合发展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赖志萍、梁碧芸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网络投票股东和召集人资格、审议内容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联合发展律师事务所关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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