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编号:2021-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审批程序

  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并进一步说明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同时,新租赁准则还对包含租赁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承租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是采用与现经营租赁相似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原租赁准则未对租赁期开始日后选择权重估或合同变更等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作出明确规范,导致实务中多有争议且会计处理不统一。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企业应视其变更情况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或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关于出租人发生的经营租赁,原租赁准则仅要求出租人披露各类租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新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增加披露相关租赁收入及未折现租赁收款额等信息。此外,出租人还应当根据理解财务报表的需要,披露有关租赁活动的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

  (二)变更日期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允许采用两种方法:一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二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按方法二进行处理,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股东单位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姜羽琼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附件:

  姜羽琼简历

  姜羽琼女士,1983年出生,硕士学历。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金卡通(北京)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风控总监、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天津骏和实业有限公司监事,沈阳联明机械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聘任第五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明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杨明敏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在本次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杨明敏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结果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附件:

  杨明敏简历

  杨明敏女士,1980年出生,工学学士。历任上海航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设计部助理工程师,美国雷诺士亚洲采购中心上海代表处总裁助理,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专员,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现任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东楼3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7日

  至2021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条件的股东于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到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东楼5楼证券部登记处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现场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东楼5楼

  联系人:杨明敏、段银玉

  联系电话:021-58560017

  传真:021-58566599

  邮箱:yangmingmin@shanghailm.com;duanyinyu@shanghailm.com

  邮编:201209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