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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ST力帆     公告编号:临2021-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尚须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利益,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志豪、杨健、钟弦均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系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定,因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更,日常关联交易主体较上一年度发生变化,涉及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在生产经营中发挥协同效应、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活动均按照一般市场经济原则进行,是合法、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情况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如下表:

  

  注:本表格披露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三)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的需要,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如下:

  

  上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额度的有效期至公司下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额度之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港城路118号

  法定代表人:安聪慧

  注册资本:285,9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02-17

  营业期限:2002-02-17 至 2052-11-15

  经营范围:汽车(含吉利美日轿车、吉利美日系列客车、多用途乘用车)及其发动机的制造和销售。机动车维修: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限分支机构经营)。 汽车零部件的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压力容器安装(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普通货物仓储;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股东构成: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1.05%)、西安吉祥汽车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重庆江河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该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且本公司董事杨健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二)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60号1号楼602室

  法定代表人:刘金良

  注册资本:36,60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05-21

  营业期限:2015-05-21 至 2035-05-20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手机智能软件、电子产品、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图文设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维修、汽车租赁、电力供应(含配售电,除电网的建设、经营)(凭许可证经营)、充电桩、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销售:橡胶制品、机电设备、汽车零配件、轮胎、润滑油、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清洁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汽车、服装、鞋帽、箱包、母婴日用品、数码产品、化妆品(除分装)、珠宝首饰、眼镜(除角膜接触镜)、鲜花、宠物用品、家具建材、家居用品、汽车用品、办公用品、户外用品、日用百货;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普通客运(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91.4278%)、三川投资基金等。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重庆江河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该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且本公司董事长徐志豪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易易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60号一号楼605室

  法定代表人:杨全凯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04-05

  营业期限:2016-04-05 至 2036-04-04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整车及相关零部件、信息技术、电池技术、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电力电器设备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动力电池的销售、机电设备的销售及维修、电池租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设备的租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吉利迈捷投资有限公司100%。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重庆江河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该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四)福建常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蛟洋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余卫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10-12

  营业期限:2018-10-12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电池产品;电池原材料、新材料、新能源主营产品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电池、动力电池、废旧电池、塑料及含有镍、钴、锰、锂、铝的有色金属废物的回收、综合利用和销售;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40.00%;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 ;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5%以上的股东重庆江河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该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五)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徐志豪

  注册资本:45,353.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03-28

  营业期限:1999-03-28 至 9999-09-0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动自行车销售;助动车制造;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9.77%)、温岭钱江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等。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重庆江河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该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且本公司董事长徐志豪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本公司董事杨健先生在该公司担任副董事长,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六)安徽吉枫车辆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兴宁路与泉水路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张雷兵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06-18

  营业期限:2020-06-18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拆解报废汽车,汽车零部件回收、加工、修复及销售,轮胎修理,电池梯次利用,电动汽车租赁、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二手车买卖,代办汽车按揭、上牌、年审、过户手续,物业管理。

  股东构成:浙江华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重庆江河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该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七)浙江吉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60号三层306室

  法定代表人:潘雷方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06-29

  营业期限:2010-06-29 至 2050-06-28

  经营范围:服务:承办会展会务,代订机票、火车票、汽车票、景点门票、酒店,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旅游服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除外)、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非医疗性健康信息咨询(涉及许可证的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件;销售:计算机软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重庆江河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该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本公司董事杨健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八)杭州枫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782号1幢1306室

  法定代表人:周阳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04-22

  营业期限:2003-04-22 至 9999-09-0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家用视听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茶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软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家具零配件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鞋帽批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农副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卫生洁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具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灯具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钟表销售;渔具销售;服装辅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化妆品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箱包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构成:浙江省李书福公益基金会 100%。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重庆江河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该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九)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6号

  法定代表人:林军

  注册资本:312,705.480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09-02

  营业期限:1996-09-02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办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办理地方财政周转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自营和代客买卖外汇;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买卖除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开办信用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办理帐务查询、网上转帐、代理业务、贷款业务、集团客户管理、理财服务、电子商务、客户服务、公共信息等网上银行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构成:大新银行有限公司(13.20%)、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力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等。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重庆银行8.49%股份,为公司关联法人。

  (十)张家港保税区国际汽车城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张家港保税区国际汽车城101室

  法定代表人:陶阳

  注册资本:3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01-07

  营业期限:2014-01-07至2054-01-06

  经营范围:汽车及零配件、汽车用品、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产品、日用百货、建筑装潢材料的销售,二手车销售,汽车、办公用品租赁,展示服务、市场管理服务、停车管理服务、机动车辆保险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汽车维修,自有房屋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国际货运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与经营有关的咨询服务。

  股东构成:江苏港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1%、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30%、东恒鑫(张家港)汽车科技有限公司19%。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份,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市场价格以交易发生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准,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和日常经营需要,能够充分发挥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上述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会损害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政策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ST力帆     公告编号:临2021-032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 处置固定资产情况概述

  2020年度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和经营规划调整,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益,对部分不再生产的车型的专用模具、设备进行处置,公司根据资产处置制度及流程对固定资产进行认真核查,本年度申请资产报废及处置的净损失为11.37亿元。

  2020年度报废及处置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21.50亿元,账面净值为11.97亿元,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的净损失为11.37亿元。

  二、核销应收款项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了清理,并予以核销处理。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金额为2.03亿元,核销的主要原因是海内外客户经营困难,款项无法收回,该款项已按照会计准则计提坏账准备。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2020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公司拟对2020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经过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拟计提2020年度各项资产减值损失43.90亿元。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7.82亿元

  部分客户受疫情影响,经营不善,履约能力下降,部分地区受贸易环境影响,付汇渠道不畅,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增加,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新能源补贴政策变化,从2020年起新能源乘用车车企单次申报清算数量应达到一万辆,公司近两年推广新能源车数量较少不满足申报条件,结合部分客户的实际运营状况,预计部分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回收的可能性不大,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上述原因导致当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82亿元。

  (二)存货减值2.55亿元

  因公司破产重整,原有的部分车型不再生产,对相关的库存配件、库存商品、在产品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5亿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14.70亿元

  2020年8月28日法院出具(2020)渝05破16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投资的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与其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其他10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该项投资存在减值,公司对该项股权投资计提减值14.04亿元;公司参股的一家融资租赁公司,部分客户2020年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存在减值,公司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额0.66亿元。

  (四)固定资产减值13.23亿元、无形资产减值4.69亿元、在建工程减值0.9亿元

  因公司破产重整,原有力帆车型将不再生产,部分子公司不再运行,对专用生产设备、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分别计提减值13.23亿元、4.69亿元和0.9亿元。

  四、本期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累计55.27亿元,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55.27亿元。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数据已经审计。

  五、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 报备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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