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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1-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2、 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 业绩预告情况表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聚焦高端市场与优质客户,加快创新能力建设,新产品销售占比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海外客户订单增长较快。随着募投项目局部建成投产,公司的制造交付能力显著提升,实现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在多行业应用落地,新能源汽车加热系统产品、智能终端产品的交付提速。综上因素,本报告期公司销售规模和盈利实现大幅增长。

  2、2020年第一季度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及行业上、下游单位复工复产时间延迟,物流困难,客户订单交付受阻,导致上年同期出现亏损。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2、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1-24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对于每年发生的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可以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金额按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对于预计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在2021年度与联营企业以及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下的公司之间因产品购销、提供服务、资产租赁而形成日常性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3月26日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产业集团”),产业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华中科技大学。

  2021年3月26日产业集团将所持公司19%股权转让给武汉国恒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国恒基金”),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交易后国恒基金持有公司19%股权,产业集团持有公司4.91%股权。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国恒基金,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交易或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公司2021年预计的关联交易仍包含与华中科技大学、产业集团及其控制下的公司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经预计,公司 2021年全年可能产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34,641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1年全年可能产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公司 2020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关于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转让控股子公司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后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控制下的武汉华锐超快光纤激光技术有限公司、Attodyne Lasers Inc均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三家公司由控制转为重大影响成为公司的关联方,2020年公司关联交易中包含了股权转让完成后上述三家公司关联交易的发生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武汉华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工科技园创新企业基地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时间:2003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常学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绿化服务;酒店管理、室内装饰装修;日用化学品、酒店用品、办公用品、绿化设备的批发兼零售;受委托代收本园区企业水电费;水电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会务服务。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1,725.07万元,净资产970.85万元,营业收入2,343.75万元,净利润174.40万元。

  2、武汉武钢华工激光大型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钢高新技术产业园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2年6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宋世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激光加工技术及光、机、电设备的研究、开发、制造及技术服务;仪器仪表、五金机电的收批发及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7,935.78万元,净资产7,306.03万元,营业收入1,645.64万元,净利润175.05万元。

  3、宝鸡华工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书香路南段95号(高端装备产业园)

  注册资本:4,400万元

  成立时间:2016年7月21日

  法定代表人:邓家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激光加工技术及设备的开发、研究、技术服务;激光仪器(医疗器械除外)、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汽车配件销售;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自营和代理负责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4,900.19万元,净资产4,443.53万元,营业收入544.66万元,净利润24.28万元。

  4、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大学科技园

  注册资本:43,005.6万元

  成立时间:1999年8月6日

  法定代表人:张新访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营业务: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计算机网络、通信、电子、自动化控制系统、仪器仪表、光机电一体化、电子标签、智能卡、磁条卡、刮刮卡及其相关设备等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不含金融储值类业务,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经营的项目);承接社会公共安全工程;商用密码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以上产品凭许可证在核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防伪票证的开发、生产、销售;集成电路卡及集成电路卡读写机的开发、生产、销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283,028.67万元,净资产134,381.98万元,营业收入124,403.98万元,净利润-4,351.55万元。

  5、武汉云岭光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产业园正源光子产业园内2幢1层1-5号

  注册资本:25,495万元

  成立时间:2018年1月24日

  法定代表人:熊文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半导体激光器和探测器及其零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27,768.45万元,净资产16,179.60万元,营业收入10,430.81万元,净利润-2,493.05万元。

  6、武汉纳多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科技园正源光子产业园1层1-2室02

  注册资本:2,308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13日

  法定代表人:熊文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光器件、光模块、网络设备、软件以及通信产品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批发零售。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272.58万元,净资产202.05万元,营业收入112.09万元,净利润- 471.80万元。

  7、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科技园激光产业园

  注册资本:4,161.58万元

  成立时间:2003年7月14日

  法定代表人:何立东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全系列固体激光器、超快激光器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维修服务、技术咨询(不含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27,767.94万元,净资产18,901.80万元,营业收入13,617.49万元,净利润324.66万元。

  8、武汉华锐超快光纤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科技园科技园三路激光1号厂房1层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8年3月7日

  法定代表人:何立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光纤激光器、特种激光器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服务;激光精密加工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服务;激光控制软件的设计、开发、安装、销售、维修服务等。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3,619.03万元,净资产2,837.81万元,营业收入2,195.88万元,净利润365.28万元。

  9、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同济医院1900年由德国医师埃里希·宝隆创建于上海。1955年迁至武汉。经过11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如今已成为学科门类齐全、英才名医荟萃、师资力量雄厚、医疗技术精湛、诊疗设备先进、科研实力强大、管理方法科学的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创新型现代化医院,其综合实力居国内医院前列。

  10、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于2000年5月26日合并成立,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是公司原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关系介绍

  1、武汉华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产业集团所控制。预计2021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280万元。

  2、武汉武钢华工激光大型装备有限公司属于华工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之规定。预计2021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250万元。

  3、宝鸡华工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之规定。预计2021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555万元。

  4、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产业集团所控制。预计2021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340万元。

  5、武汉云岭光电有限公司属于华工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参股企业,公司董事熊文先生亦为武汉云岭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之规定。预计2021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5,535万元。

  6、武汉纳多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属于华工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参股企业,公司董事熊文先生亦为武汉纳多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之规定。预计2021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200万元。

  7、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华工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之规定。预计2021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6,900万元。

  8、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为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华中科技大学所控制。预计2021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500万元。

  9、华中科技大学为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预计2021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81万元。

  四、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核查,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公司预计2021年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同类业务中所占比重相对较小,且上述关联方均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具备履约能力,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价格。

  2.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之签订协议,其结算方式为按协议规定进行结算。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销售货物等,这些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业务行为,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业务往来,公司通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可保证生产所需货物供应的稳定性和充足性,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作用。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先生、金明伟先生、乐瑞女士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保证了其生产的稳定性,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作用。公司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行为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发生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1-25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于2020年末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的清查,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根据清查结果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6,174.34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39.04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9.15%。

  公司于2020年末对有关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等各类资产进行清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减值测试结果确定可收回金额,以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一)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准则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按重要性和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基于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对客户或债务人进行分组,按信用优质程度分级组合,并结合账龄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历史经验、现实状况以及前瞻性预计测算应收款项的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建立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计算模型。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本期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35,407,617.75元,合并范围变化减少坏账1,001,922.35元,核销坏账7,680,477.70元,期末坏账准备余额为360,814,602.30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已将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存货主要系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经过清查和减值测试,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存在跌价。本期期末应计提原材料跌价准备30,994,703.32元,其中年初原材料跌价准备余额13,849,892.36元,本期计提原材料跌价准备17,144,810.96元。本期期末应计提库存商品跌价准备53,692,168.10元,其中年初库存商品跌价准备余额45,082,549.56元,本期计提库存商品跌价准备9,191,020.08元,合并范围变化减少库存商品跌价准备581,401.54元。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不超过5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6,174.34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39.04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9.15%。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1-27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申请变更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变更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二路66号(自贸区武汉片区)”(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备案为准)。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内容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相关工作人员具体办理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备案为准。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1-28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次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听取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年审工作的总结,审阅了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0100648号)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0100649号)。经研究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相关审计业务资质和能力,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与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结合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1年度公司年报审计收费为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120万元,内控审计3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秉承“寰宇智慧,诚信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省份及大中型城市包括:武汉、北京、云南、湖南、广州、上海、天津、重庆、广西、四川、山西、江西、河北、河南、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海南、福建、厦门、浙江、江苏、山东、潍坊、安徽、黑龙江、辽宁、吉林、大连、陕西、西安、贵州、新疆、内蒙古和香港等地设有36个分支机构,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的全方位统一管理。事务所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包括管理咨询业务部、IT信息审计部、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和质量控制部、专业标准培训部、市场及项目管理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职业道德监察部等部门。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业务资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6)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情况: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2017年11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国际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玛泽国际(Mazars)。

  (9)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武汉总部具体承办。武汉总部成立于1987年,首席合伙人石文先,办公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武汉总部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1)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85人。

  (2)2020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人。

  (3)2020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数量:794人。

  3、业务信息

  (1)2019年总收入:147,197.37万元。

  (2)2019年审计业务收入:128,898.69万元。

  (3)2019年证券业务收入:29,501.20万元。

  (4)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60家。

  (5)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执业人员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罗明国,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7-2011年度、2014-2018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庆海, 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廖利华,2007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3)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明国,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庆海,最近3年受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廖利华,最近3年受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认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提议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通过跟踪、了解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其2020年度开展的审计工作、审阅其出具的报告后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1-30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团队申请解除自愿增持

  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2021年4月7日,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团队申请解除自愿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马新强先生、刘含树先生、熊文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增持承诺的主要内容

  公司高管团队于2017年5月17日发布了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高管团队自愿承诺自2017年起以每年年度绩效薪资的30%用于增持公司股份,同时承诺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在华工科技工作期间不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及高管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0)。

  二、原增持承诺的履行情况

  自公司高管团队做出自愿增持公司股份承诺后,已于2017年至2021年按期履行增持股份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人员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增持公司股份合计67.44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及高管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0)、《关于公司董事长及高管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关于公司董事长及高管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6)、《关于公司董事长及高管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关于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关于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

  三、申请解除承诺事项及原因

  2020年,公司以及控股股东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落实关于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进行校企改制,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向武汉国恒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国恒基金”)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华工科技191,045,51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00%,上述双方于2020年12月24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武汉国恒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2021年3月26日,该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国恒基金持有华工科技股份191,045,514股,占华工科技总股本的19%,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国恒基金,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国恒基金邀请华工科技管理团队出资1.5亿元参与国恒基金管理运作。为此,华工科技董事长马新强作为普通合伙人以及其他39名管理团队成员、核心骨干员工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武汉润君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润君达”),注册资本2.147亿元。

  润君达全体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润君达资金来源情况如下:

  

  在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中,公司高管团队已经通过出资1.5亿元参与国恒基金管理运作,间接实现对华工科技的一次性大额股份增持,公司高管团队希望通过将自身利益与企业发展相结合,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但同时由于本次高管团队出资金额较大,且后续还需承担一定资金成本,资金压力大,现申请解除于2017年5月17日做出的自愿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本次申请解除承诺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团队申请解除自愿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马新强先生、刘含树先生、熊文先生回避了表决。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为:本次高管团队申请解除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申请原因符合实际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前述申请解除承诺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团队申请解除自愿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议案》。

  4、股东大会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相关规定,公司高管团队申请解除相关承诺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1-31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就有关2020年度股东大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华工科技2020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1年4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1年4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26日,于2021年4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1号,华工科技本部大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公司高管团队申请解除自愿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议案》

  12、《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其中,议案10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1年4月29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4月28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科技本部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姚永川,传真电话:027-87180126,邮编:430223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8

  2.投票简称:“华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1-3,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4,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1-21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以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7日下午2点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7人,公司独立董事乐瑞女士因公务原因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刘国武先生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马新强先生主持,经各位董事审议并举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听取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4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 审议通过《2020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4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23。

  四、 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4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 审议通过《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4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六、 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4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七、 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4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马新强、朱松青、常学武、刘含树、熊文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此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预计,公司 2021年全年可能产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34,64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4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4。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6,174.34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39.04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9.15%。

  具体内容详见4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5。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4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26。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注册地址由“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变更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二路66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具体内容详见4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7。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此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4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8。

  十五、 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0年年末总股本1,005,502,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60,330,162.42元,未分配利润余额576,567,687.44元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4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1-29。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团队申请解除自愿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马新强、刘含树、熊文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高管团队解除于2017年5月17日做出的自愿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公司高管团队自愿承诺自2017年起以每年年度绩效薪资的30%用于增持公司股份,同时承诺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在华工科技工作期间不减持。

  具体内容详见4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管团队申请解除自愿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0。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4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31。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1-22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7日下午4点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公司监事刘静女士因公务原因授权委托监事刘斐先生代行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长李士训先生主持,经各位监事审议并举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4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0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4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23。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法人治理、财务管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关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均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4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4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4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经预计,公司 2021年全年可能产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34,641万元。公司拟发生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4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4。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4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5。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遵循了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和严格管理原则要求,未发现违规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4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26。

  十、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4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1-2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团队申请解除自愿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高管团队解除于2017年5月17日做出的自愿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4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管团队申请解除自愿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0。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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