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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开工不足,产值下降幅度较大,本报告期,公司订单及项目开工恢复正常,故扭亏为盈。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租赁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04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和股东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自有资金使用效益的理财规划。

  公司拟购买的上述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

  4、决议有效期

  该自有资金理财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本次投资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28%,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履行相应审批程序,选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理财产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财务中心必须建立台账对资金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关于本次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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