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12版)
①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24. 安全生产费用及维简费
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察管理总局“财企〔2012〕16号文”规定,按2元/吨提取安全生产费用。2015年4月27日,根据财政部财资[2015]8号文《财政部关于不再规定冶金矿山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本公司从2015年5月起不再计提维简费。
安全生产费及维简费用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及维简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5.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三、20。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期初的留存收益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说明: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20,044,351.69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说明: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20,044,351.69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四、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3.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①2020年12月31日(按简化模型计提)
②2019年12月31日(按简化模型计提)
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说明:
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按组合1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续上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三、8。
(3)本期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4)本期无核销的应收账款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4. 应收款项融资
(1)分类列示
(2)应收票据按减值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续上表)
(3)期末本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4)期末本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5.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6. 其他应收款
(1)分类列示
(2)其他应收款
①按账龄披露
②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③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A.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坏账准备按三阶段模型计提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三、8。
B.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坏账准备按三阶段模型计提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三、8。
④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⑤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⑦报告期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⑧报告期内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⑨报告期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7. 存货
(1)存货分类
(2)存货跌价准备
(3)报告期期末存货余额不含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8. 其他流动资产
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 固定资产
(1)分类列示
(2)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情况
②报告期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③报告期无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④报告期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说明:企业持有房屋及建筑物的目的系用于自身生产经营,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系短期出租。
⑤截止2020年12月31日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11. 在建工程
(1)分类列示
(2)在建工程
①在建工程情况
②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续上表)
12.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2)报告期无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3)不存在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情况。
13. 长期待摊费用
说明:其他主要是矿区道路、车间、休息室等改造修缮款。
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说明:抵押借款详见附注五、46;保证借款详见附注九、5。
(2)报告期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17. 应付账款
(1)按性质列示
(2)报告期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18. 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2)报告期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19.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20.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2)短期薪酬列示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21. 应交税费
22. 其他应付款
(1)分类列示
(2)应付利息
说明:采矿权价款利息系根据公司与福建省国土资源局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规定,对应付采矿权价款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提利息。
(3)其他应付款
①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②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23. 递延收益
(1)递延收益情况
(2)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24. 股本
25. 资本公积
26. 专项储备
27. 盈余公积
28. 未分配利润
29.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主营业务(分行业)
(2)主营业务(分产品)
(3)主营业务(分地区)
30. 税金及附加
31. 销售费用
(下转C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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