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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上接D82版)

  

  上述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原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但募集资金投入不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上述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对外转让。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1)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截至2019年11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金额为21,858,062.00元。公司已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21,858,062.00元置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2)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55,910,762.30元,其中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45,223,735.96元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687,026.34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054,950.87元。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核字[2019]第01540076号《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1月2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五、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12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期一年。

  2020年10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4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期一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结构性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272,001.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已赎回金额为235,126.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1,271.75万元;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为36,875.00万元,明细如下:

  

  六、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效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1)5000吨活性氧化铝生产线建设项目

  5000吨活性氧化铝生产线建设项目2019年实现收益76.65万元,2020年实现收益134.54万元,累计实现收益211.19万元,低于承诺效益719.92万元/年。系活性氧化铝作为工业制氧的第一道吸附工序,公司将其与工业产品配套销售,2020年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附加值更高的医疗制氧产品,减少了工业制氧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其配套的活性氧化铝产品生产与销售相应减少,因此低于预期收益。

  七、 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前次募集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 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640.64万元(含累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0.6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结项,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十、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7日批准报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七日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1-010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4月7日在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8号世贸中心A座26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史伟宗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在全体监事共同努力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经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积极维护了全体股东的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二二年度》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提出本意见前,是否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和认可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并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同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在总结2020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1年经营形式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1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制定了2021年度的财务预算指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庞玲玲女士、高培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编制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资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投资建设新项目,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持续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使用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对该议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对该议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对该议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对该议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对该议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对该议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对该议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对该议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编制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编制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对该议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1-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4,574,706.42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8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474,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31.78%。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同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意见

  1、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经营环境、公司经营状况、股东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偿付能力或资本充足率状况等情况,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制定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并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1-013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 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建波先生、李朝峰先生、李怡丹女士、郭朝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同意提名罗运柏先生、王瞻先生、李光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李光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庞玲玲女士、高培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 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附件: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建波,男,53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11月至1998年6月任偃师市东谷硅酸钠厂销售科长;1998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建龙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5年4月任建龙有限执行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2年9月至今任深云龙董事长;2014年3月至2018年12月,任健阳科技执行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深云龙经理。

  李朝峰,男,51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一拖集团有限公司、第一铸铁厂、一拖(洛阳)铸造有限公司技术员、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技术部部长等职;2014年3月至今任健阳科技监事。2013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裁。

  李怡丹,女,32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建龙有限人企部职员;2015年1月至2015年4月任建龙有限财务部主管;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郭朝阳,男,53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1月至2015年4月任建龙有限总经理助理;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12年9月至2019年3月任深云龙总经理。

  罗运柏,男,65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年至今,任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持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环保绝缘气体的实验室合成”项目。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瞻,男,45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任成都瀚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安徽吉曜玻璃微纤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5月起任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光宇,男,4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河南汇通税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河南凯桥会计师事务所所长、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分所所长。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庞玲玲女士,48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品保部经理、质量管理部部长。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高培璐先生,57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5月至2020年9月曾任工商银行瀍河支行客户经理、工商银行吉利支行副行长、工商银行洛阳分行公司部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机构业务部总经理、三级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建龙微纳董事长高级助理。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1-015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017号》文核准,同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4,460,000股新股。截止2019年11月28日,公司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460,000股,发行价格为43.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828,8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45,223,735.96元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将款项人民币580,605,064.04元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第01540006号《验资报告》。扣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45,223,735.96元后,剩余募集资金580,605,064.04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687,026.3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9,918,037.70元,其中人民币14,460,000.00元记入注册资本(股本),资本溢价人民币555,458,037.70元记入资本公积。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二)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4,980,734.72元,另有41,425,682.94元用于超募项目泰国子公司的资金存放于建龙(泰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根据该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河南偃师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有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建龙(泰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以自筹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截至 2019年11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金额为21,858,062.00元。公司已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21,858,062.00元置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2、以自筹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55,910,762.30元,其中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45,223,735.96元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687,026.34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054,950.87元。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核字[2019]第01540076号《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1月2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9年12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期一年。

  2020年10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4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期一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结构性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累计使用227,001.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赎回金额235,126.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1,271.75万元;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为36,875.00万元,明细如下: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19年12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月13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计划使用6,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0年1月14日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将6,000.00万元转入公司普通账户。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1,661.21万元。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68.7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05.50万元,其余863.21万元,分别在2019年度、2020年度支付完毕。

  2019年1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2020年1月13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5,368.78万元建设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目。

  2020年3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新建项目的议案》,2020年3月24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9,223.72万元投资建设泰国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6,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425.16万元超募资金投入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目,1,626.35万元超募资金投入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

  (七) 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公司“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入18,3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2,204.14万元,承诺与实际投入相差16,095.86万元,原计划于2020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原粉车间尚在施工建设中,结合目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1年12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基于审慎投资决策,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优化,采用新技术、新设备以在降低生产耗能及成本的同时,提高生产效益。同时,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募投项目的厂房施工进展及设备选型采购亦有所滞后。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考量,将“吸附材料产业园(三期)”的建设期延长至2021年12月。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情况。

  (四)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 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1-016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下转D8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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