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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1-023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公司第三届监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上午11:00以现场方式在广州市黄埔区枝山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智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2020年度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总结了2020年度工作情况,拟订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财务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财务报表、2020年度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1〕7-217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合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7-219号《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7)、《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编制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1〕7-218号《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同时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为持续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公司制定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充分顾及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拟定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1〕7-220号《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拟定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1〕7-221号《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0年度,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按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未领取监事薪酬。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2021年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监事薪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决定对《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9日

  

  公司代码:603390                                                  公司简称:通达电气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按本报告披露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计算,共计派送税前现金红利34,975,526.50元,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当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车载智能终端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配套汽车电气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为商用车生产厂商和公交运营企业提供车辆智能综合管理系统以及相关硬件产品,具体分为车载智能系统系列产品、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产品、车载部件系列产品、新能源汽车电机与热管理系统系列产品等四大类。公司致力于成为车载电气产业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

  公司产品和服务目前主要应用于大中型客车和城市公交车,公司正在积极开拓轨道交通、物流车、专用车等商用车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基于现有技术积累,积极探索业务开拓可能性,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更。

  (2)经营模式

  公司始终围绕市场需求开展产品研发,保持在细分市场上技术的领先地位,引领国内车载电气产品研发方向。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一方面通过股权激励、技术研发人员绩效指标与产品销售情况挂钩等方式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市场敏感度,另一方面积极与上下游企业及高校等研究性机构合作,共同承担省市重大技术攻关课题,克服行业技术难点和瓶颈,不断将新的技术理论转化为有效生产力。

  公司软件系统及配套硬件产品均采取高度定制化、个性化的市场策略,经过20多年的发展,快速定制化研发及服务能力,以及配套的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已经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具备先进的生产能力,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客户的订单情况来确定生产计划和组织安排生产,采用柔性生产模式,可以快速切换多品种小批量生产交付需求,充分满足下游客户对产品规格不一的订单要求。公司采取“以产定购+合理库存”的采购模式,采购科根据生产部门的生产计划以及生产原材料的安全库存量等数据制定采购计划,向供应商提出采购需求并确保到货时间;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流程、采购管理流程以及仓储管控流程。

  公司的销售模式,按照销售渠道,可分为直销模式与经销模式:直销模式指公司直接向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与服务以满足其个性化需求,经销模式指经销商根据客户需要向公司定制化采购再销售的业务模式。按照产品销售面向的对象,可分为标配销售模式和终端销售模式:标配销售模式是指产品订单需求来自商用车生产厂商;终端销售模式是指产品订单需求来自客车最终用户(主要为各地公交公司)。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商用车生产厂商,通常需要提供定制化的产品与服务以满足其个性化需求,因此公司以直销、标配销售模式为主。

  公司产品定价原则为“成本费用+合理利润”,综合考虑销售规模、销售区域、竞争状况等多个因素后,通过商务谈判或投标等方式确定销售价格。

  公司注重参与国内外举办的本行业知名展会,积极开展行业交流与合作。近三年年均参展次数不低于4场,每年均携新产品亮相,展示公司最新研发成果,扩大公司影响力,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展现公司不断精进产品技术的研发实力,以期推动公共交通行业的智能化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较上年度没有发生变化。

  (3)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情况及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属于智能交通行业下的智能公交子行业,处于智能交通行业生产制造中间环节。公司产品属于智能交通产品,主要应用于城市公交车及其他商用车。

  智能交通行业是根据建立智能交通系统所需的设备、服务、技术而衍生出来的行业。智能交通系统是将先进的电子传感技术、信息技术、数据通信传输技术、网络技术、控制技术及计算技术等有效地集成运用于整个交通管理体系,而建立起的一种在大范围、全方位发挥作用的,实时、准确、高效的综合交通管理系统。人工智能、大数据、5G、自动充电等交通新基建技术快速发展,将带动智能交通与智慧城市的成型与成熟发展。

  近年来,受益于物联网技术在交通行业的推广,以及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等主管单位关于公共交通信息化、智能化等指示精神的进一步明确,城市公交信息化、智能化程度不断提高,公交车智能化装备与系统功能不断完善,单车配置越来越高;随着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广泛应用,公交运营商及汽车制造商纷纷采用移动互联网技术解决公交运营过程中信息孤岛的问题。目前国内从事相关业务的企业众多,竞争较为激烈,市场化程度较高。2020年5月12日,工信部科技司发布《2020年工业通信业标准化工作要点》,提出以专项方式推进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领域标准制定;相关标准制定工作的推进,将加速智能交通市场的优胜劣汰。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实现节能减排的战略举措。公共交通在节能、降耗、减排、促进公平和谐等方面相对于其他交通方式具有突出的比较优势,公共交通领域急需发展新能源汽车。城市公交替代柴油车的需求持续大增,也为具有零排放、适合中低速特点的新能源客车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市场机会。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已经步入高速发展阶段,技术和市场成熟度不断提高、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也得到大幅提升,行业整体发展繁荣。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于2020年4月23日、2020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了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对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年补贴不退坡,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2020年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指出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

  2020年,受新冠疫情严峻形势及新能源补贴政策收紧等因素影响,客车行业整体销量及销售收入均大幅下滑,根据慧眼看车统计数据,2020年度客车行业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6.00%;根据中国客车统计信息网披露数据,2020年度6米以上大中型客车销量较上年同期下降26.60%。市场需求短期内的下降也加快了智能交通市场的优胜劣汰,少数企业基于多年的技术经验和市场积累、精细化的成本管理、优质的人才储备、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的能力,以较强的竞争优势得以存活。

  公司凭借完整的产品体系、较强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快速高效个性化定制能力,形成了为客户提供智能车载软、硬件一体化配套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业务经营模式。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产品已覆盖全国各省市,多年来一直是郑州宇通、比亚迪、金龙汽车、中通客车、安凯客车等多家国内知名商用车生产厂商长期合作的配套商之一,在业内具备较好的品牌知名度。公司与商用车生产厂商及终端用户的良好关系使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行业发展趋势,使公司产品研发能更快速地响应市场需求;公司丰富的订单承接经验有力地推动了公司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生产模式的改进,可以使公司更加高效地完成“新产品开发到形成产品优势”的过程,有利于保持公司市场竞争的优势地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386.7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64%;营业成本45,493.0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70.8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7.5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的内容。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广州市巴士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通融唯信机电有限公司、广州市柏理通电机有限公司、武汉华生源新材料有限公司、通达电气(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通巴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十堰通巴达电气有限公司、天津英捷利汽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泰睿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八和九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1-022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9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枝山路13号C栋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9日

  至2021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6、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1年4月28日9:00-17:00

  (二) 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东区枝山路13号C栋4楼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人:黄璇

  2.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枝山路13号C栋4楼会议室

  3. 联系电话:020-36471360

  4. 传真:020-36471423

  (二) 会议费用: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1年4月29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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