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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对2020年度公司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未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每次会议的召开程序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2020年1月10日(星期五)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一年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2020年3月25日(星期三)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年报相关议案和《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一年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一年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六)2020年12月25日(星期五)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对有关事项的监督

  (一)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1月10日,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自2020年1月10日起开始履行职责,任期三年。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的经营行为。2020年度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督,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进行了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12月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5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减的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726.20万元。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将应用于VOCs监测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转债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5,608.22万元(含手续费),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49,927.80万元(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较小,是因为经公司2019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19年11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募投项目建设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并将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延期至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六年内。

  在募投项目建设期间,由于国内VOCs市场发展速度不及预期,公司订单量尚未达到大批量生产的要求,因此暂未大规模投入“VOCs监测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在承接政府采购的生态环境监测项目的过程中,为控制垫资项目的风险,公司对承接该类项目的决策更为谨慎,公司承接项目的投资规模大多较小,无需公司采取垫资模式,不满足募集资金的使用条件。同时,由于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也导致募投项目投入有所延缓,未大量使用募集资金。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0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是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检查公司收购资产、出售资产及对外投资情况

  2020年度,公司无重大收购资产情况,无重大对外出售资产情况。

  2020年度,公司无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五)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发生如下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向参股公司青岛吉美来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空气质量监测产品,累计发生额为27.26万元;同时,公司向参股公司北京思路创新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环境监测设备,累计发生额为17.45万元,向参股公司内蒙古环保投资在线监控有限公司销售环境监测设备,累计发生额为35.27万元。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为79.98万元,未超过2020年初的预计额度。

  上述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内部管理制度审批执行,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合同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六)检查公司对外担保、财务资助、资产置换情况

  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发生以下对外担保事项;

  经公司2020年4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雪迪龙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能源”)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华鑫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华鑫”)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2,000.00万元。该担保事项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项目担保期限以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06.66元,其中为环境能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06.66万元,为广州华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00 万元;被担保公司均运营正常。

  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检查公司证券投资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股票、债券及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证券投资行为,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2020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10.3亿元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3.2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使用5.75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金额均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投资品种均符合审批的投资范围,且未出现无法兑付的情形。

  (八)检查内部控制情况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董事会《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九)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延期情况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监事会对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行了监督。

  经2020年1月2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持有人会议(以问卷调查形式召开)、2020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长一年,即存续期延长至2021年4月22日。

  经2020年4月26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以问卷调查形式召开)、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长一年,即存续期延长至2021年7月22日。

  经2020年4月26日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以问卷调查形式召开)、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长一年,即存续期延长至2021年7月12日。

  监事会对上述持有人会议问卷调查过程进行了监督,认为本次调查客观、公正,本次延长存续期是大部分持有人的真实意愿。

  目前公司在实施的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均无违规买卖股票及内幕交易的情形。

  (十)监督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付息等事项

  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迪龙转债”于2018年1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自2018年7月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经2018年6月27日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及实施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由初始价格13.35元/股调整为8.83元/股,自2020年5月19起生效。

  截至2021年3月31日,累计转股数为24,419,222股,占迪龙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4.04%,剩余可转债余额为304,370,200元(3,043,702张),占迪龙转债发行总量的58.53%。

  2020年12月28日,根据《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支付“迪龙转债”的第三年利息。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付息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一)检查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坚持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加强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管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确保募投项目有序推进;合理开展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需要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保障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面对疫情带来的强烈冲击,公司上下齐心协力,克服困难,实现快速、安全复工,体现了公司管理层较强的综合运营能力和应急抗风险能力。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0年度,公司持续聚焦污染源排放监测、大气环境监测、水环境监测、环境信息化“3+1”核心业务领域,挖掘行业需求,深耕应用场景,针对特定行业需求,由单点位设备供应发展到多点位设备供应,形成包含监测终端、监控平台、智能运维服务的综合解决方案。通过“端+云+服务”的环保管家模式,持续巩固公司 “环境质量改善解决方案专家”的市场地位,帮助排污企业开展环境管控,助力区域整体环境质量提升。

  积极开展内部挖潜,优化管理结构和人才结构,努力增强各业务条线综合实力;完善优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各业务板块财务指标考核,继续完善“两个中心”、“三个铁三角”、“两个驱动”的管理生态,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质量。

  2020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2.13亿元,较上年同期12.43亿元下降2.45%;期末总资产32.41亿元,较上年同期30.53亿元增长6.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23亿元,较上年同期21.36亿元增长4.09%。

  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亿元,较上年同期1.41亿元增长6.95%,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司经营虽受疫情影响较大,但受益于公司内部挖潜带来的降费增效和国家有关优惠及扶持政策的影响,本报告期年度净利润较上年有所上升。

  (二)经营情况分析

  公司环境监测系统实现销售收入5.52亿元,较上年同期5.81亿元下降4.91%,,主要原因是由于报告期受到疫情的影响,部分项目实施与验收等有所延缓或滞后,导致销售收入有所下降。

  工业过程分析系统实现销售收入1.60亿元,较上年同期0.93亿元上升71.5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石油化工行业污染控制要求提高,对工艺过程检测需求有所增加,业务量相应增加。

  气体分析仪及备件业务实现销售收入2.11亿元,较上年同期1.91亿元上升10.27%。

  系统改造及运维业务实现销售收入2.25亿元,较上年同期2.04亿元增长10.54%。

  节能环保工程业务实现销售收入6,426万元,较上年同期1.74亿元下降63.10%,主要原因是,由于报告期受疫情影响,子公司工程项目复工有所延迟,在建工程项目进度有所滞后,导致销售收入下降。

  (三)新产品研发情况

  2020年度,公司研发投入资金0.68亿元,较上年同期研发投入1.00亿元,下降31.52%,占2020年度营业收入的5.65%。研发费用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在研的部分项目到期结项或处于后期阶段,投入的研发人工、试制材料费及测试费用等有所减少,同时由于受疫情影响,部分在研项目投入进度有所延迟。

  目前,公司承担的政府专项科研项目研发工作进展顺利。

  科技部国家重大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方面,公司牵头承担的 “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在线/便携监测设备开发和应用”和参与承担的“重点防控重金属汞、铬、铅、镉、砷便携/车载/在线监测仪器开发与应用示范”项目均通过科技部综合验收。

  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方面,公司牵头承担的“基于多离子源飞行时间质谱技术的环境大气有机物在线测量系统研发及应用”项目以及参与承担的“珠三角PM2.5和臭氧综合防控技术与精准施策示范”、“精细化工园区大气污染全过程控制与技术集成示范化”项目均已进入后期应用示范阶段;参与承担的 “海水总有机碳光学原位传感器及在线监测仪研发”项目已完成样机研制,进入生产准备阶段。

  公司牵头承担的北京市科委 “餐饮油烟便携式检测技术及设备研发”及“基于传感器技术的大气VOCs和NOx在线监测设备研发及应用”项目,已进入后期应用示范阶段,计划2021年结题验收。

  2020年,公司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合作研究的“污染源自动监测全过程质控项目”正处于研发过程中;公司自主研发的“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恶臭监测系统”入选工信部“物联网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项目”。

  公司自主完成VOCs全线产品的升级,实现包括色谱、质谱、光谱、传感器技术的全覆盖,形成在线、便携和车载的监测仪器产品,并取得了相应的环保产品认证;实现对甲烷非甲烷总烃、臭氧前驱体PAMS 56种挥发性有机物以及116种VOCs+甲醛的全方位监测。

  2020年度公司新取得专利技术34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5项,截至2020年底公司累计取得专利技术218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27项。

  (四)可转债转股情况

  “迪龙转债”自2018年7月3日进入转股期,经向下修正转股价及实施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后,目前的转股价格为8.83元/股。

  截至 2021年3月31日,累计有215,629,800 元(2,156,298张)迪龙转债转换成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数为24,419,222 股,占迪龙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4.04%;剩余可转债余额为 304,370,200元(3,043,702张),占迪龙转债发行总量的58.53%。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12月27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07亿元(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将应用于VOCs监测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综合项目。截至2020年末,可转债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5,608.22万元(含手续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49,927.80万元(含利息收入)。

  经公司2019年11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募投项目建设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并将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延期至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六年内。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使用5,608万元,投入金额较少,主要原因是,在募投项目建设期间,由于国内VOCs市场发展速度不及预期,公司订单量尚未达到大批量生产的要求,因此暂未大规模将资金投入“VOCs监测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在承接政府采购的生态环境监测项目过程中,为控制垫资项目的风险,公司对承接该类项目的决策更为谨慎,公司承接项目的投资规模大多较小,无需公司采取垫资模式,不满足募集资金的使用条件。同时,由于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也导致募投项目投入有所延缓,未大量使用募集资金。

  (六)党建工作有序开展

  自公司2019年9月成立党总支以来,始终坚持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宗旨,坚持发挥党组织在非公企业的作用与担当,党员规模逐步扩大,截至报告期末,雪迪龙党总支现下辖3个党支部。雪迪龙公司是国内环保行业的排头兵,雪迪龙党总支明确提出了党的使命与公司使命紧密结合的党建行动纲领——“红色使命、绿色行动”,并用积极开展抗疫复工党员行动、抗疫援助党建行动、党建组织生活、党课学习、党建宣传等活动来助力企业发展,实践党建行动纲领。

  二、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2020年董事会召开及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20年1月10日经股东大会选举生效。2020年第四届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审慎决策。

  全年共召开六次董事会会议:

  1、2020年1月10日(星期五)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等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及《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一年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0年3月25日(星期三)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年度报告相关议案;

  3、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一年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一年的议案》                                       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等议案;

  4、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6、2020年12月25日(星期五)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和《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0年度,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依法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义务,对依法应出具独立意见的事项,均在独立、公正的立场上出具了独立意见,切实保障了股东、公司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行使职权,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管理。

  (三)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八次,每季度均通过内审部门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储、现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大额资金往来等事项进行检查审计,并对内审部门每季度的报告与总结进行审议批准,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规范有效运行。

  2020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两次,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王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共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次,审议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和《关于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共组织召开战略委员会一次,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XRF技术相关无形资产的议案》。

  以上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按法定程序执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相关事项奠定了基础。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发展趋势

  1、继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2020年6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提出生态环境监测发展的总体方向是:2020?2035年,生态环境监测将在全面深化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的基础上,逐步向生态状况监测和环境风险预警拓展,构建生态环境状况综合评估体系。监测指标从常规理化指标向有毒有害物质和生物、生态指标拓展,从浓度监测、通量监测向成因机理解析拓展;监测点位从均质化、规模化扩张向差异化、综合化布局转变;监测领域从陆地向海洋、从地上向地下、从水里向岸上、从城镇向农村、从全国向全球拓展;监测手段从传统手工监测向天地一体、自动智能、科学精细、集成联动的方向发展;监测业务从现状监测向预测预报和风险评估拓展、从环境质量评价向生态健康评价拓展。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到2025年,监测业务方面,以环境质量监测为核心,统筹推进污染源监测与生态状况监测;到2030年,监测业务方面,环境质量监测与污染源监督监测并重,生态状况监测得到加强;到2035年,监测业务方面,环境质量、污染源与生态状况监测有机融合,常规监测从大范围、高频次、全指标模式逐步向动态调整、差异布局、增减结合转变,与监督监测、调查监测和研究性监测有机衔接;监测站点向多要素、多功能、生态化综合设置转变,生态状况监测的覆盖范围系统拓展。

  “十四五”规划第十一篇提出了生态恢复、污染防治和绿色经济等发展要求,明确指出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不断改善空气、水环境质量,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

  因此,“十四五”期间,我国将继续向着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前进,生态环境监测行业仍面临良好的发展空间。

  2、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2021年八项重点任务之一。“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曾指出,在改善环境质量方面,降碳与减污之间可以产生很好的协同效应,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与大气污染物排放具有同根、同源、同过程的特点,要进一步创新思路打法,统筹推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体系,把发展非化石能源、削减化石能源消费量作为治本之策;加大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力度,推动公转铁、公转水和多式联运;选择典型地区和城市,开展环境质量达标与碳排放达峰“双达”试点示范。

  综上,“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围绕“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的总体思路,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同时给监测行业带来新的发展契机。

  (二)公司的经营管理计划

  面临“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是环保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公司以“致力生态技术、守护绿色家园”为使命,选择为绿水青山而战;秉承“诚信公正、创新高效、务实贡献、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以政策驱动市场需求为导向,紧抓“十四五”的发展机遇,同心协力众志成城,开启雪迪龙2.0的新时代。

  公司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专家为定位,继续完善环境质量改善综合解决方案,致力于持续完善三个“一”,即一张生态环境监测网,一个生态环境数据平台,一系列服务;持续完善三个“化”,即监测设备智能化、软件平台专业化、服务管理精细化。针对不同应用场景的应用需求,推广“端+云+服务”的综合解决方案,实现精准监控、远程质控与智慧运维,助力用户开展环境信息化管理;从企业端,帮助企业在提升效能的同时厘清责任;从政府端,为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数据核查、排污核算及智能监测监管提供支撑。在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过程中,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保障监测数据“真、准、全”,为高水平的环境管理“保驾护航”。

  碳交易市场机制将有助于通过“奖优淘劣”,倒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激励企业开展节能提效减排,促使企业实现产业结构升级,从而最终实现全社会低碳绿色转型,达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中 “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目的。基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及市场要求,公司将积极开展二氧化碳排放监测试点,探讨二氧化碳在线监测的应用研究,为客户实现碳排放控制目标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持续完善工业过程分析综合解决方案,以“绿色、节能、低碳、智能”为服务目标,帮助客户实现优化生产工艺、保障安全生产,实现节能提效目的;围绕“十四五”期间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的要求,持续推广“大气污染防治环保管家”综合解决方案,通过立体监测、科学研判、精准施策、成效评估等科学“四步走”和部门联动机制、督导考核机制的“两机制”管理,双管齐下,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帮助政府实现空气质量达标,从而最终实现环境质量整体提升的目的;紧抓“十四五”期间水质监测能力拓展的契机,进一步拓展标准产品市场,推广“水环境管家服务”综合方案,以此为牵引,带动公司涉水业务板块共同发展;继续完善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增强5G、区块链、AI等新技术在环境大数据领域的应用,完善监测数据中心构建,增强后台算力,构建模型算法平台,致力于公司从仪器设备制造商向环境物联网企业转变。结合碳达峰、碳中和的市场需求,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环保管家解决方案,在协助降低园区污染物产生、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的同时,降低园区化石能源消耗,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工业园区的规范化、智能化、精细化监管,助力工业园区向绿色、低碳、可持续方向发展。

  2021年,公司将继续巩固疫情期间内部挖潜的成果,优化管理结构和人才结构,巩固各业务条线综合实力;完善优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各业务板块财务指标考核;继续完善“两个中心”、“三个铁三角”、“两个驱动”的管理生态,即外部“以客户为中心”出发,内部“以利润为目标”收获;从“经营铁三角、人力资源铁三角、企业竞争力铁三角”三个维度出发,加强组织建设,通过“铁三角”机制的落地、组织赋能和组织考核,提升团队的协同作战能力,致力于有现金流的利润的实现;通过企业文化驱动和利润驱动的底层逻辑宣贯,提升企业文化对员工的感染力和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力,加强业绩目标对员工的约束力并激励员工对业绩目标的贡献力,实现企业与员工两方主体的长期目标一致和利益一致,确保企业业绩提升与企业使命达成,保障个人职业发展与个人价值体现。

  2021年度,公司将继续开展管理干部训练营,加强干部管理,将干部作为企业文化传承第一责任人,组织成员管理第一责任人和组织绩效达成第一责任人。由干部负责开展企业文化宣贯,组织内部管理与开展绩效考核,以公司净利润、毛利率、现金流、人均收入等财务指标为基础,致力于产品技术创新,提高内部管理效率,提升客户满意度,确保组织绩效达成;开展各部门人才建设,搭建人才梯队,启用年轻力量,通过内部传帮带与外部的学习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开拓创新思维,鼓励进取,保持企业的年轻与活力,从而保持公司业绩稳定持续,实现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简称:雪迪龙

  股票代码:002658

  披露日期:二O二一年四月九日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雪迪龙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本报告期资产、经营及现金流量总体情况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240,847,507.53元,总负债1,008,593,334.82元,所有者权益2,232,254,172.71元。

  2020年度营业收入1,212,795,137.12元,营业利润176,918,572.04元,净利润150,239,780.79元。

  202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9,777,337.15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9,627,080.43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372,721.43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38,203,361.09元。

  三、财务状况分析

  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状况分析如下,本报告中所涉及计量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652,985,896.40元,较本年初减少52.53%,主要系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未到期金额较大所致。

  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902,000,000.00元,较本年初增长4410.00%,主要系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未到期金额较大所致。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10,142,876.98元,较本年初减少46.04%,主要系公司部分应收商业承兑到期所致。

  报告期末应收利息0元,较本年初减少100%,主要系公司应收利息重分类所致。

  报告期末应收股利0元,较本年初减少100%,主要系公司2020年收到联营企业分红款。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11,973,747.24元,较本年初增长517.49%,主要系公司2020年新增在建项目所致。

  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9,244,070.53元,较本年初减少40.36%,主要系公司摊销装修费用所致。

  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18,380,910.12元,较本年初增长37.13%,主要系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导致递延资产较去年增加所致。

  2、负债结构

  报告期末应付票据6,306,572.50元,较本年初减少32.84%,主要系公司本期应付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41,735,498.60元,较本年初增长33.13%,主要系公司计提2020年年终奖较上年末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应交税费42,701,125.42元,较本年初增长130.95%,主要系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增加,应交增值税额和所得税额较上年末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7,881,513.37元,较本年初增长69.90%,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收取工程保证金等款项所致。

  3、股东权益

  (二)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末研发费用68,486,719.1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1.52%,主要系公司在研的部分项目到期结项或处于后期阶段,投入的研发人工、试制材料费及测试费用等有所减少,同时由于受疫情影响,部分在研项目投入进度有所延迟,因此研发费用投入较上年减少。

  报告期末财务费用4,804,646.4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2.92%,主要系本期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较多,其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导致利息收入减少,财务费用增加。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比上年同期增长38.33%,主要系公司本期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收回的金额和频次较上年增加,故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

  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比上年同期增长84.57%,主要系公司本期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收回的金额和频次较上年增加,故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588.07%,主要系公司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累计投入金额远大于上年同期金额。

  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比上年同期减少42.40%,主要系上期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所致。

  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比上年同期减少47.10%,主要系上年公司回购股票而本期未回购股票所致。

  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47.35%,主要系上期公司回购股票金额较大而本期未回购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减少215.16%,主要系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未到期金额较大,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四、主要经济指标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二)重要财务指标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21-033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R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注:本格式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第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大幅下滑,业绩出现亏损;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恢复正常生产运营。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21-027

  债券代码:128033     债券简称:迪龙转债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本次以扣除该部分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结果,确认2020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为1,212,795,137.1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0,375,004.28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44,826,611.8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人民币15,104,774.80元,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135,270,229.48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093,921,856.32元,减去2019年度现金分红63,058,780.59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166,133,305.21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前景,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回报的前提下,现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2020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0,004,247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人民币(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至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21-034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

  核销资产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2020年度,公司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427,239.61元,收回或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66,226.6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本次资产核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785,111.64元,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97,291.24元,合计3,982,402.88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本年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8,758,248.50元,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64,316.97元;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40,500.00元,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308,180.71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95,622.34元,转回坏账准备180,528.96元;对应收股利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13,200.00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76,082.41元。

  (3)商誉

  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商誉相关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遵循谨慎性原则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20年度公司子公司北京雪迪龙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因其现经营业务较并购时发生较大变化,且公司以后存续期间不打算改变现有的经营业务,故将并购该子公司时的商誉全部计提减值损失,本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056,786.36元。

  2、资产核销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坏账3,785,111.64元和其他应收款坏账197,291.24元,已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的坏账主要原因是该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账龄过长,经多种渠道催收后均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1、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的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以及2020年度经营成果。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427,239.61元,收回或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66,226.64元,上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利润总额19,861,012.97元。本次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21-025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变更日期

  按照国家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备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备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新租赁准则规定,作为出租人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应采用直线法或者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能够更好地反映因使用租赁资产所产生经济利益的消耗模式的,出租人应当采用该方法。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采用直线法、租赁期满一次性确认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租赁收入确认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21-029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刘文豪,2009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报告数量14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泽斌,201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唐卫强,200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9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7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70万元,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价格与2019年度相同。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机构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并对其2020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各项要求。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相关审计成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在 2020年公司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够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因此,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及其相关审计成员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独立、客观、公正。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相关审计成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续聘其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及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21-031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两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为1,002万元,以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于2017年7月11日完成股票购买,购买均价为16.502元/股,购买数量为60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04%。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即2017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12日。经过两次延期,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1年7月12日。截至本公告日,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出售任何股票。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021年3月29日,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委会面向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召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两年的议案》。第三期持股计划持有份额总数为167份,参与本次问卷投票的持有人共计45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97份,占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总数的58.08%,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等规定。调查结果为同意69份,占参与问卷调查份额总数的71.13%;反对20份,占参与问卷调查份额总数的20.62%;弃权8份,占参与问卷调查份额总数的8.25%。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两年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根据雪迪龙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情况,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两年,即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3年7月12日。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21-030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两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迪龙”)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为36,627,116.13元,以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于2016年7月22日完成股票购买,购买均价为16.804元/股,购买数量为2,180,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6%。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即2016年7月22日至2018年7月22日。经过三次延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1年7月22日。截至本公告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出售任何股票。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021年3月26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委会面向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召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两年的议案》。第二期持股计划持有份额总数为383份,参与本次问卷投票的持有人共计133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224份,占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总数的58.49%,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等规定。调查结果为同意159份,占参与问卷调查份额总数的70.98%;反对56份,占参与问卷调查份额总数的25.00%;弃权9份,占参与问卷调查份额总数的4.02%。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两年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根据雪迪龙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情况,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两年,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3年7月22日。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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