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5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于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号)内容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土地发展中心

  被告: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事由:合同纠纷

  管辖法院: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二)、被诉的内容及其理由

  1、原告诉讼事由

  被告于2013年5月29日与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以下简称“出让人”)签订《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受让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西南工业区A-7-5号地块,用地面积为10,033.88平方米,合同约定出让价款为603.00万元;2014年11月25日被告与出让人就该地块签订了《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约定本项目宗地建设项目在2015年5月1日前开工,在2016年5月1日之前全部工程竣工并申请竣工验收;同时,公司与合同地块所属的北滘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根据投资协议书约定,公司需支付该地块建设履约金合计150.51万元,建设履约金根据公司建设进度,分三期退回给公司。

  原告认为:约定考核期满后,原告考核发现被告存在以下违约行为:(1)逾期203天竣工;(2)未依约按时实现固定资产总投资达标。《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按用地面积每平方米150元的标准约定的建设履约金为1,505,082.00元,被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下:按协议第三之(二)点第2和第三之(四)的约定,被告逾期竣工原告应按建设履约金30%的额度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451,524.60元;(1)按协议第三之(二)点第3和第三之(四)的约定,被告未完成约定的实缴注册资本、固定资产总投资额度的应按建设履约金50%的额度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752,541.00元。

  2、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451,524.60元、实现固定资产总投资不达标违约金752,541.00元(合计1,204,065.60元)给原告;

  (2)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 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4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粤0606民初25170号,判决公司:一、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土地发展中心支付实现固定资产总投资不达标违约金752541元 ;二、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为7818.3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土地发展中心负担2818.30元,公司负担5000元(被告径向原告支付,本院不再收退)。本判决为一审判决,经公司研究决定,不服本判决,将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三、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收到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资料。

  四、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有力的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紧密跟进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4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5月19日召开 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及2020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号)、《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号)、《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号)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号)。

  一、购买国债逆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国债逆回购产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购买的国债逆回购已到期的资金本金和收益已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二、投资收益与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国债逆回购投资收益

  由于国债逆回购利率远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国债逆回购投资具有明显的收益性。

  2、国债逆回购投资风险

  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当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和利率等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利率风险: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在初始成交之时利率即已锁定,收益大小也已确定,因此在逆回购到期日之间市场利率波动对已发生的交易没有影响;履约风险:公司拟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系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3、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 增加公司收益,优化资产结构,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目前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具有安全性高、周期短而灵活、收益相对较高等优点,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适当的时机参与投资,既可实现较高的收益,也能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受影响。

  四、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尚未到期的金额为7,050万元。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