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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上接D50版)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的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关联监事戴世林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的证券投资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基本建立健全。公司拟进行适度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含)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8,000 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架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股权架构的调整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控力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投资规划的前提下,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独立董事与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1-007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晨包装”)、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水泥”)、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辰置业”)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700万元,交易类型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商品、销售产品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等。2020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金晨包装、金瑞水泥、金辰置业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030.24万元。

  金晨包装、金瑞水泥、金辰置业为公司关联方,且上述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故上述交易事项为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已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如下的审议程序:

  1、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联董事杨乐、刘瑞元均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交易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向金晨包装采购包装袋400.64万元;向金瑞水泥采购石粉425.22万元;向金瑞水泥出售粉煤灰11.75万元;接受酒店住宿、餐饮、会议等服务14.48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08年21月

  法定代表人:刘义平

  经营范围:塑料编织袋、纸板桶、镀锌桶、缠绕膜、塑料内膜包装物制造和销售;包装原材料的销售。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晨包装总资产5,301.78万元,负债总额4,327.82万元,所有者权益973.96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45%股权,为其第二大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金晨包装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二)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来安县水口镇西王村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06月03日

  法人代表:朱万昌

  经营范围:水泥及制品制造、销售;混凝土制造销售;水泥原材料加工、销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瑞水泥总资产15,442.27万元,负债总额6,847.45万元,所有者权益8,594.83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金瑞水泥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09年05月

  法定代表人:杨迎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装饰、装潢;餐饮、住宿服务;室内休闲健身、游泳场所;体育用品、日用百货、食品、服装、鞋帽、箱包、卷烟零售;房屋租赁;普通货物仓储(除危化品外)。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辰置业总资产31,591.94万元,负债总额13,887.65万元,所有者权益17,704.29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金辰置业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采购产品、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的价格系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2、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截至2021年4月7日,关联交易各方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分别签订了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须的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求,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等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的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购销合同》。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1-010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充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轩科技”)及来安县金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弘新能源”)的生产经营和融资需要,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为金轩科技、金弘新能源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8,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期限为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5MA2RANXJ8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盐化工业园涧河路

  法定代表人:杨永林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01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年产氯化亚砜4万吨、糠醛1万吨、年副产盐酸(31%)800吨的生产及销售(凭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7日);食品、饮料、食品添加剂、食用香精的生产及销售;生物科技领域领域内产品、生产工艺、应用技术、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麦芽酚、乙基麦芽酚、山梨酸钾、谷元粉、面粉、三氯蔗糖的生产、销售;佳乐麝香溶液、呋喃铵盐的生产及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金轩科技100%股权。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来安县金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来安县金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2MA2MXJ9A1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来安县张山乡长山村村部

  法定代表人:陈宝林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07月22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光伏、新能源及再生能源开发、投资、建设、运营、安装、检修维护、技术咨询、培训服务;林、苗两用林种植、销售;经济林种植、销售;水产养殖、家禽养殖及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金弘新能源100%股权。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金轩科技、金弘新能源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8,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期限为12个月。以上申请授信及担保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最终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开展融资,能够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可控,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4,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6%。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19.8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1-012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的规定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衔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决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1-013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主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三)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资金投向:

  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上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五)投资额度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含)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

  (六)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批、决策与管理程序

  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决议的证券投资事项的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签署投资相关的协议及合同。

  在证券投资项目实施前,公司证券部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市场前景、所在行业的成长性、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项目竞争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并上报公司董事长。

  证券投资项目开始实施后,证券部负责证券投资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并向董事长报告投资盈亏情况。

  公司资金部负责证券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证券投资项目保证金进行管理。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证券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证券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证券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可以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公司证券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各类别品种的投资金额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的额度进行操作。

  2、公司将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3、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所进行的投资进行审计监督,对所投产品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并在每个季度末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

  5、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所投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证券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证券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含)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进行的证券投资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基本建立健全。公司拟进行适度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含)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1-011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9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公开发行了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万元。2017年11月2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18年8月7日进入转股期。截止2020年12月31日,“金禾转债”因转股减少47,880,400元,转股数量为2,135,183股,剩余可转债余额552,119,600元。

  2020年度,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2,131,960股,因此,公司总股本将由558,771,351股变更为560,903,311股,注册资本将由558,771,351元变更为560,903,311元。

  鉴于上述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如下条款进行修订: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核准变更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1-008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维护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39亿元,授信有效期为12个月,上述授信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

  具体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上述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最终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1-01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业务发展,公司海外业务量不断增加,外汇头寸越来越大,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业务规模、业务期间及投入资金

  (一)业务规模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业务期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业务期间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入资金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交易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具体事项将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审批有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或支付给供应商等的款项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而产生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5、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审计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7、公司证券部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8、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使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8,000 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8,000 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1-01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金禾益康(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自然人祁飞先生所持有的15%股权按照2020年12月31日北京金禾益康账面净资产及实缴出资比例确定的价格为人民币153,966.77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北京金禾益康股权比例将由40%升至5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姓名:祁飞

  身份证号:3411221985********。

  祁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禾益康(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1EYRF18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09日

  公司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学城南区四路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B幢9楼912室

  法定代表人:贺祥坤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检测;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北京金禾益康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转让方:祁飞

  受让方: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价款及支付

  本次公司收购祁飞持有的标的公司北京金禾益康15%的股权(实缴出资50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后,按照2020年12月31日账面净资产确定的价款为人民币153,966.77元,受让方自本协议生效期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相应的股权转让款。

  (三)双方义务

  协议签署后,公司有义务按协议约定及时付款;祁飞应协助标的公司和公司办理相关股权转让的变更手续。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五)协议生效及终止

  转让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完全履行协议规定之义务后终止。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北京金禾益康少数股东股权后,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对北京金禾益康的管控力度,推进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决策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

  本次收购北京金禾益康少数股东股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控力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交易事项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此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公司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1-008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金禾实业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晓奇,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先后为金禾实业(002597.SZ)、兴业股份(603928.SH)、晶方科技(603005.SH)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雪,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先后为国元证券(000728.SZ)、华兴源创(688001.SH)、金禾实业(002597.SZ)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侯冬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詹秉英,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7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业务20余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黄晓奇、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雪、侯冬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詹秉英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长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其诚信记录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

  3、董事会意见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1-015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架构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金之穗(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金之穗”)持有的金之穗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之穗”)100%股权无偿转让给公司,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金禾益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金禾益康”)持有的控股子公司金禾益康(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禾益康”)40%股权无偿转让给公司。转让完成后,香港金之穗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禾益康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金之穗不再持有香港金之穗股份,南京金禾益康不再持有北京金禾益康股份。本次股权划转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之间股权的划转,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权划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划转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之穗(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4339357439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20日

  公司住所: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38号正洪大厦2206室

  法定代表人:曹晨飞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化肥、机械设备、五金、有色金属、金属制品、金属材料、电线电缆、电子产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食品添加剂、仪器仪表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南京金之穗100%股权。

  2、公司名称:南京金禾益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1MA1N02GQX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6日

  公司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万寿路15号南京工大科技产业园东区E1幢9楼

  法定代表人:贺祥坤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物科技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食品、食物添加剂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食品、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南京金禾益康100%股权。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之穗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HZ3525,UNIT2(S),LG1,MIRROR TOWER, 61 MODY ROAD,TSIM SHA

  TSUI,KOWLOON HONG KONG

  注册资本:1万元港币

  注册日期:2016年4月29日

  主要业务范围: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技术推广、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

  公司注册证明书编号:2370001

  商业登记证编号:66091201-000-04-20-7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香港金之穗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金禾益康(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1EYRF18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09日

  公司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学城南区四路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B幢9楼912室

  法定代表人:贺祥坤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检测;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北京金禾益康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转让方案

  本次股权架构调整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内部划转,公司拟定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将香港金之穗100%股权、北京金禾益康40%股权的账面值无偿划转至公司,不涉及现金支付。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香港金之穗100%的股权,公司直接持有北京金禾益康40%的股权。同时按照人随资产业务走的原则对人员进行安置。

  三、本次股权架构的调整对公司影响

  本次股权管理架构调整是基于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需要,优化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减少管理层级,提升管理效率,同时整合相关业务板块,发挥协同效应。不会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的有序开展。且本次划转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涉及现金支付,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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