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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查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苏州卿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0288)。

  鉴于标的公司财务数据超过有效期,需要对标的公司进行加期审计并更新财务数据后提交中国证监会进行审查,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22条有关规定,于2021年2月25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中止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2021年3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0288号)。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中介机构已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加期审计、补充尽调等工作,公司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批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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