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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1-005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7日上午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永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2020年度报告》及《伯特利2020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伯特利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鲁付俊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鲁付俊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公司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结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袁永彬、柯萍、杨卫东、蔡春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资金预算及资金安全的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在2021年度内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3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借款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此授信额度将根据实际情况各银行共同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可以循环使用。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公司关于202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关于202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参股公司控制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关于收购参股公司控制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及参股公司控制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决议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1-015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整体盈利水平,增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威海伯特利萨克迪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称“威海伯特利”)的管控力度和决策效率,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收购威海伯特利少数股东SAKTHI AUTOMOTIVE GROUP USA.INC(以下称“美国萨克迪”)持有的威海伯特利全部49%股权(以下称“本次收购”)。本次收购完成后,威海伯特利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过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能否审议通过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美国萨克迪成立于2010年10月20日,法定股本为1,000万股,主营业务为从事设计、加工和装配业务,主要生产转向节、控制臂、卡钳支架等汽车制动产品。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标的系美国萨克迪持有的威海伯特利全部49%股权。该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审字[2021]230Z0411号审计报告审计确认。

  (三)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人员安置等情况。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收购的定价将在参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威海伯特利的上述审计结果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收购的交易作价预计不高于19,612,900美元净额。

  四、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持有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系上市公司关联法人。威海伯特利系公司的重要控股子公司,本次收购前公司持有威海伯特利51%股权,交易对方美国萨克迪持有威海伯特利49%股权。公司根据前述指引要求,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美国萨克迪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收购的交易协议签署

  截至目前,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威海伯特利萨克迪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该等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股权购买和出售

  (a) 卖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买方出售、让渡并转让,且买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从卖方处购买、接受并取得全部股权,包括但不限于卖方对股权享有的全部权利、所有权和权益(下称“股权转让”)。

  (b) 交割时,本次股权转让包括(除其他事项外)转让与股权相关的所有投票权和经济权利等股东权利,以及截至交割日累积的与股权相对应的目标公司的任何未分配的股息和留存收益。

  (二)   购买价款

  作为卖方根据本协议将股权转让给买方的对价,买方应就购买股权向卖方支付总计为19,612,900 美元净额的购买价款(下称“购买价款”)。购买价款应由买方于交割日以电汇即时可用美元资金的方式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自买方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购买价款之日起,视为卖方已收到股权转让项下的全部购买价款,卖方不得因此向买方追究任何责任。

  (三)   买方股东大会的批准

  在签署日后的三十(30)个工作日内或者在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任何其他日期,买方应尽最大的努力采取或促使他人采取所有行动,执行或促使他人执行所有必要的、适当的或可取的事宜,获得买方股东大会的决议,批准根据本协议卖方与买方间的股权转让和其他相关事项。

  (四)   购买价款的支付

  在交割时,买方应通过电汇的方式向卖方书面指定的一个或多个银行账户(该等指定应由卖方在交割日前至少五(5)个工作日做出)即时支付一笔或多笔其总额等同于购买价款的即时可用的美元现汇。

  (五)   赔偿

  由于(i)任何一方(“违约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或保证不真实或不准确,(ii)违约方违反本协议中包含的任何承诺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第5条项下的承诺或约定,或(iii)与第(5.4)条项下中国税务备案和税款支付有关的任何责任而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使得另一方、另一方的关联公司,及其各自的股东、成员、经理、高级职员、董事、受托人、律师、雇员和代表(合称为“守约方受赔偿人”)中的任何一方遭受的任何和一切损失,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受赔偿人进行赔偿,为其辩护并使其免受损害。

  (六)    违反付款义务的责任

  如果买方未能在营业执照颁发日后的二十(20)个工作日内,或批准令签发后的二十(20)个工作日内(以较晚者为准)支付购买价款,则卖方有权:(i)要求兑现履约保函;并且(ii)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以获得并确保买方支付剩余的购买价款。

  (七)    生效

  本协议应于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后成立,并于买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股权转让的议案之后生效。

  六、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收购有利于提高公司对子公司的决策和投资效率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汽车制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在该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威海伯特利的主营业务为从事汽车零部件的铸造、加工、研发、销售业务,是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构成部分。通过本次收购实现对少数股东权益的收购,威海伯特利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提升公司决策和投资效率。

  (二)本次收购有助于公司在产品、市场客户、资金进行系统布局规划,有利于支持公司持续发展

  威海伯特利先后获得上汽通用“2014 年度绿色供应商” 、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优秀供应商” 、 “通用汽车 2017 年全球供应商质量优秀奖” 、 “通用全球供应商质量卓越奖” 、 “上汽通用东岳基地 2018 年铜伙伴奖” 、上汽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 2019年智能先锋奖”。威海伯特利2019年获得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上汽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 2020年银合作奖”。在行业内有很好声誉。通过本次收购,威海伯特利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助于公司在产品、市场客户、资金进行系统布局规划,有利于支持公司持续发展。

  (三)本次收购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2018年至2020年,威海伯特利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4,210.19万元、73,669.75万元、78,665.17万元,分别实现净利润13,152.20万元、11,097.64万元、6,306.46万元。收购威海伯特利少数股东权益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四)本次收购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收购的目标公司为公司原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新的投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收购股权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七、 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收购有利于提高公司对子公司的决策和投资效率;有助于公司在产品、市场客户、资金进行系统布局规划,有利于支持公司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意收购美国萨克迪所持威海伯特利少数股权。

  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收购有利于提高公司对子公司的决策和投资效率;有助于公司在产品、市场客户、资金进行系统布局规划,有利于支持公司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意收购美国萨克迪所持威海伯特利少数股权。

  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1-023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9日

  至2021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信息。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

  (二)登记时间:2021年4月23日(上午8:00—16:30)

  (三)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53-5669308   传真:0553-5658228   联系人:陈忠喜、张爱萍

  2、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596                  公司简称:伯特利

  

  二二一年四月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提取本公司盈余公积后,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及回购注销后的总股本(预计为407,496,01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8元(含税),预计应当派发现金股利48,084,529.77元,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461,456,280.27元的10.42%。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如股权登记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则公司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8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汽车制动系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分机械制动产品和电控制动产品两大类,前者主要包括盘式制动器、轻量化制动零部件;后者主要包括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制动防抱死系统(ABS)、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SC)、线控制动系统(WCBS)以及电动尾门开闭系统(ELGS)以及基于前视摄像系统的ADAS。汽车智能化是汽车发展必然趋势,2016年,公司新增汽车智能驾驶相关技术的研发工作,首先开展线控制动系统(WCBS)的研发工作,2019年7月完成线控制动系统新产品研发并进行新产品发布,2020年底已完成年产30万套线控制动系统产能建设,预计2021年将有多个项目投产,目前基于前视摄像系统的ADAS系统研发工作进展顺利,A轮样机已经装车测试,已经获得两家主机厂定点项目,下一代线控制动系统(WCBS2.0)研发工作正在顺利推进中,WCBS2.0将会更好满足L4及以上级智能驾驶对线控制动功能需求。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创新,具备机械制动系统产品和电控制动系统产品的自主正向开发能力。目前,公司在国内及国外专利累计获得208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48项;公司的“应用于机动车的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及其辅助起步方法”先后在美国、日本、韩国和欧洲取得发明专利,同时在欧盟成员国德国、法国、英国、瑞典完成专利注册。公司技术中心于2015年12月31日被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认定为2015年(第22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属实验检测中心于2015年3月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认可。2015年12月公司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17年12月公司被评为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吉利汽车、奇瑞汽车、通用汽车、长安汽车、上汽通用、上汽、沃尔沃、北汽、北汽新能源、江铃福特、东风日产、长安福特、广汽集团、东风柳汽、江铃新能源、东风小康、PSA、江淮汽车、比亚迪、长城汽车、一汽红旗、北汽越野、马恒达、小鹏汽车、威马汽车、蔚来汽车、郑州海马等。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中细分的汽车制动系统行业,是汽车制造专业化分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为汽车制动系统相关产品的一级供应商,主要面向整车厂配套市场(OEM),少量供应售后服务市场(AM)。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汽车主机厂商,上游为各汽车零部件二级(三级)供应商、以及钢铁、铝锭等原材料供应商。

  公司在整车厂配套市场主要采用与主机厂客户同步研发模式进行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方面按照分工及就近供货的原则安排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组织生产。公司对国内客户销售采取直销方式,对国外客户销售方式主要以FCA(货交承运人)方式发货。

  (三)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产品主要面向整车厂配套市场(OEM),少量供应售后服务市场(AM),因而公司的业务发展与汽车行业高度相关。

  1、2020年度我国汽车行业产销量下降

  2020年1-12月,国内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和1.9%。

  2020年1-12月,国内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1999.4万辆和2017.8万辆,同比分别下降6.5%和6%。分车型看,轿车产销分别完成918.9万辆和927.5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0%和9.9%;SUV产销分别完成939.8万辆和946.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0.1%和0.7%;MPV产销分别完成101.1万辆和105.4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6.8%和23.8%;交叉型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9.5万辆和38.8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7%和2.9%。

  整体来看,汽车行业产销量的下降,对各汽车零部件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但部分优质汽车零部件企业可以通过新增主机厂客户的开拓、产品品类的开拓、产品升级带动产品和服务的提高,尽可能降低汽车产销量下降的不利影响。

  2、未来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进口替代及新能源化、智能化、轻量化的发展趋势将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

  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进口替代,以及新能源化、智能化、轻量化的趋势将给汽车零部件企业带来更多的发展机会。

  (1)进口替代

  我国虽然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然而却没有能够与之相匹配的大型国产汽车零部件企业。我国汽车零部件市场,尤其在汽车电子和发动机关键零部件等高科技含量领域,外资(合资)企业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自主零部件与外资/合资零部件相比,具有性价比高、服务好、反应速度快等方面的优势,同时技术差距也在逐步缩小。未来自主品牌汽车企业的发展、合资品牌汽车降本压力大、以及国产零部件技术的积累,将给国内研发及生产能力较强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带来进口替代的良好发展机遇。

  (2)新能源化

  2020年1-12月,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6.6万辆和136.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5%和10.9%。分车型看,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10.5万辆和111.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4%和11.6%;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6万辆和25.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8.5%和8.4%;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均完成0.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57.5%和56.8%。

  (3)智能化

  在智能汽车产业链中,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位于其最前端,也是汽车厂商进入智能驾驶领域的主要方式之一,市场前景广阔。高级驾驶辅助系统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分别为信息采集的传感器感知层面、信息处理的识别及算法决策层面、以及操控和执行层面,涉及环境感知、图像识别、编程算法、路径优化、人机互联等领域。目前ADAS主要功能模块在新车市场上的渗透率相对较低,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4)轻量化

  国家燃耗与排放标准不断提高,汽车轻量化势在必行。根据工信部2014年12月发布、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19578-2014)和《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GB27999-2014),汽车的CO2排放标准将从2015年155g/km降到2020年的112g/km,降低幅度高达28%。国家对于国内乘用车企业燃料消耗也将从2015年的6.9L/100km降到2020年的5.0L/100km,降幅高达27%。面对越来越严格的排放标准,单纯依靠设计优化已经无法满足减排要求,轻量化成为主要的减排方式之一。

  《中国制造2025》强调汽车轻量化重点工作领域包含推广应用铝合金、镁合金、高强度钢、塑料及非金属复合材料等整车轻量化材料和车身轻量化、底盘轻量化、动力系统以及核心部件的轻量化设计。由于铝合金的金属性能优越,加工工艺成熟,是短期内最有可能大规模使用的轻质材料。

  (四)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2020年,公司在研项目数为177项,涉及59个新车型,新能源项目79项,新能源车型41个。新增开发项目149项,涉及39个新车型,新能源项目66项,新能源车型36个。2020全年投产项目95项,涉及49个车型,新能源项目45项,新能源车型24个。2020年,公司主要产品盘式制动器销量1,685,417套,收入为122,298.84万元;轻量化制动零部件销量6,804,845件,收入为85,088.90万元;电控制动产品销量837,785套,收入为77,061.56万元。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304,189.21万元,同比减少3.63%,营业成本223,790.52万元,同比减少4.29%,净利润为49,235.79万元,同比增长8.0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6,145.63万元,同比增长14.9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第十一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1-008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8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预计为407,496,015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18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

  汽车行业呈现出新能源、轻量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促使汽车零部件企业开发相应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公司近几年围绕智能驾驶系统、新能源汽车制动系统、轻量化零部件不断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须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促进公司未来业务持续发展,也是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与持续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公司为适应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更新换代,公司需要进行产能扩建以及为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升级生产工艺进行产线技术改造,均需要留有充足资金支持。为实现快速协同发展,公司将会有战略性投资需求,拟实施对关联领域及汽车底盘系统项目并购,需要留足资金支持。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董事会决议,提取本公司盈余公积后,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及回购注销后的总股本(预计为407,496,01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8元(含税),预计应当派发现金股利48,084,529.77元,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461,456,280.27元的10.42%。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064,985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8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48,084,529.77元,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461,456,280.27元的10.42%,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汽车行业呈现出新能源、轻量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促使汽车零部

  件企业开发相应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公司近几年围绕智能驾驶系统、新能源汽车制动系统、轻量化零部件不断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须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促进公司未来业务持续发展,也是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与持续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公司为适应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更新换代,公司需要进行产能扩建以及为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升级生产工艺进行产线技术改造,均需要留有充足资金支持。

  为实现快速协同发展,公司将会有战略性投资需求,拟实施对关联领域及汽车底盘系统项目并购,需要留足资金支持。

  主机厂商每年对汽车零部件企业有降低产品采购成本的要求,同时,钢材、生铁、铝锭等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也将对汽车零部件企业的营业成本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公司需要保持一定规模的资金以应对上下游行业可能产生的不利变化。

  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结合公司近年来自身发展资金需求较大的情况,公司拟将自有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公司发展。

  公司对截至2020年底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今后的年度工作计划,用于公司的研发投入、重大项目支出、重点项目并购等方面,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并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回报。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综上,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汽车零部件行业特点、公司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发展阶段、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方面,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为投资者获取更大价值,保障公司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的内容。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1-006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7日下午14: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秉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2020年度报告》及《伯特利2020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伯特利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公司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关于202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参股公司控制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关于收购参股公司控制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及参股公司控制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1-014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芜湖市和蓄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其中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6000万元人民币,芜湖市和蓄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0000万元人民币)。

  ● 被担保人名称: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芜湖市和蓄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 担保情况概况

  为满足下属部分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需要通过银行金融机构、设备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进行融资,依据融资需要,需由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在银行金融机构、设备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确定期间为一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各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公司为子公司在担保的主债权确定期间提供的担保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为便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办理担保手续,特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本议案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指派专人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沟通、准备资料,签署担保协议及办理担保额度使用事宜等。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 3 月 3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99816405A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泰山路19号

  法定代表人:陈忠喜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和销售各类汽车电子及各类控制系统零部件、软硬件及总成,并从事相关的咨询和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芜湖市和蓄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6 月 1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55780708XA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孙村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孟凡志

  经营范围:黑色及有色金属铸造,金属切削加工,机械制造,钢材及冶金炉料销售及相关服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被担保方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芜湖市和蓄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有关各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或相 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五、本次事项的相关意见

  1、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2、 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下属部分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需求,公司将在2021年度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在银行金融机构、设备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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