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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本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6月9日,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97号)核准,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普通股股票(“A”股)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73元,募集资金总额257,718,2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40,222,3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7,495,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15GZA20100的《验资报告》。

  2、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5月12日,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96号)核准,公司向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53,336,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25元,募集资金总额333,3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569,546.73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27,780,453.2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0GZA30212的《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1,000.00万元、新建开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1,974.36万元、新建年产日用陶瓷2,000万件建设项目9,717.57万元、新建年产卫生陶瓷80万件建设项目9,057.66万元已分别从专项银行账户中扣除652.93万元、0.00万元、6,191.72万元、9,486.6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500.45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6,918.79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金额32,973.35万元(部分律师费、审计费、发行费尚未扣除),年产800万m2特种高性能陶瓷板材项目(第一期)项目32,778.05万元,已从专项银行账户中扣除2,007.65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30.30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总余额为31,000.7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6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于保荐机构变更,2020年1月,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分别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主管部门下发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均得到严格履行。

  2、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6月,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唯新材料”)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主管部门下发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均得到严格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如下(金额单位:元):

  

  说明: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账户余额44,143,741.12元,其中:银行存款143,741.12 元,中国工商银行“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1,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2,1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1,300万元。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账户余额3,561,045.65元,其中:银行存款       1,045.65元,中行“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CSDV)”356万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如下(金额单位:元):

  

  说明: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募集资金327,780,453.27元系公司定增募集资金帐户329,733,490.56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1,953,037.29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27,780,453.27元。

  (2)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27,780,453.27元为划付全资子公司广东东唯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建设。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资子公司广东东唯新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如下(金额单位:元):

  

  说明: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募集资金327,780,453.27元系公司划入募投项目建设资金。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账户系全资子公司广东东唯新材料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账户余额259,955,521.87元,其中:银行存款9,955,521.87元,中信银行理财产品“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5576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C207Q015L)理财” 5,000万元;中信银行理财产品“共赢智信利率结构0152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C20QX0123) 理财” 10,000万元;中国银行理财产品“CSDP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20201551H) 理财”5,000万元;中国银行理财产品“CSDP/CSDV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005404H)理财”2,400万元;中国银行理财产品“CSDP/CSDV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005405H)理财”2,600万元。

  (4)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广东东唯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1。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801,886.78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会计师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唯新材料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无此情况。

  (五)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无此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6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6年6月20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为集中优势,提高公司营运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公司取消“广东四通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的“深圳旗舰店”和“广州形象店”的建设和投资,合计取消2,510.37万元的资金投入,该项目原预计总投资额为4,000万元,实际已收到的募集资金为1,000万元,现预计总投资额减少为1,489.63万元。同时变更“新建开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原拟在潮州市枫溪区滨福路槐山岗路段,现公司所在地的C幢大楼进行建设,该建筑物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潮府国用(2012)第02600号”,现变更为在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东埔片区B-06进行建设,该地块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潮府国用(2012)第02657号”。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就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和实施地点事项都各自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和实施地点有利于执行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3月5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鉴于政府市政道路改道缓慢,公司“新建年产日用瓷2000万件建设项目”规划未能落实,为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尽快扩大日用陶瓷生产规模,公司在不影响现有“新建年产卫生陶瓷80万件建设项目”生产所需的基础上,分拆出“新建年产卫生陶瓷80万件建设项目”部分厂房作为“新建年产日用瓷2000万件建设项目”中1000万件日用瓷产能的实施用地,变更前后项目建设用地均为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东埔片区B-03地块,2012年8月27日,公司取得该国有土地使用证(潮府国用(2012)第02659号)。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就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都各自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和实施地点有利于执行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和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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