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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股东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接到公司第三大股东、副董事长张炜先生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获悉张炜将其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公司股票14,750,000股全部解除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止本次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累计如下:

  

  注:(1)张炜、张航媛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董事、高管锁定股,卢震宇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董事任职期间内锁定股及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锁定股,卢彩霞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锁定股。

  (2)张建均和卢彩芬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元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张建均持有公元集团 75%股权,卢彩芬持有公元集团 25%股权),张炜为张建均之弟,王宇萍为张炜之妻,卢震宇为卢彩芬之弟,卢彩玲为卢彩芬之妹,郑超与卢彩玲为夫妇,张航媛为张建均之女,张翌晨为张建均之子,卢彩霞为卢震宇之姐,张建均、张翌晨于2020年12月29日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2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

  3、本次解除股份质押后,张炜先生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情况。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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