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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19           证券简称:山东出版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一般图书出版业务相关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1019         证券简称:山东出版       公告编号:2021-012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32,155,678.57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86,9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7,808,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7.6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有效票的100%。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发展现状,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1019       证券简称:山东出版         公告编号:2021-014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需如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梁晓燕女士,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晓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8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242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6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从事相关证券业务服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任务。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符合公司财务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专项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障公司外部审计工作连续、有效推进,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24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6万元;合计为288万元。该事项已经过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审核,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总费用为人民币288.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242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6万元(含税)。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公司代码:601019                                                  公司简称:山东出版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086,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3.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667,808,000.00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以出版、发行、印刷、印刷物资贸易等为主,拥有以出版物编辑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及零售、物资贸易为主的全产业链业务,逐步融合移动媒体、互联网媒体、数字出版、信息技术等新兴业态,延伸开拓教育培训、研学文旅等领域,形成了产业链完整并不断延伸发展的产业格局。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是图书、期刊及电子音像出版物,发行、印刷服务及物资贸易,以及文化活动体验、文旅组织服务等,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线上和线下文化产品、文旅体验、教育服务,满足消费者的精神文化需求。公司主营业务中,教材教辅业务多年来保持稳健增长的态势;发行业务近年来通过转型升级、发展相关多元产业,业绩取得显著增长;印刷及印刷物资供应等业务,通过拓展经营,业务稳健发展。

  2.经营模式

  (1)出版业务

  公司出版业务主要包括教材教辅、一般图书、期刊和电子音像产品、数字产品的出版。按照产品大类主要分为教材及教辅、一般图书两类。其中,教材及教辅包括本版及外版代理两种。本版是指公司组织编写、拥有专有出版权的教材及教辅;外版代理则由公司通过签订协议、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向版权所有人取得代理权,并负责宣传推广、印制、发行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2)发行业务

  公司发行业务包括书店集团发行业务和下属出版社自办发行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是公司旗下的发行公司,主要经营教材教辅、一般图书及电子音像产品、报纸期刊等出版物的发行、批发、零售、连锁经营业务。除新华书店集团外,公司下属出版社均有自办发行体系,主要向省内外发行各社出版的教材教辅、一般图书及电子音像产品等出版物。

  (3)印刷业务

  公司印刷业务包括内部印刷业务和外部印刷业务。公司印刷企业主要服务于各出版社、杂志社、商场、政府事业单位等客户。公司印刷企业所使用的油墨、版材等主要由物资公司供应;纸张方面,或由客户自带纸张,或企业自行采购。印刷版块采用“总-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承印教材教辅等由公司统一定价,按照工价成本进行结算;通过开拓市场或招投标取得的杂志、图书、志书及商场DM单等,双方按照市场情况约定加工价格。

  (4)物资贸易业务

  公司物资贸易业务主要包括物资供应业务和外贸业务。公司拥有2家印刷物资贸易公司:物资公司和外贸公司。物资供应业务主要为公司出版、印刷业务供应纸张、油墨及其他印刷耗材等印刷物资,在满足公司内部出版、印刷需求的基础上,同时对外开展物资贸易业务。外贸业务主要经营进口木浆等进口物资的贸易,分为一般贸易和转口贸易。一般贸易是将进口和国内采购的木浆及纸张等相关产品在国内进行销售,通常是采取收到货款再放货的方式;转口贸易是根据客户需求进口木浆和纸制品,定价方式参照当月木浆市场外商报价进行适当调整后销售给客户,并直接将提单等货权单据转给客户,完成销售。

  (5)新兴业态

  公司新兴业态主要是融媒体工作、教育培训咨询、信息技术开发及服务、研学文旅等业务。依托山东电子音像出版社融媒体建设及运营,以及山东数字出版公司、明天科技公司、山东东方教育科技公司、山东书香研学公司、山东出版新铧教育公司等单位,充分发挥现有渠道和资源优势,培育和运营相关文化活动及技术服务,打造“主业挺拔、多元稳健”的科学发展产业布局,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二)行业情况说明

  按照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属于新闻和出版业。

  2020年,中国出版行业经受了严峻的考验,在传播中央重大决策、宣传抗疫科学知识,记录抗疫斗争、脱贫攻坚和改革开放、恢复经济主战场等奋斗史方面,出版了大批精品力作,以阅读理性稳定社会和鼓舞斗志,以英雄模范精神激励全民奋斗,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与此同时,在全行业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中国出版业也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个效益”的双丰收,是文化各门类中唯一正增长的传统行业,出版发行企业在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中占据16席。根据开卷发布的图书市场数据,2015年至2019年,图书整体零售市场一直保持10%以上的增速。受疫情影响,2020年中国图书零售市场码洋规模首次出现负增长,同比下降5.08%,总码洋规模为970.8亿元。分季度看,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最为严重,同比下降15.93%;进入第二季度后,随着逐渐复工复产以及复学逐渐平稳回升,第三季度同比下降3.3%,降幅明显收窄;到第四季度整体零售市场有所回暖,同比出现小幅上涨,上升了0.25%。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好转,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会逐渐减弱,但是也应看到将来后疫情时代,出版行业也会呈现一些新的趋势。

  1.建设文化强国将给出版业高质量发展带来巨大红利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远景目标,并将文化建设纳入“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指出要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并从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与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三个方面进行全面部署。在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中,明确提出要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创新推进国际传播。而出版业是文化的基础工程,文化强国建设对出版业发挥好培根铸魂、启智增慧、传承文明、引领思想的核心作用,提出了必然要求和广阔发展空间,无疑将对出版业高质量发展带来巨大的政策红利。

  2.深化全民阅读将给出版业长远发展提升更广阔空间

  全民阅读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确定的一项国家文化发展战略。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提倡多读书,建设书香社会,不断提升人民思想境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就能更加厚重深邃。”为深入推进全民阅读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2020年5月,“全民阅读”被第七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同年10月,中宣部印发《关于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全民阅读推广服务体系。这些战略性的部署和谋划有助于推进全民阅读均衡化发展和向基层纵深延伸,也为出版业长远发展提升了更广阔的空间。

  3.推进媒体融合将为出版业跨越发展铺设更宽广通道

  近年来新传播技术日新月异、突飞猛进,新媒体的迅猛发展已经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国家层面已将推动新媒体的发展提升到战略地位。疫情期间,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更是加速了媒体传播形态的迭代,出版业也逐渐从传统出版走向融合出版,进而走向智能出版。“十四五”期间,出版融合发展的重要性到了关系出版业生死存亡的高度。而对于出版行业来说,媒体融合带来的是更多的发展机遇,可以说技术的成熟为出版业铺设了更宽广的发展通道。

  4.强化科技创新将给出版业转型发展带来更强劲动力

  “十四五”时期,新一轮技术革命将进一步深化产业变革。5G技术推动图像和视频传输速度大幅提升,这就使原来以文字和图片为主的出版内容将在“十四五”时期发生深刻变化,下一步出版业将以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为引领,在平台、内容、技术、渠道等方面深度融合,形态丰富的视频、音频、虚拟图像等将成为新出版内容。科技创新对出版业的渗透和影响将进一步加快,程度将进一步加深,效果也将会前所未有地体现。

  5.完善法规体系将为出版业规范发展营造更有利环境

  《著作权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出版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带来了新的市场机遇。新法的修订、颁布与实施为出版市场主体更好运用法律武器加强版权保护,维护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好的法治保障,为出版业创新、创造、创作提供了良好法治环境。

  根据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0年底,A股新闻和出版业上市公司共23家,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合计754.85亿元,同比下降7.02%;2020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合计89.62亿元,同比下降6.15%。整体上看,我国图书出版发行业逐渐恢复至接近疫情前水平,呈平稳发展的态势,市场供求情况较为稳定。

  2020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7.50亿元,实现净利润13.96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5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与行业发展趋势具有一致性。

  根据证监会分类的新闻和出版业23家上市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数据显示,山东出版总资产指标位列行业第四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指标位列第四位,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指标位列行业第五位,营业收入指标位列行业第六位,在业内具有较突出的竞争优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50亿元。其中:出版业务营业收入28.96亿元,同比增长7.92%;发行业务收入71.40亿元,同比增长2.33%。(注:出版、发行业务收入系合并抵销前数据)。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76.22亿元,同比增长9.14%;净资产为115.07亿元,同比增长6.9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6.60亿元,财务状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2亿元;扣非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3亿元。主营业务呈现突出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0.67元,扣非后每股收益0.5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54%,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66%,整体发展稳健。

  公司主要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四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1. 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b.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采用该简化方法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二至四级子公司共61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1019           证券简称:山东出版       公告编号:2021-008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1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266,900,000股A股,发行价格10.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1,17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2,004.96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14日对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01460017号”《验资报告》。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拟使用计划

  单位:万元

  

  (3)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8,667.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资产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根据其职责,对理财业务进行审计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预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低,经过审慎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理财产品仅限于保证本金和风险评级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仅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预计收益根据购买时的理财产品而定,不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将严格选择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对理财产品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确保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虽然仅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委托理财,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操作程序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投资理财产品范围严格控制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投资风险可控。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六、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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