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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67                   公司简称:辰欣药业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4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45,335.3万股为基数,扣除股权激励预留股478,871股后,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56元(含税),合计115,935,777.02元。

  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化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涵盖大容量注射剂(包括非PVC软袋、塑瓶、直立袋、玻瓶)、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胶囊剂等5大剂型202个品种共340个规格。全资子公司佛都药业能够生产膏剂、滴眼剂、外用溶液剂等43个品种48个规格的产品,辰龙药业拥有阿德福韦酯等19个原料药药品注册批件。公司产品涵盖普通输液、营养型输液、抗感染类药物、心脑血管类药物、肝病用药、消化系统药物、抗肿瘤、辅助用药及保健食品、原料药等。公司主营业务是片剂、软膏剂、乳膏剂、眼膏剂、滴眼剂、搽剂(均含激素类)、灌肠剂、洗剂,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大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滴耳剂、滴鼻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酊剂(外用)、冲洗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抗肿瘤药)、粉针剂,原料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的生产与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药品研发技术服务;保健食品“辰欣牌果味维生素 C 咀嚼片”、“辰欣牌钙咀嚼片(孕妇型)”、“辰欣牌钙咀嚼片 (青少年儿童型)”、“辰欣牌维 C 加锌咀嚼片”、“辰欣牌叶酸铁片”、“辰欣牌维 D3 钙咀嚼片(中老年型)”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经营模式

  1、供应采购模式: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建立了供应部、质量管理部、审计部等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严格按照GMP要求对供应商进行审计评估,根据审计结果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编入公司合格供应商数据库,确保公司物料供应的品质和安全。同时,供应部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对生产需要的大宗物料和价格波动较大原料进行长期跟踪比价,预测价格变化趋势,合理安排招标采购,在保证质量和生产需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物资采购成本。

  公司采购流程包括5个阶段:(1)收集市场信息。公司销售部门分别负责从其客户处收集市场需求信息,供应部收集原料药、包装材料等采购物资的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情况,并定期召开市场分析会,确定采购参考价格。质量管理部按照《供方质量体系审核SMP》考察供货厂商的质量保证体系,了解供货厂商的产品质量情况,对供货厂商进行现场审计,筛选合格供应商。公司所有采购的物资必须从经质量管理部审计合格的供应商处购买。(2)制定采购计划。根据销售部门反馈的市场需求信息,公司安全生产部制定生产计划并确定消耗定额,公司储运部提供仓库库存情况,供应部据此制定采购计划。(3)招标或比价采购。供应部依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从公司合格供应商数据库中挑选3家以上供应商进行招标,从质和价两方面择优采购,有效降低公司物料成本。审核部对整个招标采购过程进行审计监督,保证采购价格可控。(4)签订采购合同。招标结束,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5)原材料入库。供应部按照采购合同从供应商处采购原材料。入库前,储运部填写请验单,并提供给质量保证部。质量保证部对每一批采购物资进行抽样检验,对于检验合格的原材料,通知储运部办理入库手续;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通知供应部办理退换货手续。

  2、生产模式:

  (1)生产计划的制订。每年年末,安全生产部依据公司发展规划召集生产、销售、研发、工程等相关部门制定下一年度生产计划。根据销售部门每月反馈的销售信息及申报的销售计划,结合产、销、存状况制定月度生产计划,把月生产计划分解到周,生产任务下达至各车间及有关部室。安全生产部每月组织召开生产经营调度会,通报生产经营调度会会议纪要,根据生产调度会决议,调度、协调解决影响生产的各种因素,落实决议执行情况。

  (2)生产计划的执行

  各车间严格执行生产调度会决议和生产品种调度令,对各生产岗位及时下达生产指令书,掌握本部门生产规律,协调好单位内外的各种工作,及时了解并解决各生产环节中出现的问题,随时了解与本部门生产品种有关的原辅材料,产成品、待验品的仓储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以确保生产经营计划的完成。

  (3)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安全生产部、工艺技术部、化验室、储运部、车间识别确定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流程,对关键流程编制操作规章规范生产。公司质量管理部质量员负责对药品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最大限度保证车间按照注册批准的工艺生产,并对药品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公司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的要求参加各省的药品集中采购。在各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后,公司根据销售距离的远近,采取直销或经销模式。

  直销客户主要是指医院、零售药店等终端客户主要由公司直接维护和服务。

  经销客户主要是指医药公司等医药流通企业。在经销模式下,公司根据销售合同向医药流通企业销售药品,再由医药流通企业将药品分销给医院、零售药店等终端客户。其中经销商客户有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传统经销商,其相对独立开展终端销售的经销商,能够配合公司一起完成当地的药品招标,中标后公司与经销商签订销售合同,向经销商开具发票,并由经销商完成对医院等终端客户的药品配送。公司向经销商收取货款,医院等终端客户主要由经销商维护;另一种是配合公司开展销售配送的配送商,公司参与当地的药品招标,中标后通常按照各省招标文件的规定,由医院指定或者自主选择医药流通企业作为配送商向医院配送药品,医院等终端客户主要由公司维护,配送商只赚取配送费用,公司向配送商开具发票,并收取货款。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系统和市场支持体系。针对不同产品的特点,公司建立了销售部、营销部、新药营销中心、市场运营部和外贸部,其中销售部负责全国范围内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各省份增补药物目录范围内品种的销售;营销部、新药营销中心负责除此以外的其他药品的销售,市场运营部则负责公司的市场运营监督和营销管理。外贸部负责国外客户的市场开发及产品销售。公司在全国主要省市均设有办事处,负责协调本区域内的药品发货、回款,协调配合客户销售活动的开展,保障销售渠道稳定,加强售后服务。公司通过加强学术推广、召开重点产品推广会、与其他权威机构合作举办专业论坛等方式推介公司的新产品,为新产品上市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通过以上不同销售方式的组合,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4、研发模式:

  辰欣药业坚持“推陈出新、诚实守信”的发展理念,一直将科技创新做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坚持研发投入占销售额比例8%以上,有力支撑了公司的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与合作创新相结合,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高度重视产学研合作,先后与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英国利物浦大学、北京大学、军事医学科学院、中国药科大学、山东大学、沈阳药科大学、山东省医药工业研究所、广州医药工业研究院、山东省医疗器械研究所、天津药物研究院、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药明康德等开展科研合作,实现新产品开发或公关关键技术,结合公司强大的产业化能力,通过内外合作实现资源优势互补,有效将科研成果转化成生产力。

  (三)行业情况说明

  (1)行业发展情况

  2020年,国内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的爆发对医药制造业乃至各行业有着巨大的影响,给国际政治、经济、卫生健康及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等诸多方面造成极大的影响,同时,中国的经济遭受一定的冲击,从长远来看,新冠肺炎进一步影响了人们对医药消费的态度和观念。同时,近年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的持续作用下,医保控费、控药占比、带量采购降价、一致性评价等多项政策措施的实施,已成为医药行业未来长远发展的政策重点。随着全国各地集采分批次工作的陆续推进,医药制造业升级转型态势加速,中国医药制造企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根据wind统计:2020年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24,857.30亿元,同比增长4.5%;实现利润总额3,506.70亿元,同比增长12.8%。

  (2)医药行业的周期性特点

  从长期来看,对医药整个行业来说,周期性特征并不突出,但具体的药品品种受适应症的高发季节或疫情等特殊情况的影响,相应的药物市场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现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制药工业百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山东省泰山学者药学特聘专家岗位,拥有静脉营养大容量注射剂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山东省抗生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山东省静脉营养大容量注射剂工程实验室,并获得国家认可评定委员会(CNAS)认可证书。在面对行业所处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驱动和压力下,公司及子公司现有产品结构优势明显,涵盖范围广、剂型全、规格多,报告期内,公司顺利通过能量饮料、电解质饮料、含乳饮料等现场审查,同时取得相应生产许可,为后续特医食品的生产销售奠定基础。公司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胶囊仿制药在美国获批上市,标志着公司的研发和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符合美国FDA的标准,为公司产品进入欧美市场迈出了坚定的一步。公司生产的奥沙利铂甘露醇注射液和利巴韦林注射液两个产品纳入《2020年国家医保目录》,未来一段时间内,将有利于公司产品在市场的销售。

  (4)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报告期内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业务较2019年有一定下滑,但从全年来看,公司业绩后三季度在加速恢复,主要原因在于公司管理层及时启动疫情防控应急计划,调整产品生产结构和加大销售力度,最大限度控制疫情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前期公司通过持续的产业创新升级和产品机构调整,新产品持续放量,为公司业绩恢复增长带来支撑。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36.74亿元,比去年同期降低10.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9亿元,比去年同期降低14.7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为:北京辰欣汇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辰欣佛都药业(汶上)有限公司、山东辰龙药业有限公司、山东辰中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济宁捷联物流有限公司、CISEN USA.INC、CISEN PHARMACEUTICALS INDIA PRIVATE LIMITED、上海辰欣天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辰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济南辰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3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6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系结合公司所在的行业特征及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所处的医药制造业对专业技术要求较高,医药行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周期长的特点,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公司研发,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来制药行业的专业水平要求更高,为了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和销售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需要留存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本年的投资计划。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38,784,463.09元,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120,187,421.77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010,922,090.80元,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329,519,132.12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现公司拟向2020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6元(含税)。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8,784,463.09元,公司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453,353,000 股扣除股权激励预留股478,871股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6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的数额共计115,935,777.02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6.42%,剩余未分配利润2,213,583,355.10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329,519,132.12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15,935,777.0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6.42%,低于30%的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行业,医药行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周期长的特点。行业趋势增长的情况下,与医药有关政策环境促使医药细分领域分化空前加大,根据公司总体经营规划及发展战略规划,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未来制药行业的专业水平要求更高,为了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持续加大销售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处于持续成长和发展阶段,所处的医药制造业对专业技术要求较高,公司在研发方面的大力投入,有利于提高技术研发水平,继续保持公司在行业中具备的技术研发优势,因此公司在研发方面有较高的资金需求。

  公司销售网络为客户提供及时、专业的服务,通过进一步合理布局营销网络,加强销售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利于公司新产品、新方案更准确的向客户推广,因此公司在市场销售营销和服务建设方面有较高的资金需求。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7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66%,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73%。结合公司目前所在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公司须投入大量的自有资金保持快速发展,也需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保障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及面对市场的不可预知性。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2020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26.42%,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战略需要以及公司的资金需求安排,公司管理层认为留存收益用于经营发展将给股东带来更丰厚的回报。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销售营销和解决方案团队、研发投入等方面。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有效,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定的经营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现金分红,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4月08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4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则规定,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60号文《关于核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辰欣药业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66元。截止2017年10月18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1,16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5,653,163.2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0,346,836.7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3-00045号的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7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194,008,295.14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193,125,428.41元,其他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另外,账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827,890.70元,银行手续费支出190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94,008,295.14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917,166,242.35元,均为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上述资金使用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8]第3-00080号的专项审核报告。

  2018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22,525,838.42元,均系投入承诺的投资项目;另外,银行理财产品收益16,734,863.53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513,820.91元,银行手续费支出2,377.0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216,534,133.56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913,886,711.37元,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800,000,000.00元,活期存款账户余额113,886,711.37元。上述资金使用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9]第3-00060号的专项审核报告。

  2019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73,367,999.45元,均系投入承诺投资项目;另外,银行理财产品收益35,252,461.19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889,097.66元,银行手续费支出6,847.56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289,902,133.0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76,653,423.21元,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800,000,000.00元,活期存款账户余额76,653,423.21元。上述资金使用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0]第3-00108号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0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251,977,065.97元,均系投入承诺投资项目;另外,银行理财产品收益26,129,495.49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144,627.32元,银行手续费支出6,153.71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541,879,198.98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51,944,326.34元,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462,000,000.00元,活期存款账户余额189,944,326.3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有关规定,2017年10月1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10月26日,根据经营需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2017年11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9年12月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9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拟增加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补充)的议案》,因此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增加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分别在原基础上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2019-059、2019-056、2019-063)。

  上述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1,879,198.98元。2020年度新增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人民币251,977,065.97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7]第3-00197号),截至2017年11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93,125,428.41元。经审核后的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4、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17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累计人民币256,475,289.99元,其中,国际CGMP固体制剂车间建设项目等额置换人民币22,107,829.36元,BFS‘吹灌封’一体化无菌灌装生产线项目等额置换人民币37,615,365.32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额置换人民币147,010,769.79元,2.4亿瓶袋直立式软袋项目等额置换人民币12,764,515.73元,CGMP固体制剂二期工程项目等额置换人民币36,976,809.79元。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2019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4,6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此次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之日起方可实施,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1月16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4,6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6、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相应募集资金仍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相应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相应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46,2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对《辰欣药业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4月0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5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04月08日在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年03月29日以电子邮件、OA系统、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杜振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可以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按时出席公司在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本议案需要独立董事在公司股东大会中进行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现将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予以汇报。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辰欣药业审计报告》,公司现将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予以汇报。

  一、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在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领导下,经过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公司克服了新冠疫情等不利因素的的影响,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完成营业收入36.74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0.66%,主要原因是本期受新冠疫情影响,销量下降。2020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8,451.62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6.77%。2020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3,736.02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5.04%。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878.45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4.73%。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480,095.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4.99%,增长主要是未分配利润增加所致。2020年每股收益为0.97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4.91%。

  2、资产负债情况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616,571.0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4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期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所致。公司负债总额128,434.6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5.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期的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2.12%,较同期增长4.7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本期的总负债增加所致。

  3、股东权益情况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480,095.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2,839.06万元,主要是未分配利润增加所致。其中未分配利润期末数为232,951.91万元,较上期数增加31,859.70万元,主要是本期实现净利润所致;资本公积期末数为184,401.37万元,较上期减少3765.99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实施股权激励所致;盈余公积期末数为22,667.65万元,与上期数一致。

  4、公司现金流量情况

  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100.7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7.78%,主要是支付各项税费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5,914.2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9,747.61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1年公司以“十四五”发展规划为指引,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推行精细化管理为手段,以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实现持续盈利为目标,制定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

  2、预算编制依据

  (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医药行业政策变化。

  (2)2021年公司工作目标及生产经营目标。

  (3)公司近几年发展状况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3、预算编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2)先进性原则(3)应用性原则(4)高效性原则

  4、2021年公司总体经营目标

  2021年公司将力争实现营业收入 40亿元以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38,784,463.09元,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120,187,421.77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010,922,090.80元,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329,519,132.12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扣除股权激励分配后的预留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现公司拟向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6元(含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实际的股份回购情况确定。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8,784,463.09元,公司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453,353,000 股扣除股权激励预留股478,871股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6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的数额共计115,935,777.02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6.42%,剩余未分配利润2,213,583,355.10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在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充分评价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做出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所需。日常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需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杜振新先生、卢秀莲女士、续新兵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比较熟悉,具备承担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非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公司2021年度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1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本方案适用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任具体职务核定,公司不再向其另外支付非独立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向其支付非独立董事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按月平均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考核后领取。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薪酬中的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实际领取的薪酬可根据考核结果在基本薪酬的基础上适度浮动。

  

  (三)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在本方案生效前已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给予调整,确保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关联董事杜振新先生、郝留山先生、卢秀莲女士、续新兵先生回避了表决。

  (3)绩效考核标准参照2021年度标准执行。

  (4)公司上述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中非独立董事的薪酬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在股东大会中进行汇报。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制定了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本方案适用于公司独立董事。

  (二)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薪酬: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8.00万元(税前),按季度平均领取。

  (三)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费用;(2)关联董事孙新生先生、张宏女士、蔡弘女士应回避表决;(3)绩效考核标准参照2021年度标准执行。

  (4)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国际CGMP固体制剂车间建设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毕,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将“国际CGMP固体制剂车间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6676.11万元(涉及中国工商银行济宁城区支行开设的1个专管账户;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和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扣除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859.00万元剩余的5,817.1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859.00万元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项目尾款。待尾款支付完毕若仍有结余,将结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用于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应自有资金仍用于购买流动性好的产品,购买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资金额度及使用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前期,孙洪晖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在公司未聘任新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续新兵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上述信息详见公司2020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续新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续新兵先生已取得了上海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续新兵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续新兵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未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对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续新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下午13:3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1、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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