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5 证券简称:金逸影视 公告编号:2021-006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金逸影视”)于2021年4月13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5,957,287.9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864,879.89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068,488.0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91,732,582.38元,减去2020年度已分配利润13,440,000.00元 ,减去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影响未分配利润179,999.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369,086,807.31元。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国影院自2020年1月24日起全部暂停营业,直至2020年7月20日才逐步恢复营业,导致公司2020年度业绩亏损。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综上,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态势以及公司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的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监管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决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我们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符合相关监管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05 证券简称:金逸影视 公告编号:2021-007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度与关联方在日常经营中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提供电影放映服务、提供广告服务、提供技术服务、提供电影发行服务、销售物品、租赁经营场所、接受电影发行、接受酒店服务,预计2021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总金额不超过3,218.50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2020年与关联方预计发生关联交易合计为1,599.8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624.02万元,未超出公司预计金额。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公允,为了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同意公司申请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李晓文先生、李晓东先生、易海先生、许斌彪先生、杨伟洁女士、黄瑞宁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1年度,本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
1、接受公司电影放映服务、技术服务、销售物品、租赁的关联方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企业,且单个关联方实际发生的金额较小,故统一列示。
2、公司接受来自单一关联方提供的酒店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金额较小,且关联方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企业,故统一列示。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五洲电影发行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五洲电影发行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茂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青岛万达东方影都展示中心
经营范围:全国电影发行;影视项目投资与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不含演出),影视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租赁摄影器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五洲电影发行有限公司总资产172,063,796.56元,净资产64,312,817.96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90,379.91元,净利润-16,549,408.35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五洲电影发行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持股比例2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许斌彪先生担任五洲电影发行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公司与五洲电影发行有限公司构成关联方。
(二)广州市礼顿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礼顿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景雄
注册资本:33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华成路6号、8号及8号之一、之二、之三
经营范围:酒店住宿服务(旅业);预包装食品零售;酒类零售;烟草制品零售;中餐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票务服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广州礼顿酒店有限公司总资产103,965,376.36元,净资产39,951,183.41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811,349.89元,净利润1,682,566.15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礼顿酒店为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晓东先生配偶间接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广州礼顿酒店构成关联方。
(三)广州市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容振庭
注册资本:1.5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70号402房(仅限办公用途)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广州市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5,712,478,110.70元,净资产1,990,437,970.71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0,860,436.11元,净利润-262,851,935.61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嘉裕房地产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嘉裕房地产构成关联方。
(四)广州市珠江新城商贸广场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珠江新城商贸广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嘉利
注册资本:63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88号
经营范围:市场经营管理、摊位出租;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建筑物清洁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专业停车场服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广州市珠江新城商贸广场有限公司总资产143,525,588.28元,净资产88,419,304.33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8,739,880.81元,净利润-1,562,586.33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城商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新城商贸构成关联方。
(五)广州市嘉裕太阳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嘉裕太阳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景雄
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811、1813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建筑物清洁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停车场经营;预包装食品批发;非酒精饮料、茶叶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非酒精饮料及茶叶零售;酒类零售;西餐服务;茶馆服务;咖啡馆服务;酒吧服务;冷热饮品制售;小吃服务;甜品制售;中央厨房。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广州市嘉裕太阳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257,153,159.62元,净资产6,270,591.96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1,877,342.62元,净利润9,851,830.78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太阳城物业为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晓东先生配偶间接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太阳城物业构成关联方。
(六)成都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容振庭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崇州市羊马镇鹤兴路429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以上范围凭资质证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限制、禁止和需前置审批的除外)。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成都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4,349,219,559.61元,净资产2,710,637.14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7,292,201.37元,净利润-136,617,442.67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成都嘉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杨伟洁女士担任成都嘉裕总经理,因此公司与成都嘉裕构成关联方。
(七)广州市礼顿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礼顿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瑞宁
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华成路8号之三首层105号
经营范围: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专业停车场服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广州市礼顿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21,476,796.36元,净资产16,412,663.81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712,996.27元,净利润2,644,170.68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礼顿酒店物业为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晓东先生配偶间接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黄瑞宁先生担任礼顿酒店物业执行董事、总经理,因此公司与礼顿酒店物业构成关联方。
(八)广东珠江电影院线有限公司天娱广场电影城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珠江电影院线有限公司天娱广场电影城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21-625号天娱广场裙楼及西塔4-7楼
经营范围:电影放映;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工艺品、玩具、服饰零售;场地出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广东珠江电影院线有限公司天娱广场电影城总资产17,505,752.18元,净资产-872,886.31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72,455.03元,净利润-763,404.99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东珠江电影院线有限公司天娱广场电影城为广东珠江电影院线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广东珠江电影院线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持股比例 18%,公司董事易海先生担任广东珠江电影院线有限公司的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许斌彪先生担任广东珠江电影院线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因此公司与广东珠江电影院线有限公司天娱广场电影城构成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在日常经营中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提供电影放映服务、提供广告服务、提供技术服务、提供电影发行服务、销售物品、租赁经营场所、接受电影发行、接受酒店服务。各项交易均按照市场化定价为原则,交易双方均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租赁合同
(1)已签署且正在履行的《租赁合同》,继续按原合同条款执行,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情势变更,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2)广州金逸电影城与广州市珠江新城商贸广场有限公司签署的《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6月30日到期;公司将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审批通过后,根据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署新的租赁合同,双方将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企业拟租赁公司位于杭州的房产作为经常场所,公司将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审批通过后,根据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署租赁合同,双方将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2、其他关联交易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主要涉及提供电影放映服务、提供广告服务、提供技术服务、销售物品、接受电影发行、接受酒店服务,双方将根据经营活动的实际需求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均按照市场化定价为原则,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活动需要所产生,为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以上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就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向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亦对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所作的该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预计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及发展需求进行的,符合市场公允定价,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05 证券简称:金逸影视 公告编号:2021-008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金逸影视”)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决议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委托理财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该额度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实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增减。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阶段性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不用于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证券相关的投资。
上述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手段。 (四)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五)决议有效期
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六)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次事项需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的后续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
虽然委托理财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操作风险
委托理财事项具体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可能会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委托理财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将通过严格的内部审批机制进行控制。 3、法律风险
在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中,可能会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公司将加强合同条款的专业审核,严控法律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实施风险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业务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3、公司在具体实施时,由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法律部负责理财合同的审核,对投资理财产品发售机构的背景进行调查并给出法律意见;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并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审计、监督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意见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将依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首先保证流动资金充足,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并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将重点考虑现金流情况,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决议有效期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委托理财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委托理财将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将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05 证券简称:金逸影视 公告编号:2021-009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授信情况概述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金逸影视”)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决议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公司将根据具体的授信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的银行,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择优选取与调整。具体授信银行及对应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担保方式以公司最终同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具体融资金额应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业务范围的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可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业务办理授权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出具董事会决议。
四、备查文件
1.《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05 证券简称:金逸影视 公告编号:2021-010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2018年12月7日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会计政策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六、备查文件
1.《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05 证券简称:金逸影视 公告编号:2021-011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信永中和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135万元人民币。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3.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晋龙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黄迎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帆先生,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4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根据行业标准和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该事项已得到我们的事先认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国内具有相当声望和规模的综合性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信永中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在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05 证券简称:金逸影视 公告编号:2021-012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事项需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上述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定内容为准。
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之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05 证券简称:金逸影视 公告编号:2021-014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和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
经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和分析,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2020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399.36万元、资产减值损失5,799.9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本次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在建工程资产总额共计4,128.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上述应收款项所属客户均非公司关联方,公司对上述款项进行坏账核销后,对该部分客户单独建立备查账目,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并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一旦发现对方有偿还能力将立即追索。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应收利息的信用风险特征,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 应收账款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期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作为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
2.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担保物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借款人所处的行业、借款人所在的地理位置、贷款抵押率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399.36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0.05%。
(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测试。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预付账款、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799.94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0.12%。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议程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199.30万元,本次核销资产合计4,128.5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利润报表净利润8,199.30万元。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05 证券简称:金逸影视 公告编号:2021-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注: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年5月6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268,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3,440,000 元(含税);同时以 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268,8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107,52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376,320,000 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5月21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268,800,000 股增至376,320,000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旗下院线及影院自2020年1月24日起暂停营业,2020年第一季度仅营业23天,经营业绩出现较大亏损。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向好,中国电影市场持续复苏,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票房3.8亿元,同比增长712%,观影人次942万,同比增长572%。
四、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 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正式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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