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编号:2021-024
债券代码:143960 债券简称:18阳煤Y1
债券代码:143979 债券简称:18阳煤Y2
债券代码:143921 债券简称:18阳煤Y3
债券代码:155989 债券简称:18阳煤Y4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债券代码:163962 债券简称:19阳煤Y1
债券代码:163398 债券简称:20阳煤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原煤收购协议》第5.2款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协商决定,共同聘请山西高瑞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提供价格评估服务。经公司研究同意,2021年第二季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收购华阳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生产的原料煤价格确定如下:
1.根据山西高瑞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原料煤价格的测算评估报告(晋高瑞〔2021〕第21号),2021年第二季度公司收购华阳集团五矿原料煤平均价格确定为358元/吨(不含洗耗),与上季度的收购价格300元/吨上涨58元/吨,变动幅度为19.33%。
2.根据山西高瑞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原料煤价格的测算评估报告(晋高瑞〔2021〕第22号),2021年第二季度公司下属阳煤股份和顺长沟洗选煤有限公司收购华阳集团下属阳泉煤业集团长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原料煤平均价格确定为410元/吨(不含洗耗),较上季度的收购价格430元/吨降低20元/吨,变动幅度为-4.65%。
双方以山西高瑞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原煤销售价格调查报告和认证结论为依据,结合国家政策影响因素、煤炭市场发展态势、当前原煤价格水平以及托管矿井原煤生产成本等情况,对本季度原煤收购价格进行调整和确定。
根据《原煤收购协议》第5.3款规定,由于以上价格的变动幅度未达到协议约定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额度,所以本次价格认定和调整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关于对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五矿原料煤价格的意见》(晋高瑞〔2021〕第21号);
2. 《关于对阳煤股份和顺长沟洗选煤有限公司收购阳泉煤业集团长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原料煤价格的意见》(晋高瑞〔2021〕第22号)。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