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 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斯高谱仪器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以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永新”)为主体,为其子公司南京斯高谱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斯高谱”)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南永新为南京斯高谱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对外担保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江南永新为主体,对其子公司南京斯高谱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单笔担保额度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10%,且公司担保总额没有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50%。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行为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南京斯高谱仪器有限公司

  1、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272号601室

  2、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林广靠

  5、主营业务:仪器仪表、光电、光学元器件、光电一体化产品、医疗器械销售、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实验试剂(除危险化学品)、实验耗材(除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京斯高谱总资产为1,733.30万元,净资产为1,298.66万元,资产负债率25.08%;2020年营业收入为4,011.54万元,净利润为476.88万元。

  7、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南京斯高谱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南永新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南永新与南京斯高谱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江南永新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需要行使决策权并审核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年度担保额度为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江南永新为主体对其下属子公司南京斯高谱提供的担保,担保目的是为了保证被担保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具有管控权,风险整体可控;公司了解参股公司的资信状况,其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预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江南永新为主体对其下属子公司南京斯高谱提供的担保,有利于保证其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确保其各类项目顺利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4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关联交易基于自愿平等原则且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2日,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200.00万元。关联董事毛磊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事前就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独立董事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发表了同意将前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亦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21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未改变定价原则,上述关联交易基于自愿平等原则且价格公允,审议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2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3,681.00万元,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3,011.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1:代收水电等包含代收水电费、物业费、蒸汽费。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1年度公司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3,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尼康”)

  1、基本情况

  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创立于1999年,业务范围涉及:生物工程仪器、光学仪器等领域;注册资本:315.18万美元;股权结构:Nikon Corporation 持股75%,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持股25%。

  2、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持有南京尼康25%股权,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南京尼康依法注册成立,资信情况良好,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二)United Scope LLC.

  1、基本情况

  United Scope LLC.成立于2013年,注册地:美国;业务范围涉及:显微镜领域;注册资本:795万美元;股权结构:United Scope Holdings LLC持股100%。United Scope LLC.是美国的显微镜网络销售商,主要业务为在Amazon、ebay以及自身网站销售教学类显微镜。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United Scope LLC.是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毛磊(同时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吴世蕙夫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吴世亮(吴世蕙之弟)担任首席运营官的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United Scope LLC.依法注册成立,资信情况良好,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南京尼康的购销交易,主要围绕Nikon Corporation委托生产的生物显微镜进行。公司与南京尼康的房租、代收水电等交易是子公司南京永新将房产出租给南京尼康作生产经营之用,并代收代付相关水电费、物业费、蒸汽费。

  公司向United Scope LLC.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普教类和高教类的OEM产品。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价格系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主要交易条件与非关联交易一致,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5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各银行授信额度如下:

  

  在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且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6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业务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3亿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事项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外汇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

  (二)外币币种:主要为美元

  (三)资金额度: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3亿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四)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行使决策权并审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二)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三)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三、风险控制方案

  (一)为控制风险,公司制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二)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三)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四)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7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本次收费系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与2020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了2020年度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和工作安排合理,在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收费合理。据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我们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在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满足公司委托事项的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