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83                                                  公司简称:京投发展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6,928,273.83元,扣除永续信托贷款利息80,153,083.32元影响,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16,775,190.51元。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40,777,59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185,194,399.25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与经营模式

  京投发展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租赁为主营业务的A股房地产板块上市公司。公司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自持物业的经营与租赁为辅,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98.07%。

  近年来,公司业务以TOD轨道物业开发为主。TOD(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指以轨道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通常是以高铁、轻轨、公交等公共交通站点为中心以400-800米为半径,建立中心广场或城市中心的一种城市开发模式。自2011年公司第一个TOD项目以来,9年间,公司陆续投资开发了西华府、北京公园悦府、琨御府、岚山、无锡愉悦天成等多个TOD轨道物业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超244万平方米。

  伴随着近几年轨道交通的飞速发展,TOD轨道物业开发成为房地产开发的新热点。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国(除港澳台)轨道交通运营里程6172公里,新增运营里程 877公里,较2019年增长16.6%。同时,在已开通轨道交通的城市中,已有近一半城市出台了与TOD相关的规划政策。随着全国轨道交通发展蒸蒸日上和相关政策的出台,公司所在轨道物业开发细分领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二)行业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中央对于房地产“房住不炒”、“三稳”目标贯彻不变,但各地针对楼市的调控政策则呈现差异化和精准化。

  上半年因受到疫情冲击,故“六保”和“六稳”为首要目标,多个城市从房地产供给端和需求端出台了诸多政策予以扶持,楼市调控政策总体呈现宽松态势。各城市常见的调控方法包括:降低人才落户与购房门槛、提供购房补贴、公积金政策放宽等。

  进入下半年,随着长三角、珠三角、西北地区核心城市以及其他少数热点城市房价加速上涨,其市场热度也逐渐向周边扩散,以至于住建部召开了两次房地产座谈会讨论,随即多个热点城市迎来调控升级,调控方法主要是加码“五限”、公积金收紧、提升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等。

  全年来看,在疫情肆虐的大背景下,房地产市场稳步发展,很好的充当了经济持续增长的“稳定器”。报告期内,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为14.1万亿元,同比增长7.0%;商品房销售面积17.6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6%。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8京发01”,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该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9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赎回或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0年每年的9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9月21日为该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公司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决定行使该债券的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部赎回。本报告期,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兑付该债券全额本金及2019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0日期间相应利息,该债券于2020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前摘牌。

  2、“19京发G1”,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该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3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如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如第3年末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如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报告期,该债券2019年3月14日至2020年3月13日期间的利息已支付。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债券2020年3月14日至2021年3月13日期间的利息已支付。

  3、“19京发G2”,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该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7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如或休息日,则顺延至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如第3年末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7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如或休息日,则顺延至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报告期,该债券2019年7月18日至2020年7月17日期间的利息已支付。

  4、“20京发01”,期限为3年期,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该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9月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报告期该债券未到兑息、兑付日。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8京发01”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未进行信用评级。

  2、“19京发G1”、“19京发G2”、“20京发0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联合评级将在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期限内,联合评级将于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

  联合评级于2019年3月1日为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出具联合[2019]254号《信用等级公告》。根据联合评级评定,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联合评级于2019年6月28日为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出具联合[2019]1736号《信用等级公告》。根据联合评级评定,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联合评级于2020年5月15日为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出具联合[2020]855号《信用等级公告》。根据联合评级评定,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委托联合评级对本公司“19京发G1”、“19京发G2”进行了跟踪评级。联合评级于2019年6月17日出具了《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9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9]1298号),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19京发G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联合评级于2020年5月28日出具了《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0]967号),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19京发G1”、“19京发G2”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报告期内,“20京发01”未到跟踪评级时间。

  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与公司以及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公司将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相关资料,联合评级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1 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业绩逆势稳增。施工方面,2020年计划新开工面积44.91万平方米,实际开工54万平方米,完成计划的120%,计划竣工面积25.34万平方米,实际竣工10.84万平方米,完成计划的42.76%,施工(在建)面积180.69万平方米;销售方面,2020年全年房地产销售面积39.66万平方米,签约销售额142.28亿元、同比增长116.8%,回款额132.41亿元、同比增长115%。

  在“植根北京,茂盛全国”的战略指导下,公司通过专业深耕、品牌打造、运营提效、商业模式创新等方式持续提升经营质量。本着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推动产品力及服务升级,在客户研究、产品设计、运营管控、安全生产、成本管控、内控优化、人才引进及培养、激励机制等方面对标行业标杆,不断优化自身。2020年,在国家政策收紧和疫情影响的双重不利影响下,公司在京内京外各项目上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020年纵观公司在北京及环京的各项目,在建项目稳中求进:

  (1)北京公园悦府项目:实现项目住宅全部售罄;B-7#、B-8#住宅楼按期竣备并顺利交付,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验收和集中交付计划。

  (2)璟悦府项目:已签署幼儿园移交三方协议,6011地块、6014地块完成联合验收并完成6011地块住宅集中交付。

  (3)臻御府项目:克服全年两次疫情影响,实现建设进度目标并超额完成销售任务,年底4栋住宅实现封顶,超目标实现回款。

  (4)岚山项目:积极推进项目回购及销售,实现村民安置和职住平衡认购。

  (5)锦悦府项目:实楼样板展示区7月顺利开放,项目精装基本完成。

  (6)琨御府:顺利完成资产整售并完成交付。

  (7)檀香府项目:幼儿园、小学正式移交;C9、C11地块竣工备案;C8商业地块具备验收条件、完成C5地块钉子户迁移;配套商业逐步完善,打造城市山居和学园市镇,营造新生活方式。

  (8)西华府:提前完成商办楼及盖下地库产权车位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商品房区域大产权证全部办理完成。

  (9)倬郡项目:提前实现封顶目标,样板区展示效果良好,在燕郊地区逐渐树立京投发展的品牌形象。

  作为“茂盛全国”战略的重要支点,无锡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愉樾天成项目:百天实现示范区的开放展示,一期住宅首次开盘去化较好,打造无锡首家沉浸式营销体验活动,同时成为中国首个完成注册的WELL健康社区TOD项目,也是中国最大WELL健康社区注册项目。

  (2)无锡公园悦府:销售去化情况良好,销售、回款指标均按计划达成。

  1.2 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106,334.59万元,净利率为12.00%,净利润较上年同期46,025.23万元相比增加60,309.36万元,增幅131.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9,692.83万元,2020年公司进行永续信托贷款融资30亿元,分类为权益工具,2020年永续信托贷款利息费用共计8,015.31万元 ,剔除永续信托贷款利息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1,677.5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442.61%;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总额886,442.42万元,同比增加453,673.15 万元,增幅104.83%,本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房地产项目结转产生的收益。公司营业收入中房地产销售结转实现收入869,369.64万元,较上年同期417,100.71万元增加452,268.93万元,增幅108.43%。报告期内,公司三项费用总计64,642.28万元,较上年同期59,466.31万元相比增加5,175.97万元,增幅8.70%;其中管理费用20,209.23万元,较上年同期19,457.46万元相比增加751.77万元,变化不大;销售费用23,337.71万元,较上年同期16,251.32万元相比增加7,086.39万元,增幅43.61%,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代理及渠道等服务费相应增加所致;财务费用21,095.34万元,较上年同期23,757.53万元相比略有减少。

  另公司2020年进行永续信托贷款融资30亿元,分类为权益工具,其利息8,015.31万元直接由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

  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4,980,953.74万元,较期初增加361,681.68万元,增幅7.83%,资产总额中增幅较大的系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末货币资金489,118.5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82%,较期初增加280,385.29万元,增幅134.33%,增幅主要系2020年下半年各项目销售较好预收房款增加所致。资产总额中存货期末余额3,165,706.4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3.56%,较期初减少178,502.40万元,减幅5.34%,公司存货主要包括轨道物业项目以及其他景观类物业项目,资产状况良好;其他非流动资产877,305.7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7.61%,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公司对联合营企业借款净额874,308.79万元,风险可控。

  负债总额4,139,926.32万元,较年初相比减少了65,742.72万元,减幅1.56%。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项目开发速度不断加快,公司各项目持续预售并实现结转,资金快速回笼,负债总额中预收房款(合同负债)期末余额695,493.61万元,占负债总额16.80%,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较期初合计增加324,620.10万元,增幅87.41%;本报告期末公司有息负债总计2,640,527.37万元,占负债总额63.78%,2020年度公司各类借款净减少522,547.22万元,降幅16.52%,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期末余额2,052,550.00万元,占负债总额49.58%,占有息负债的77.73%。公司各项目预售资金将继续快速回笼,且公司整体资产质量良好,经营风险可控,公司有能力偿还到期各项款项。

  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83.12%,与年初相比减少7.93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降低主要系2020年公司进行永续信托贷款融资30亿元所致,分类为权益工具进行会计核算及公司加大销售力度,加快项目周转,以销售回款归还既有借款所致。2020年末公司借款综合资金成本7.54%,较上年同期7.85%降低0.31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39,036.40万元,剔除其他权益工具(永续信托贷款)300,000.00万元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339,036.4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增加70,332.65万元,增加系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及公司当期经营净利润增加所致。

  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净流入为986,914.65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净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711,094.95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各项目销售收入较好,上一报告期公司新获取土地资源支付地价款较大。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净流出为130,532.85万元,净流出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投资无锡轨道物业项目支付地价款等所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净流出为576,001.28万元,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增加流出1,414,071.73万元,增加主要系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后偿还各类借款等所致。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合同成本、预收款等。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本年度合并报表的范围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1-020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

  公司提供借款预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风险:公司为参控股(含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可为其正常开展业务提供保障,保证公司实现预期经济目标,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共计151,281.37万元。

  一、向参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借款不超过330亿元人民币,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预计对参股公司提供借款不超过9.05亿元人民币。同时,公司拟对参股公司北京京投颐信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及鄂尔多斯市京投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息期限延长三年(银行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新增项目为非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提供借款额度范围内且新项目按出资比例同比例提供借款,不再另行单独审批。

  因公司与参股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中所规定关联方范围,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关系。关联董事高一轩先生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次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总额不超过9.05亿元人民币,明细详见如下:

  对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注1、我公司持有鄂尔多斯市京投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公司”)49%股权,依据鄂尔多斯公司股东间约定,内蒙古凯富投资有限公司向鄂尔多斯公司投入资金最高额不超过1.17亿元,其余所需资金由我公司向鄂尔多斯公司提供。2021年,我公司预计向鄂尔多斯公司提供的借款,主要用于支付工程尾款及日常运营支出;

  注2、我公司持有上海礼仕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礼仕”)55%的股权,Trillion Full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TFIL”)持有上海礼仕45%股权。我公司按约73%比例提供运营所需资金,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TFIL的股东方按约27%比例提供运营所需资金。2021年,我公司预计向上海礼仕提供的借款,主要用于办理我公司提供借款的借新还旧、支付利息及补充酒店运营资金;

  注3、我公司与北京中天颐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北京京投颐信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颐信”)50%股权,我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提供借款。2021年,我公司预计向京投颐信提供的借款,主要用于支付日常运营支出;

  注4、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北京潭柘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潭柘兴业”)40%股份,我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提供借款。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鄂尔多斯市京投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玉章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兴胜路130号泰悦府12号楼

  公司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及主要股东:公司合营企业,公司持股比例49%,内蒙古凯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北京银宏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鄂尔多斯公司总资产111,910.51万元,负债总额183,408.2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83,408.27万元,净资产-71,497.76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7,304.13万元。(未经审计)

  2、上海礼仕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一轩

  注册资本:58,525.83万元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嵩山路88号1层1室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与本公司关系及主要股东:公司合营企业,公司持股比例55%,Trillion Full Investments Limited持股比例45%

  经营范围:从事嵩山路88号酒店的经营、管理;物业出租、物业管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酒店管理、客户服务、音乐茶座,音乐餐厅,桑拿、游泳、健身房、餐饮、洗衣服务,会议服务,打字复印,停车场(库)经营,酒,饮料附设商场(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海礼仕总资产158,343.74万元,负债总额208,985.5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28,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8,715.85万元,净资产-50,641.76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12,318.80万元、净利润-18,858.41万元。(已经审计)

  3、北京京投颐信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一轩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鲁家滩大街68号507室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及主要股东:公司合营企业,公司持股比例50%,北京中天颐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

  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房地产开发;集中养老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集中养老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京投颐信总资产2,675.04万元,负债总额2,313.0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13.07万元,净资产361.97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59.97万元。(未经审计)

  4、北京潭柘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一轩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院内西楼103室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及主要股东:公司合营企业,公司持股比例40%,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北京龙湖天行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各10%,北京德俊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商业用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潭柘兴业总资产869,861.64万元,负债总额865,472.0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46,492.02万元,净资产4,389.62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31.13万元。(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依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双方参照市场协议价格执行,并将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提供借款,一般情况需要对方提供抵押物(参股公司不动产全部已抵押给金融机构等特殊情况除外),公司根据双方协议价格确定利率水平及付息方式。

  四、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可为其公司正常开展业务提供保障,保证公司实现预期经济目标,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2日,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并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关联董事高一轩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已事先取得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事项属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查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预计发生的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该议案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共计151,281.37万元。

  2021年1-3月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及2020年1-12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事项见下表:

  关联交易明细表

  (单位:万元)

  

  七、备查文件

  1、京投发展第十一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关于将《关于2021年度公司提供借款预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讨论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3、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公司提供借款预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公司提供借款预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1-024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京投公司”)申请借款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改善债务结构,该关联交易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有利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过去12个月内,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164,060.00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1,738,550.0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拟向京投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年利率不高于12%(具体数值由双方参照市场利率协商确定)的流动资金借款(包含原有借款展期,不包括公司与京投公司合作开发项目所需款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持有我公司38.00%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魏怡女士、郑毅先生、刘建红先生须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燕友

  注册资本:16,420,658.49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2号楼9层908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总资产4,098.94亿元、净资产2,268.87亿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5.49亿元、净利润23.10亿元。(京投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京投公司是由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承担北京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和资本运营任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持有我公司38.00%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年度资金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拟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前向京投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包含原有借款展期,不包括公司与京投公司合作开发项目所需地价款项),年利率不超过12%(具体数值由双方参照市场利率协商确定),借款期限由双方另行协商,公司以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质押给京投公司等方式作为担保。在上述资金额度内,京投公司将根据我公司申请及其自身资金安排决定是否提供相关借款。

  四、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有利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2日,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期间、额度和条件范围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关联董事魏怡女士、郑毅先生、刘建红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已事先取得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交易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查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的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164,060.00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1,738,550.00万元。

  京投公司为我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19京发G1”)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10亿元,担保期限为2019年3月至2024年3月。公司向京投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

  京投公司为我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19京发G2”)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5亿元,担保期限为2019年7月至2024年7月。公司向京投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

  京投公司为我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京发01”)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20亿元,担保期限为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公司向京投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

  京投公司为我公司2020年开展的永续信托贷款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30亿元,担保期间为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本公司按照《永续信托贷款合同》约定应当足额清偿《永续信托贷款合同》项下最后一笔贷款本金、该笔贷款对应的贷款利息[含已递延支付的贷款利息与累计孳息(如有)]及其他应付款项(如有)之日起2年。公司向京投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十一届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将《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讨论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1-025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根据房地产行业现状,结合公司“以轨道交通为依托”战略定位,公司将适度并有步骤地取得具有较大增值潜力或盈利前景良好的土地资源,因此,公司将继续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合作投资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及沿线物业为主的房地产项目。

  ● 交易影响: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轨道物业项目的竞争优势,为公司实现发展战略奠定坚实基础;公司资金压力较大,如项目进度滞后,项目销售速度不能达到预期水平,公司现金流可能面临断裂的风险。

  ●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京投公司未合作拿地。截至2021年3月31日,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1,738,550.0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几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置地”)联合大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京投公司”)参与了郭公庄五期、五路居、平西府、潭柘寺、平谷、郭公庄三期、北安河等地块的投标、竞买,合作开发以轨道物业为主的房地产项目,均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根据房地产行业现状,结合公司“以轨道交通为依托”战略定位,公司将适度并有步骤地取得具有较大增值潜力或盈利前景良好的土地资源,因此,公司将继续与京投公司合作投资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及沿线物业为主的房地产项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持有我公司38.00%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魏怡女士、郑毅先生、刘建红先生须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燕友

  注册资本:16,420,658.49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2号楼9层908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总资产4,098.94亿元、净资产2,268.87亿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5.49亿元、净利润23.10亿元。(京投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京投公司是由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承担北京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和资本运营任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持有我公司38.00%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关联交易合作投资方案主要内容

  (一)合作投资范围

  合作投资范围以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和沿线物业项目为主,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二)合作投资额度

  公司与京投公司竞标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和沿线物业项目等投入的地价款及后续营运资金总额度不超过270亿元。

  (三)合作投资模式

  公司与京投公司以组成联合体或其他合作方式参与开发地块的竞标,竞标成功后合资组建项目公司。具体操作方案为:

  1、项目获取、项目公司组建及资金安排

  双方以组成联合体或其他合作方式参与开发地块的竞标,竞标地价、融资方案、项目公司组建等主要商务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项目公司支付地价款时,如由京投公司提供全部或部分资金,公司以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质押给京投公司等方式作为担保。

  2、项目管理

  京投公司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由我公司托管。

  3、项目公司股权回购

  待我公司有能力回购京投公司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时,经京投公司同意,双方可依法定程序、按市场评估价格进行交易。

  四、合作投资方案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按此合作投资方案,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轨道物业项目的竞争优势,为公司实现发展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存在的风险:公司资金压力较大,如项目进度滞后,项目销售速度不能达到预期水平,公司现金流可能面临断裂的风险。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2日,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在合作投资方案规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额度内审定具体项目的合作方案;授权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在具体项目运作中,由经营层按合作投资方案明确的基本原则拟定具体商务条款,上报董事会审批决策。关联董事魏怡女士、郑毅先生、刘建红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已事先取得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对于公司与京投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京投公司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故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交易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查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公司与京投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的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本次交易。

  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京投公司未合作拿地。截至2021年3月31日,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1,738,550.00万元。

  京投公司为我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19京发G1”)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10亿元,担保期限为2019年3月至2024年3月。公司向京投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

  京投公司为我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19京发G2”)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5亿元,担保期限为2019年7月至2024年7月。公司向京投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

  京投公司为我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京发01”)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20亿元,担保期限为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公司向京投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

  京投公司为我公司2020年开展的永续信托贷款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30亿元,担保期间为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本公司按照《永续信托贷款合同》约定应当足额清偿《永续信托贷款合同》项下最后一笔贷款本金、该笔贷款对应的贷款利息[含已递延支付的贷款利息与累计孳息(如有)]及其他应付款项(如有)之日起2年。公司向京投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十一届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将《关于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讨论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2021-026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7日

  至2021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第4、6、8-14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6、10-14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3、14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

  联系电话:(010)65636622/65636620;传真:(010)85172628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