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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1-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年报全文》及《年报摘要》于 2021 年 4月9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1-01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第十二次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星期四)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B座24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9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兵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兵先生就 2020年度监事会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向监事会作了汇报,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4月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60,680.76万元,对比去年同期上升14.8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494.0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4月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4月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 年7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政策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影响比例未超过50%且对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未超过5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4月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4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9,518,720.0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4月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4月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2020年度坏账金额的议案》;

  通过对公司资产清查,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2020年末,公司对各类存货、应收款项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值、应收款项的回收可能性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经审核,对已有依据表明无法收回的两笔坏账资产建议进行核销,共计8,770.00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预计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2020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2021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4月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4月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4月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预计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资金可在审议期限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4月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4月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向客户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拟对客户五莲永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3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公司拟对客户青岛钢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14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公司拟对客户定南县锦发石料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4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能够有效拓宽产品销售渠道,挖掘客户资源。公司通过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措施将担保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五莲永英、青岛钢垚、定南锦发目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风险总体可控,提供上述担保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4月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向客户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4月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9日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0]1578号”文《关于同意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许可,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9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0.20元/股。截止2020年8月13日止,本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92.00万股,募集资金合计48,318.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2,790.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14-00016号《验资报告》。

  2020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8,504.26万元(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32,200.00万元。本年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794,563.16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428.6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形成的投资收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2020年8月27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同时,公司已与保荐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于2020年8月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前述4家银行各开设1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内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85,042,648.86元(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其中:破碎筛分(成套)设备智能化技改项目投入金额78,639,247.46元;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投入金额1,089,470.27元;营销中心服务中心项目投入金额5,313,931.13元。

  (二)募投项目、发行费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367,990,000.00元,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8,642,732.24元。另外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068,452.84元。2020年11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情况已于2020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根据上述决议以及意见,大宏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了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642,732.24元和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4,068,452.84元。 上述置换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0】第14-00093号《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审核报告》。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2020年11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0年11月25日,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闲置募集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人国都证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决议于2020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进行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342,000,000.00元,已赎回理财产品20,000,000.00元,期末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322,000,000.00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1-031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等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 薪酬方案适用对象

  任期内,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方案使用期限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其他董事津贴。

  2、监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其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及公司经营状况领取薪金。其工资总额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大部分。基本薪酬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所属岗位、行为表现、所属岗位经营情况在年末进行考核并发放。

  四、其他

  1、本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2、以上年度薪酬是指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0-030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

  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甘德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公司(含子公司)2020年度实际发生与成都市宏邑机械厂(成都市宏邑机械厂实际控制人吴成俊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文秀的妹妹张琼之配偶)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为552.47万元,全部是关联货物采购552.47万元,占同类交易(采购)总额的比例为1.32%。

  2、公司(含子公司)2020年度实际发生与Emerald Infraispat Limited(公司控股子公司绿宝石大宏立机器有限公司(EMERALD DAHONGLI MACHINERY PRIVATE LIMITED)的参股股东,持股40%)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为90.92万元,全部是关联货物销售90.92万元,占同类交易(销售)总额的比例为0.15%。

  3、公司(含子公司)2020年度实际发生与Emerald Industries Limited(与Emerald Infraispat Limited.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为23.70万元,全部是关联货物销售23.70万元,占同类交易(销售)总额的比例为0.04%。

  4、公司(含子公司)2020年度向向公司关联方采购交易金额总计552.47万元,占总采购金额的1.32%;向关联方销售金额总计为114.62万元,占总销售金额的0.19%。

  公司于2020年2月13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成都市宏邑机械厂发生关联交易且预计金额为600万元,公司 2020年度与成都市宏邑机械厂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该预计金额,公司与Emerald Infraispat Limited、Emerald Industries Limited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300万元,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交易事项属于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召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内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进行的正常采购、销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以及关联关系

  1、成都市宏邑机械厂

  (1)名称:成都市宏邑机械厂

  (2)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街道兴业大道132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968457600X5

  (4)法定代表人:吴成俊

  (5)经营范围:金属机械加工、销售、铸造。

  关联关系:吴成俊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文秀的妹妹张琼之配偶。

  2、Emerald Infraispat Limited

  (1)名称:Emerald Infraispat Limited

  (2)注册地址:S-553,GREATER KAILASH PART-II NEW DELHI DL 110048 IN

  (3)注册资本:50,000,000卢比

  (4)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钢、铁等金属制品、化学制品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绿宝石大宏立机器有限公司(EMERALD DAHONGLI MACHINERY PRIVATE LIMITED)的参股股东,持股40%。

  3、Emerald Industries Limited

  (1)名称:Emerald Industries Limited

  (2)注册地址:S-553, GREATER KAILASH II NEW DELHI DL 110048 IN

  (3)注册资本:50,000,000卢比

  (4)主营业务:参与铁路、大坝相关基础建设业务等

  关联关系:与Emerald Infraispat Limited.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是:相关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执行;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执行。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方式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实际,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市场公允性、公平性、公正性、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司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3、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2020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2021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系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5、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1-03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此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批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状况,投资期限内使用人民币1.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4、投资品种

  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为银行或 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 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 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 品,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公司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投 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 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内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 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此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可以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1-023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1]第14-10019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4,108,099.04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公司按照2020年度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410,809.90,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9,796,633.42元。

  基于公司对未来发展的合理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为提高投资者的投资汇报,提议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4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9,518,720.0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 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结合公司当前稳健的盈利能力、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良好的财务状况,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以及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汇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股东长远与短期利益,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以及资金收支状况,保持了与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合法性与合规性,符合有关监管政策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 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 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 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 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 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1-020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7 年7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非上市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影响比例未超过50%且对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未超过50%。

  二、审批程序

  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董事会审议权限内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1-041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B座24楼公司会议室。

  9、投票规则: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0、融资融券、转融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名称

  (1)审议《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预计情况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3、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帐

  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2021年4月23日前送达至公司;

  (6)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23日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B座24楼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人:高勇

  联系电话:028-88266821

  传真:028-88266821

  邮箱:dhljq@dhljq.com

  邮编:610041

  七、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865”,投票简称为“宏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持有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份,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出席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就会议通知所列全部审议事项及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如有)按其自己意思进行表决,该代理人的投票结果视为我方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投票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在栏外划“√”或全部空白的,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

  3、授权委托书须为原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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