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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1-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2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1号软件产业三期A3栋8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2日

  至2021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7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1号软件产业三期A3栋8层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1号软件产业三期A3栋8层。

  电话:027-87179095

  传真:027-87179095转854

  联系人:陈尧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1-010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840,253.3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539,157.3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55,532,215.57元,扣除2020年度提取盈余公积4,153,915.73元和分配股利18,400,000.00元,2020年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4,517,457.14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拟以实施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472万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4.8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2021年度经营规划,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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