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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上海钢联

  股票代码:300226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微明恒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6号院1号楼8单元2103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增加

  签署日期:二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联”或“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钢联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微明恒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琛

  注册资本:1000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1280701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经营期限:2013年10月22日至不定期

  深圳市微明恒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深圳市微明恒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信息如下: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微明恒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上海钢联未来发展,认可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陆续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购入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达到未来增值目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计划

  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海钢联9,530,000股股份,占上海钢联总股本的 4.99%;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海钢联9,546,600股股份,占上海钢联总股本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1年4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以所管理私募证券产品自有资金1,062,401.00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增持完成后持有上海钢联9,546,600股股份,占上海钢联总股本的5.00%。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所持上海钢联股票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此外,不存在其他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如质押、冻结等。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无其他重大交易情况。

  五、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作出的承诺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安排。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微明恒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人代表:

  签署日期:2021年4月1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微明恒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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