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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2020年部分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接D108版)

  7、《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11、《关于追认2020年部分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追认2020年部分关联交易的公告》。

  12、《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13、《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1-015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本次董事会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之日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2650万元人民币。其中收入项为2000万元,支出项为650万元。相关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三)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注:鉴于航天科技集团下属企业在报告期内与公司存在持续性交易,且航天集团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基于谨慎原则,航天科技集团下属企业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法定代表人:吴燕生

  (4)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9-06-29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八号

  (7)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八号

  (8)主营业务:战略导弹武器系统、战术导弹武器系统、火箭武器系统、精确制导武器系统,各类空间飞行器、航天运输系统、临近空间飞行器系统、地效飞行器系统、无人装备系统,以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制、试验、生产销售及服务;军品贸易、各类商业卫星及宇航产品出口、商业卫星发射(含搭载)及卫星运营服务;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航天工程和技术的研究、试验、技术咨询与推广应用服务;各类卫星应用系统及相关产品的研发、销售与服务;地理信息测绘技术及产品研发、销售与服务;电器机械、仪器仪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信息设备的研发、销售与服务;化学原料、化学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特种材料研发及应用;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装备研发;销售汽车及零部件;进出口贸易及投资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服务。

  (9)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北京神州华恒商贸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北京神州华恒商贸有限公司

  (2)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刘冬梅

  (4)注册资本:161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5-11-02

  (6)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科技产业大楼7层(园区)

  (7)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科技产业大楼7层(园区)

  (8)主营业务:销售日用品、文具用品;出租商业用房。

  (9)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孙铣、李寅、唐桂琴、王皓和孙镪等

  (10)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为261.81万元,净资产为133.68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36.38万元,净利润为-0.16万元。

  3、上海韬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上海韬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殷岚勇

  (4)注册资本:2524万元

  (5)成立日期:2007-4-19

  (6)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9幢20214室

  (7)主营业务:电子测量软件开发和销售,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的销售,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集成电路的制造,精密模具的设计、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8)实际控制人:殷岚勇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为8,166.23万元,净资产为5,969.6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9,320.09万元,净利润为918.88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具备专业的业务人员和经营能力,业务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能够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履行。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和和采购商品,从关联方承租房屋。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房租租赁合同签署情况情况

  

  2、 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销售产品、向上海韬盛采购商品等事项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在公司正常经营的条件下,具备持续存在的可能。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所述,华峰测控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1-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蔡琳于2020年10月28日正式担任上海韬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韬盛)董事,上海韬盛于当日开始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基于谨慎角度考虑,将2020全年期间内与上海韬盛发生的交易事项认定为关联交易,现予以补充追认。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20年部分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向关联方上海韬盛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产品,董事会同意补充追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韬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殷岚勇

  (4)注册资本:2524万元

  (5)成立日期:2007-4-19

  (6)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9幢20214室

  (7)主营业务:电子测量软件开发和销售,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的销售,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集成电路的制造,精密模具的设计、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8)实际控制人:殷岚勇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为8,166.23万元,净资产为5,969.6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9,320.09万元,净利润为918.88万元。

  三、追认的关联交易情况

  1、与上海韬盛的交易情况

  公司因经营需要,向上海韬盛采购产品。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蔡琳在上海韬盛担任董事职务。

  公司与上海韬盛发生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如下:

  

  注:上述交易包括与上海韬盛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定价依据是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及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并签署交易协议。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买方: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上海韬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标准:需要取得终端客户的验收通过报告。

  订单生效:订单经双方签字盖章即为生效。

  售后服务:根据双方签订认可的技术规范来执行。

  付款方式:买方取得终端客户的预付款后向销售方预付一部分款项,终端客户验收通过之后,将剩余尾款结清。

  逾期付款:买方逾期付款,将按逾期天数每天支付卖方全额款项的0.1%的违约金。

  延期交付:卖方延期交付,按照延期交货天数媒体那支付买方全额款项的0.3%违约金。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上海韬盛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就上述交易与其签署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项目的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海韬盛确认了部分在2020年签署的合同,确认金额为108.97万元;2021年新签署了一份金额为7.46万元的采购合同。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审议《关于追认2020年部分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基于审慎原则,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补充确认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1-017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方案,并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

  二、 本方案适用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 薪酬发放标准

  (一)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长孙铣、董事邵丹丹和董事张勇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董事蔡琳、孙镪和徐捷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高管薪酬,不领取公司董事薪酬;独立董事石振东、梅运河和肖忠实领取独董津贴,税前8万元/年。

  (二) 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董庆刚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监事会主席赵运坤,监事崔卫军均为公司员工,以其所在的岗位确定薪酬。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 其他规定

  1、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发放。

  2、 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 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1-018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本所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政

  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2020年度签署了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海峰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洪

  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2021年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聘任财务和内部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IPO期间恪守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2021年度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报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同意公司2021年度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公司本次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1-019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99,190,706.27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185,1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1,185,18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归母净利润比例为30.7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转增总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2021年度经营规划,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1-021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4月14日,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296,29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41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297.53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13,071.6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225.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3-00003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

  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2、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现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1-024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北方基地

  ●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直播+投资者现场参会

  一、说明会类型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华峰测控2020年年度报告》,为更好的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视频直播+投资者现场参会+文字互动的形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说明会将于2021年4月19日下午14:00-16: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北方基地现场召开。

  详细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42号北京融汇国际大厦5层

  三、参会人员

  公司总经理蔡琳女士,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镪先生,副总经理徐捷爽先生,财务总监齐艳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19日下午14:00前到达上证路演中心北方基地,现场参与本次说明会。

  2、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16日下午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信箱ir@accotest.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63725652

  电子邮箱:ir@accotest.com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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