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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11,80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齐向东、吴云坤、姜军成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此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对《关于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奇安信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次增加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关于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0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注:上述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0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三)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蓝信移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齐向东

  注册资本:2,235.08769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2月24日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A-0337房间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含网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电脑图文设计;影视策划;网页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航空机票销售代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持有37.6401%股权,北京新润惠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16.7466%的股权,北京奇虎欣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4.2259%的股权,丁迎辉持有11.1900%的股权,北京瑞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7.1429%的股权,齐向东持有5.4251%的股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15,294.12万元,净资产为7,283.07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 4,258.49万元,净利润为 -6,946.01万元。

  2、 上海犇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韩争光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6月24日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合川路2555号3幢3层

  经营范围:从事信息科技、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咨询(除经纪),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韩争光持有36.1304%的股权,公司持有36.1304%的股权,马鞍山市犇众壹号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持有27.7392%的股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977.07万元,净资产为4,367.50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5,591.32万元,净利润为888.45万元。

  3、 成都无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瑞冬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7月19日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瑞三路99号1栋1单元20层2001号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研发;建筑智能化工程、安防工程设计及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器设备、通讯产品(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电子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成都劈客艾薇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有39.4500%的股权,张瑞冬持有20.4100%的股权,童永鳌持有13.1200%的股权,北京鸿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000%的股权,成都茂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9.0000%的股权,朱鹏持有8.0200%的股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787.27万元,净资产为1,819.80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2,742.12万元,净利润-1,033.13万元。

  4、 北京谷安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伟

  注册资本:540.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1月29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51号C座201、202号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日用品、文化用品;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应用软件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市场调查;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力资源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零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力资源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李华持有24.9769%的股权,刘敬国持有24.0518%的股权,陈伟持有24.0518%的股权,魏彩霞持有12.9510%的股权,公司持有7.4931%的股权,古树生持有6.4755%的股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912.42万元,净资产为3,217.63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8,574.90万元,净利润为167.44万元。

  (二)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蓝信移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齐向东先生担任董事长的企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上海犇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无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谷安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云坤先生12个月内曾任董事的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其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产品或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因此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二)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奇安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奇安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18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送。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洪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监事逐项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2020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奇安信2020年年度报告》及《奇安信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评价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予以执行,在所有重大决策方面满足了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奇安信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奇安信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014)。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等因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奇安信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17)。

  (八)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益基金会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设立的基金会能够充分调动公司内外部资源,使公益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同时也帮助公司更加切实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本次拟设立基金会的出资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出资金额较小,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19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6号院奇安信安全中心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1日

  至2021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尚需听取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或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奇安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齐向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源创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奇安叁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2021年5月6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方圆大厦写字楼9层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传真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方圆大厦写字楼9层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马勒思

  邮编:100044

  电话:010-56509199

  传真:010-56509199

  邮箱:ir@qianxin.com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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