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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1,636,093.96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5,375,501.3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2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768,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30.6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相匹配,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对股东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专业审计服务机构,持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财务及内控审计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专业审计服务机构,持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财务及内控审计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4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及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等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旨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开展和日常资金使用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整体风险可控,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传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0元;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021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5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将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事项,由董事长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即可,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审批程序

  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及授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88号6号楼M1A栋2楼

  4、法定代表人:李刚

  5、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8年05月25日

  7、经营范围:传感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传感器、电子产品、电子设备、集成电路板、半导体器件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兴浦路200号10号楼101、201、301室

  4、法定代表人:梅嘉欣

  5、注册资本:90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9年04月10日

  7、经营范围:生产: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半导体封装测试;从事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事宜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目前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在审议过程中,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事宜,并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庄瑞芬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会职能,全体监事列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并对公司的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的合规运作、财务核查、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重点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33,007.47万元,同比增长16.2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63.61万元,同比下降30%;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12,376.37万元,较期初增长231.02%;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06,213.56万元,较期初增长272.4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为:公司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与其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薪酬。

  鉴于本议案所有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应当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8、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专业审计服务机构,持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财务及内控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9、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10、审议并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可帮助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鉴于本议案所有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应当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11、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平等的商业原则,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主营业务也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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