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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1-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专户情况:中国工商银行仙居支行1207051129201378405。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

  ● 理财产品名称及认购金额:中国银行(浙江)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02869,认购金额3,550万元;中国银行(浙江)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02870,认购金额3,45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期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099期H款,认购金额5,000万元。

  ● 委托理财期限:中国银行(浙江)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02869自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7月13日;中国银行(浙江)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02870自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7月14日;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期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099期H款自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7月15日。

  ● 履行的决策程序: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开立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

  公司于近日开立了一个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账户名称: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20705112920137840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该专户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该账户。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升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 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9,542,743股,发行价格70.4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71,999,962.06元,扣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发行费 19,100,624.14元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652,899,337.9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82号)。

  (三)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签署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于2021年4月1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期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具体情况如下:

  

  (四)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

  

  (二)产品投资对象

  本产品募集资金由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资金的本金部分纳入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投资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衍生品市场,产品最终表现与衍生产品挂钩。投资期内,银行按收益法对本结构存款内嵌汇率价格进行估值。

  (三)认购金额及产品类型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2,000万元,上述产品均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88)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398)均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尚未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业绩预告,最近一年数据仍为2019年数据。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优化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认购总额1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3.94%,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规定的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亦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为2019年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1-019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

  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13日,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上海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司太立”)的通知,因其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出资情况发生变更,上海司太立于2021年4月8日向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申请材料,于近日取得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情况

  1、变更前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变更后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2、变更前经营范围:药品生产,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从事医药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除中药饮片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控股子公司变更后营业执照登记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1659810839XL

  名称:上海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茂业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胡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2年6月5日

  营业期限:2012年6月5日至2022年6月4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除中药饮片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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